<?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xml-stylesheet href="http://www.blogger.com/styles/atom.css" type="text/css"?><feed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openSearch='http://a9.com/-/spec/opensearchrss/1.0/' xmlns:georss='http://www.georss.org/georss' xmlns:gd='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 xmlns:thr='http://purl.org/syndication/thread/1.0'><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id><updated>2011-08-01T08:51:22.325-07:00</updated><category term='教會如何讓基督為元首？'/><title type='text'>信仰的分享</title><subtitle type='html'></subtitle><link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feed'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feeds/posts/default'/><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max-results=100'/><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link rel='hub' href='http://pubsubhubbub.appspot.com/'/><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generator version='7.00' uri='http://www.blogger.com'>Blogger</generator><openSearch:totalResults>17</openSearch:totalResults><openSearch:startIndex>1</openSearch:startIndex><openSearch:itemsPerPage>100</openSearch:itemsPerPage><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510025473534635560</id><published>2011-07-23T02:30: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11-07-23T02:46:52.863-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难泯岁月—我和上海地方教会及倪柝声》一书所为何事?</title><content type='html'>Please read in this link:&lt;br /&gt;&lt;br /&gt;&lt;a href="http://believer2011.wordpress.com/"&gt;http://believer2011.wordpress.com/&lt;/a&gt;&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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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梁家麟</title><content type='html'>「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 1:9,10)&lt;br /&gt;&lt;br /&gt;自梁家麟先生寫了《倪柝聲的榮辱升黜》一書後，在華人基督教界引起了很大的迴響，論者多從書中內容對梁氏的資料及推論作出質疑，卻少有從梁氏本人的信仰背景作出分析，以前我們已寫過一些這方面的分析(請參閱〈我們對梁家麟先生擔任第80屆(2008年)港九培靈研經大會講員的看法〉(1)一文)，不過，我們不太明白為何梁氏的言論被聖經檢驗後，並已證實有違聖經實意，但是為何仍然有很多人不以為然？後來，當我們再閱讀梁氏的著作，我們便發現他的著作用了很多聖經的述語及概念，很多在字面上並無不妥，但是若我們細心追溯這些與聖經述語相似之外的內容，我們便能發覺其異端的思想。正如魔鬼試探耶穌也曾用詩篇91篇11,12節部份的話：「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卻把「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這句刪掉並改為「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太4:6)，這樣一換就成了向神的試探，主耶穌當時便引用申命記6章16節把這個試探的實質揭示出來(太4:7)，梁氏的迷惑之處正是如此，除非我們能認出梁氏刪掉聖經的部份和另外添進去的內容，我們是不容易確認其異端的本質，好像那些仿真度極高的偽鈔一樣，它與真鈔的差別是不容易察覺的。因為梁氏在基督教界已打混了三十多年，對聖經的知識已有一定的掌握，他能像魔鬼一樣可以把聖經運用自如，曉得把聖經的道理偷龍轉鳳，引用聖經部份的話，再加上人間的道理來講自己的話。&lt;br /&gt;&lt;br /&gt;梁氏利用基督教跟中共利用宗教，在本質上並無二樣。中共提出宗教最終走向消亡，但時間可能比階級、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因此，在宗教仍存在之際，便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使宗教能為社會的發展與穩定服務。(2) 梁氏本來就是傾向新福音派信仰，就是那些不與世分別，強調與不同信仰進行學術對話及實行社會參予的信仰元素。他曾說過為了要使基督教信仰能有政治和社會的含義，是必須像社會福音或解放神學般心狠手辣地砍掉整個教會傳統，就是那套經過了兩個世紀的敬虔主義與奮興運動洗禮的信仰。(3) 但是這些本於聖經的信仰運動，其影響是不容易在教會消失的。故此，梁氏也就慢慢地與這些基要信仰相適應，接受這些信仰的某些部份，並利用這些部份作為幌子，在基督教裏以聖經及歷史學者的身份生存下來。我們必須注意梁氏只是一個研究聖經而不是相信聖經的人，但是他偽冒的程度極高，甚至被自由派人士誤認他是個持守基要主義的人(4)，其實他的本質並無改變。本文再次回顧他信仰的歷程，並把更多的言論略作分析，以揭示其異端的本質。&lt;br /&gt;&lt;br /&gt;梁氏是在1975年11月在佈道家葛培理到香港開的佈道會內決志的，他後來被轉介至宣道會黃竹坑堂，在此堂聚會了三個月，因他覺得教會只是灌輸一些疏離的道理，沒有紮根在他的現實問題之中，那時他覺得信仰是多餘的，於是他便離開教會。於1976年6月香港《突破雜誌》(5)機構舉辦的"突破讀者營"，他受余達心講道"復興"後便重返教會。但是他根本不認為人有極惡的本質，反而認為人只是不完美而已，所以他不明白基督在我裏面活是甚麼意思，更遑論活出新我的生活，而他亦對世界難以捨棄，抗拒聖俗分別的觀念，由於他不受約束及愛挑戰權威，有兩個人告訴他曾懷疑他的得救(6)，而我們現今也同樣地懷疑他的得救，因為我們發現梁氏的信仰有以下的特徵：&lt;br /&gt;&lt;br /&gt;(一) 他對自己生命和罪的本質是認識不清楚的&lt;br /&gt;&lt;br /&gt;梁氏說：「一個愈逼切地要求改造自己的人，必然會愈加體會自己的無能；倘若他仍然堅持下去，只是因為他知道上帝並未絕望，仍願意他繼續努力，故必須對自己懷抱希望。」(7)&lt;br /&gt;&lt;br /&gt;保羅這位奉召作使徒的人(羅 1:1)，他都認為自己的肉體沒有良善(羅 7:18)，只會服從罪的律，沒有改善的可能(羅 7:25)，他對自己完全絕望(提前 1:15)，而神也是同樣對人的肉體絕望，已把肉體定罪(羅 8:3)。保羅完全沒有改造自己的希望，他的指望在乎完全脫離自己，活出基督(加 2:20)，與梁氏的指望相去甚遠。&lt;br /&gt;&lt;br /&gt;梁氏說：「我們不再把自己看成是上帝的對立……不再將過去的歷史看成是必要清除的累贅，不再把自己的性格愛好統統看成是信仰的絆腳石，卻是尋問如何「在基督裏」將這個已有的自我改正完善，如何正面發掘自身的寶藏，使自己成為上帝創造的原意的模樣 - 『上帝看著是好的』。」(8)&lt;br /&gt;&lt;br /&gt;我們若按著原本的肉體來說是與神為仇的，因為不服神的律法(羅 8:7)，我們過去的歷史就是活在罪裏，與神隔絕(弗 2:1, 西 1: 21)，這些歷史是我們的累贅，必須清除(來 12:1)。我們本來喜愛黑暗、偏行己路(賽 53:6, 約 3:19)，這些性格愛好統統都是信仰的絆腳石，必須全部除去(多 2:12)，人無論如何在自身裏努力發掘，都無法尋得任何好處能與基督相比(腓 3:4-7)，尋求自我完善是人的道德宗教，例如儒家思想就是教人止於至善(9)，這些都不是基督的信仰；而梁氏這種儒家式的自我完善的追求，會令他只可以教化他人，而不能被人教化，自以為義而不知悔改為何事。&lt;br /&gt;&lt;br /&gt;梁氏說：「基督徒的舍己與自我否定，並不是真的捨棄舊我的身份，更不是將新我與基督混同起來；而是使我們擺脫過去一直以來為自己搭建的虛假形象，不再劃地為牢，建造一個獨立於上帝及他人以外的王國，卻是以基督的角度來重新發現自己，就是上帝所創造、埋藏了祂原初心意的那個獨特的自我。」(10)&lt;br /&gt;&lt;br /&gt;基督徒必須捨棄舊我或舊人的身份，就是在亞當裏的身份，因為「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 15:22)，另外他要穿上新人或新我(西 3:10)，這個新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3:24)，這個新人也就是基督，就是信徒所要披戴的生命(加 3:27)，因此，新我與基督正是混同起來的。若我們以基督的角度來看自己，必定發現這個獨特的自己充滿各種罪惡、而且污穢不堪(可 7:21-23)，我們必定會如先知以賽亞般呼喊: 禍哉，我滅亡了！(賽 6:5)，這才是真正對自我的重新發現。&lt;br /&gt;&lt;br /&gt;梁氏說：「若我們犯罪是有目的的，目的通常較行為本身為正義，這樣就使犯罪的行為看起來沒那麼不義。譬如說，我因為自己餓而偷摘了梨子，雖然也是不當的行為，但還是較為情有可原；我若不是因為肚餓，而是因為家人在挨餓，所以偷摘果子來給他們充饑，則更是值得憐憫了」(11)&lt;br /&gt;&lt;br /&gt;神的審判從來都是以行為作準，最初的女人犯罪，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 (創 3:13)。該隱殺了他的兄弟亞伯，耶和華問該隱說：「你做了甚麼事呢﹖」 (創 4:10)。耶穌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 5:29)，將來在白色的大寶座前，所有人都是照行為受審的(啟 20:11-13)。良好的目的無法使罪行看來沒有那麼不義，在舊約大衛作王的時候，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著放有神的約櫃的新車，後來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撒下 6:3,6)。烏撒的目的是好的，他要用人的手保護約櫃免受碰撞，但神已吩咐約櫃只能被抬，不准觸摸，否則招致死亡(民 4:15)。結果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神不認為他的目的良好而使他的錯誤看來沒有那麼不義，卻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 6:7)。在新約時有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使徒認為他們的行為欺哄神，彼得對亞拿尼亞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可見事前亞拿尼亞是答允獻出一切，後來卻私自留下一部份，他只是為自己打算，恐怕失去一切，他同時也是為自己家人著想，但神卻不認為這樣做值得憐憫，他欺哄神的罪行叫他即席死亡(徒 5: 1-6)。設想良好的目的使罪行看來沒有那麼不義只是佛洛伊德心理學「合理化」的心理防衛機制(12)，這是世人試圖掩飾罪行的技倆，我們相信這亦是梁氏的為人哲學。&lt;br /&gt;&lt;br /&gt;(二) 他對神的認識是模糊的&lt;br /&gt;&lt;br /&gt;梁氏說：「要是在人間的關係上，我們亦只能在黑暗裏摸索前行，那我們跟上帝的關係便更是這樣了……聖經常以夫婦關係，來比附上帝與人、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因此『在黑暗中並肩行走』，是一個頗具啟發性的信仰原則。」(13)&lt;br /&gt;&lt;br /&gt;梁氏的生命是令人懷疑，他好像沒有一種個人與主認識的經驗，對神是看不清楚的。因為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另外，約翰也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資訊。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約壹 1:5,6)，所以從梁所說的話我們得知他所說的神只是一個理念上的神，對他來說並無具體的經驗，猶如瞎子摸象。&lt;br /&gt;&lt;br /&gt;梁氏說：「信仰與賭博仔細地分析起來，分別真的不大(起碼沒有我們想像般大)。也許你會抗辯說：信仰是有理性根據的，而賭博則是完全任意、單靠運氣的遊戲，兩者怎樣相同呢？這個抗辯一方面是過分誇大了信仰的理性根據……對絕大多數的凡夫俗子(包括筆者在內)而言，信仰確實是一個賭博，並且由於它要求我們把自己及擁有的一切都押注上去，故此是一場奢侈的豪賭。信仰與賭博最大的相似之處是：我們有一點理性根據，也聽過別人的見證(貼士)，然後便把自己賭上去。把握著一點點已知的，便委身於更大的未可知中，這是信仰，這便是皈依的含義。」(14)&lt;br /&gt;&lt;br /&gt;梁氏把信仰視同賭博，這是個令人覺得可悲的看法，這足證他根本不認識神。保羅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作：他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提後 1:12)。彼得說：「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後 1:19)。約翰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約壹 2:27)。因此，梁氏的信仰與使徒們的信仰實在有天淵之別。&lt;br /&gt;&lt;br /&gt;(三) 他沒有清楚的重生經歷&lt;br /&gt;&lt;br /&gt;梁氏說：&lt;br /&gt;「將重生理解作重生經驗，便是將一個屬靈事實拘限在人的經驗裏。重生可以伴隨某個經驗，但重生本身不是經驗。經驗頂多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外在證據，說明重生的事實，但任何形式的外在證據都不是必須的。」(15)&lt;br /&gt;&lt;br /&gt;「信仰的真實性不由我們的主觀感受決定。我們必須拒絕所有的主觀驗證(subjective authentication)的主張。」(16)&lt;br /&gt;&lt;br /&gt;「第一，重生說明，信仰不是對既有現實的補充，而是全面的顛覆……簡單地說：基督信仰不是要幫助我們活得好一點，而是要讓我們重新活過。」(17)&lt;br /&gt;&lt;br /&gt;「第二，重生要求我們得與舊我脫離關係，重新做人。」(18)&lt;br /&gt;&lt;br /&gt;「第三，重生說明上帝在生命裏的全面改造能力」(19)&lt;br /&gt;&lt;br /&gt;「第四，重生告訴我們，不可在生活裏經營自留地。」(20)&lt;br /&gt;&lt;br /&gt;「重生告訴我們：舊我與其種種都已死了。我們不能失去已失去的東西，我們不會喪掉已不存活的東西，視之為無有便是了」(21)&lt;br /&gt;&lt;br /&gt;從梁氏所論重生的意義，我們便可得知梁氏的信仰是滲入了一般宗教的內容，宗教皆是出於人的思想，好像中國古人袁了凡(22)（1533年－1606年）所說：「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從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此義理再生之身也。」(《了凡四訓》第一篇 立命之學)，與梁氏所說並無二樣。儒家思想也是試圖把人改造成為完人(23)。雖然梁氏有談及上帝給人的全面改造，但這仍只是一個理念上的神，不是聖經所講的那位又真又活的神，因為只在理性上承認神的存在並不是真實的信仰，因為其中毫無生命的含義。至於他所論及的重生是無需主觀經驗的，這實在與聖經所講的背道而馳。重生的原文是從上頭而生的意思(約3:5)，即是從神而生，是指信主耶穌的人從神得著一個永恆的生命(約3:16)。信主耶穌的人也是接待主耶穌的人(約1:12)，一個接待了主耶穌的人怎可以毫無感覺？而主耶穌強調人要悔改來信福音(可1:15)，而悔改的人必會厭惡自己以往的罪，這亦是一個非常實在而又主觀的經驗，更重要的是神把祂的律法寫在信的人心裏(來8:10)，這個律是會和信的人肢體中犯罪的律引起爭戰(羅7:23)，這個爭戰叫人的內心喊苦(羅7:24)，這更是一個非常實在的主觀經驗。而梁氏所說要拒絕所有的主觀驗證，更是毫無聖經根據，因為保羅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他也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林後 13:5)，可見我們的心是可以主觀驗證自己的信心是否真實。因此梁氏仍是一個屬血氣的人，對屬靈的事暗昧不明(林前2:14)，把重生後的生命變成自我改良【參上文(一)條目】。&lt;br /&gt;&lt;br /&gt;(四) 他沒有清楚的蒙召經歷&lt;br /&gt;&lt;br /&gt;梁氏說：「研究院畢業後，跟幾位同儕相約，為上帝賣命兩年，投身全職事奉，一方面作為實踐理想的實驗，另方面也以行動證明自己不是光罵不做。當時的想法是專心愛上帝兩年，再退出來擁抱世界。結果嘛，這幾個傻小子都沒能掙脫上帝的慈繩愛索，在事奉工場打拼了十多個兩年，直到今日。說笑的話是「一入侯門深似海」，真相是，我們都在實踐中確定了一生召命。」(24)&lt;br /&gt;&lt;br /&gt;梁氏曾想「專心愛上帝兩年，再退出來擁抱世界。」他本來就屬於這個世界，他所謂「專心愛上帝兩年」的那個上帝只是那個理想上的上帝，因為一個專心愛神的人，絕沒可能有遲些時候「再退出來擁抱世界」的思想(約壹 2:15)，即是說梁氏所謂「專心愛上帝兩年」是假的。由於他所進入的所謂事奉工場也是一些屬世的場所，因此他便可以「一入侯門深似海」，並無退出來的必要，而他更可以提出「在實踐中確定了一生召命」的謬論。我們從聖經得知，沒有一個神所呼召的人是「在實踐中確定了一生召命」，他們都是一開始便知道神呼召他們，無論是舊約的摩西、以賽亞和耶利米等(出 3:1-10, 賽 6: 8, 耶 1:4-10)，而在新約時，保羅遇見主時，問了兩個問題「主阿，你是誰？」和「主阿，我當作甚麼？」；在他認識主的同時，他亦立刻被主分派去作工(徒 22:6-16)，他一生沒有違背從開始時主從天上給他的異象(徒 26: 12-19)，他的召命斷不是在實踐中才確定的，一個不清楚蒙召的人最好不要奉主名去傳道，以為可以在實踐中確定他一生的召命，因為將來主會審判這事，那時才被主稱為作惡的人便後悔莫及了(太 7:21-23)。&lt;br /&gt;&lt;br /&gt;梁氏也說：「基督對我們的個別呼召(或我們對基督個別呼召的確認)，我們對基督的委身及對使命的領受，我們對個人經歷(特別是負面的)所作的信仰詮釋，乃至對上帝個別的旨意與指引的尋求…...等。這些地方都是非常私人性的，關連到主觀的、內在的、即時的領受，沒有任何客觀公式可以供我們作普遍性的審斷，而聖經、教義、禮儀等在此層面的作用也不很大。」(25)&lt;br /&gt;&lt;br /&gt;神對人的呼召絕對可以用聖經去審斷，例如有人被神呼召去作教會的監督，他必須附合在聖經上列明作監督的要求(提前3:1-7,提多1:6-9)，他若是被神呼召去講道，他所講的必須按著神的聖言(彼前4:11)，有關我們信仰的事情，絕不可離開聖經亮光作準則(賽8:20)，而把個人的抉擇以私人性作擋箭牌而逃避真理的檢驗，這只會使人任意而行(士 21:25)。保羅作為神所選召的僕人，尚且教訓門徒要用聖經檢驗他的教訓，叫人效法他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他亦不敢私自偏離真道(提前6:21)，他說：「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 1:8,9)，因此連保羅自己也要受那從耶穌基督啟示的福音所約束；相比梁氏的言論，足見他膽大妄為，自高自大，他那假教師猙獰的面目表露無遺，因為假教師其中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膽大任性(彼後 2:10)。&lt;br /&gt;&lt;br /&gt;(五) 他視基督的信仰為這個世上文化的一個部份&lt;br /&gt;&lt;br /&gt;梁氏說：「我們不將教會與社會、福音與文化二分對立，空談教會參與社會、福音回應文化挑戰。教會本來便廁身社會之中，福音亦在文化中傳遞；基督教會是中國社會的部分，正如基督信仰是中國文化的部分；沒有任何組織與信仰，可以宣稱代表整個社會和文化，並將教會摒諸局外。」(26)&lt;br /&gt;&lt;br /&gt;梁氏認為「基督信仰是中國文化的部分」，這亦是荒誕無憑的說法(提前 1:3,4)，而他設法把教會拖進社會，便把福音當成是人類文化的一部份。主耶穌是從天降下的，他的見證也是從天上來的(約 3:13, 31,32)。保羅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加 1:11)，神的道是永存不變的(詩119:89)，這永存的福音與這將要過去的人類文化根本不可以相提並論( 彼前 1:24,25)。&lt;br /&gt;&lt;br /&gt;梁氏說：「神學院是為教會提供所需要的工人而設的，必須滿足教會的需要。針對市場訂單而提供專業性的訓練，是其任務所在，義不容辭。」(27)&lt;br /&gt;&lt;br /&gt;梁氏以「針對市場訂單」來培訓神學院學生即是把真理撇下，教人跟隨世界的風俗飄來飄去，實為可怒之子(弗 2:1-3, 3:14)。市場是沒有真理的，據2009年10月22日香港的《都市日報》記載：「剛剛出呎價新高的半山幹德道新盤天匯，被揭發樓層編排混亂，實際住宅樓層只有33層，頂層編號卻是88樓，即中間有55層消失了，但屋宇署對有關編排無法反對。有議員批評，此舉誤導消費者外，亦影響救援。天匯發展商恒地主席李兆基則表示，做法只是迎合市場，不是『呃人』(筆者注:騙人的意思)。」；及後李氏說：「因顧客喜歡，而本港地產界亦一直有『跳層』的做法；至於可能誤導買家的意見是無可厚非，日後會自律跳得低一點。」(28)。李氏只是隨著市場調節，並無標準可言，而這正是「針對市場訂單」的意義。李氏所謂的市場就是指顧客，同樣地，為了迎合市場(參加教會聚會的人)，梁家麟竟認同基督徒拜祭祖先，他贊同以下的說法：「要是教會裏多數信徒受著過去的教導，而強烈反對祭祖，亦反對持香與跪拜，那我們就不要在其中掀起無謂的爭論，以免絆倒教會裏信心軟弱的人。(套用保羅的觀點，持香與跪拜本身沒有甚麼不對，故我不認為那些反對的人是正確的，卻是認為他們是信心軟弱的人，我並無屈從、乃是俯就他們。)但要是有基督徒面對著家庭重大壓力，要求他參與家族的祭祖活動，我會建議他找機會向家人澄清他對這個行為的意義詮釋，然後便作眾人以為美的事，以免絆倒家族中信心軟弱的人，而他自己也不應為作此行為而良心不安，彷佛做了甚麼不該的事。我們沒有一套標準方案，只有根據不同處境而作的，不同權宜性做法。」(29)。梁氏對神吩咐人不可拜偶像(出 20: 4-6)，主耶穌吩付說任憑死人埋葬死人(路 9:60)及約翰吩付人要遠避偶像(約壹 5:21)等教訓置若妄聞，卻教人避開因信仰而要受的淩辱(來 13:12,13)。可見建道神學院院長梁氏(30)這種「根據不同處境而作的，不同權宜性做法」或曰市場導向的作法與地產商李氏可謂不遑多讓。難怪梁氏可以這樣說：「惟是沒有固定標準的開放信仰，方可適切多元化的人生」(31)，這正是神棍胡言亂語的夢話。&lt;br /&gt;&lt;br /&gt;梁氏說：「福音派教會積極參與社會性事工，從救濟到社會發展，都有甚多貢獻。不過，他們至今尚未建立起一整套整全的社會行動哲學，故在包括處理政教關係，厘訂社會建設的短期及長期目標，有關改良與革命的爭論等方面都仍有待日後的努力。」(32)&lt;br /&gt;&lt;br /&gt;福音派原指信仰上著重以聖經作為所有真理的來源，強調基督的十字架帶給人贖罪的功効，而福音的內容就是呼召罪人悔改，而已悔改的人熱心傳揚福音令別人悔改信主，並無甚麼社會建設的提倡。(33)&lt;br /&gt;&lt;br /&gt;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 9:58)耶穌說自己沒有枕頭的地方，並不是字面上意義，因為耶穌曾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可4 :38)，因此耶穌的意思是指自己不像大自然的生物以這個物質世界為家，祂的家是在天上的，提示跟從祂的人正要如此(路 9:57,58)，而福音派是本于聖經作為信仰的內容，就必以天上而不是以地上為家，這又怎可能得出社會建設的信仰內容呢？這是梁氏的魚目混珠，把新福音派(34)說成是福音派而把信仰扭曲了。&lt;br /&gt;&lt;br /&gt;梁氏說：&lt;br /&gt;「我們撇下的，可不僅是昔日的種種壞東西，連好東西也要一併放棄……聖經並非認為世界沒有美善……即或是其他宗教與異教文化，都有美善在其中。」(35)&lt;br /&gt;&lt;br /&gt;「儒家傳統有不怨天尤人，樂天知命的教導。一個恒常被外在環境干擾，恒常在逆境中嘮叨抱怨的人，他的生命靱力與信仰承載力，肯定有限。」(36)&lt;br /&gt;&lt;br /&gt;「孔子說︰「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論語?憲問》)惟有不憂的仁者才敢於開荒，不惑的智者才安然吃苦，不懼的勇者才常存火熱。拒絕現實的限制，忍受眼前的困難，維持內心的熱忱。開荒、吃苦、火熱，這是建道傳統 ── 一個需要向前開拓，而不是往後拘束的傳統，一個需要不斷突破的傳統。」(37)&lt;br /&gt;&lt;br /&gt;「俗語說『英雄本色』。『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風流。』一個真正的英雄才敢於做回自己，以真面目示己示人。」(38)&lt;br /&gt;&lt;br /&gt;「一個在世上致力在道德上和事工上效法基督的人，將來會在外表和生命的本質上跟基督徹底相似。」(39)&lt;br /&gt;&lt;br /&gt;其他宗教與異教文化就是保羅所提到的人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 那是我們要去防備而不是去欣賞其中的美善的，因為這些人間的學問是會把人擄去，使人遠離基督(西2:8) ，我們更不能靠人的德性和善行，因為這些都使人與基督隔絕(加5:4)，聖經強調人乏善足陳，在肉體中毫無良善(羅7:18)，基督徒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林後1:12)。我們與基督相似，不用等到將來，只要是重生得救的神的兒女，他們現今就有份於神的性情(彼後1:4)，這並不是「在道德上和事工上效法基督」而得的。&lt;br /&gt;&lt;br /&gt;(六) 梁氏迷信人間的制度&lt;br /&gt;&lt;br /&gt;「梁院長亦不認為中國現行政治制度會對教會產生破壞作用。因為他對中國未來的民主政治表示樂觀，『相信隨著中國政府的逐漸開放，政治改革將指日可待，中國不久將實現更健全的民主和法制制度。』」(40)&lt;br /&gt;&lt;br /&gt;梁氏說：「筆者的信念是，民主進步的中國仍在營建之中，基督徒若能參與這個營建的過程……那麼，將來基督教便能在較理想的中國文化和社會環境下有更廣闊的參予空間」(41)&lt;br /&gt;&lt;br /&gt;梁氏說：「基督徒當然應該支持民主、支持政改、支持四化……」(42)&lt;br /&gt;&lt;br /&gt;梁氏是一個屬地的人，所以才相信人間的民主和法治制度，在耶穌的時代以前，希臘已實行民主制度，但卻處死一個追求德行的蘇格拉底(43)；現今的臺灣已實行民主制度，卻出現了一個貪污腐化的陳水扁，美國實行民主制度多年至今，民眾卻選了一個支持同性婚姻(44)、縱容墮胎及否認美國是基督教國家(45)的奧巴馬為總統。事實上，人的制度是無法改變人心的，因為人的心充滿敗壞(可 7: 21-23)，在肉體中毫無良善(羅 7:18)，耶穌不將自己交托給人，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 2:23-25)，我們若是主的門徒，又怎會信託任何人間的制度。&lt;br /&gt;&lt;br /&gt;(七) 梁氏不認識聖靈的工作、作基督徒的意義和教會的性質&lt;br /&gt;&lt;br /&gt;梁氏說：「巴西一位哲學家和神學家阿利耶斯(Rubern Alyes)說得好：基督徒不是要為自己編寫『生』平小傳(Curriculum Vitae)，而是要編寫『死』平小傳(Curriculum Mortis)，就是將自己的錯誤、失敗和困擾，統統記錄下來，作為自己的知識和能力的限制的提醒，並從而更仰賴上帝，不敢偏行己路。」(46)&lt;br /&gt;&lt;br /&gt;我們不是用人的方法去提醒自己去倚靠神，因為基督徒裏面有聖靈(弗1:13)，我們是靠著聖靈和聖經知罪(約16:7,8; 羅3:20)，並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lt;br /&gt;&lt;br /&gt;梁氏說：「我對在靈修或聽道時被上帝觸動感到非常雀躍，因為我知道像我這樣的『老油條』，聖靈要尋得心靈隙縫鑽進來，實在不容易。」(47)&lt;br /&gt;&lt;br /&gt;聖靈是住在信徒的裏面(約15:16-17)，若說「聖靈要尋得心靈隙縫鑽進來」，足證說這話的人跟本沒有聖靈，對屬靈的事是外行人。&lt;br /&gt;&lt;br /&gt;梁氏說：「內在素質的改變才是一個基督徒屬靈與否的關鍵標準：他的生命被改造了嗎？知識系統、價值系統是否徹底地轉換了？至於聖靈是否賜他某些特殊恩賜，或恩賜的類別與效力為何，要不是不要緊的，也是次要不過的事！我們要追求的是被聖靈改造，而非僅是聖靈的能力。」(48)&lt;br /&gt;&lt;br /&gt;聖靈使信的人得重生而不是得改造(約3:3-5)，重生的人不是徹底地轉換了知識系統和價值系統，乃是轉換了另一個主人 – 基督(徒2:36)，而信徒認識聖靈所賜下的恩賜是至為緊要的事情，因為信徒是按著這些恩賜來事奉神(羅 12: 5-8)，若無恩賜的運用，基督的身體便無從聯絡，亦使神得不著榮耀(彼前4:10-11)。&lt;br /&gt;&lt;br /&gt;梁氏說：「不過，我相信成為基督徒的真義，是要成為一個人 – 一個上帝起初創造的人的模樣，而非成為超人或聖人；這是人在犯罪後便已失落了的模樣，但基督在道成肉身後卻為我們恢復過來。」(49)&lt;br /&gt;&lt;br /&gt;神起初所創造的人亞當把罪和死帶進這個世界(羅 5:12)，也被神定了罪(羅 5:16)，亞當已成了舊人的模樣，無可修復，必須釘在十字架上(羅 6: 6)，基督成了肉身並不是要恢復舊人至起初創造的模樣(林後 5 :17)，因舊人只會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弗 4:22)，因此舊人必須脫去、不是恢復(西 3:9)。而成為基督徒的意義就是要成為聖徒(saint)或聖人(林前 1:2)，以基督作為信徒的生命(西 3: 4)，這是一個沒有重生的人無法明白的事實(林前 2:14)。&lt;br /&gt;&lt;br /&gt;梁氏說：「念大學期間，蒙蘇恩佩姊妹和專上學生福音團契的同工多所照顧，也在一群滿腔激情理想的同學的互相砥礪下，思考和實踐信仰；既對教會現狀多所不滿，又期望教會成為社會現狀的改變元素。喊過好些偉大口號，對自己多所期許。」(50)&lt;br /&gt;&lt;br /&gt;梁氏「期望教會成為社會現狀的改變元素」，這反影梁氏根本不明白教會屬靈和屬天的性質，耶穌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保羅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3:20)。耶穌在地上時，他的先鋒約翰因責備分封的王希律的罪行而被收入監(路3:19,20)，及後被斬(路9:9)。耶穌並無試圖改變這個不合理的社會現象，為約翰爭辯或動員群眾營救約翰；因此，耶穌根本無對社會現狀的改變有期望，何況是祂的教會。&lt;br /&gt;&lt;br /&gt;梁氏說：「教會在社會中，福音在文化中，各自成為有機部分。我們要討論的是教會如何更有效地參與社會，福音如何塑造未來的文化。」(51)&lt;br /&gt;&lt;br /&gt;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你們要紀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 15:18-20)，因此教會在社會中，福音在文化中，決不會成為有機部分，因為世人恨惡和逼迫屬主的人，教會不屬於這個世界(或這個社會)，福音的目的就是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 1:4)，脫離今世的風俗或文化(弗 2:1)，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1:23)，是基督的有機部分，卻與不信的世界毫不相干(林後 6:15)，教會的人承認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 11:13-16)，故此他們在這個社會，猶如油混到水中，必無法融合，並一定會自然分開。除非教會是變了質，失去了屬天的地位(弗 2:6)，成了人間的組織，與神無關，才會成為社會的一部份。因此梁氏說：「我們追隨基督，步武基督，學效祂為我們所示範的樣式，負祂的軛，喝祂的苦杯」(52)是何等虛謊，他完全是睜著眼睛說瞎話。&lt;br /&gt;&lt;br /&gt;另外，梁氏表示今天的中國正在走「小組教制」，但他期望教會內部能作出改革，從長老制轉成會眾制(53)。&lt;br /&gt;&lt;br /&gt;教會是永生神的家，乃堅立在真理之上(提前3:15)；教會的元首基督是不容許人指手劃腳，去提出甚麼改革方案(啟 2:14-16, 3:11)。教會從來都是以長老來監督的(徒20:17,28)，保羅囑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使徒彼得確認長老是教會的牧者(彼前5:1-3)，而保羅也清楚列明作長老或監督的資格(提前3:1-7，多1:6-9)，梁氏提出教會內部作出改革從長老制轉成會眾制，是使教會摧毀而不是使教會建立的建議。&lt;br /&gt;&lt;br /&gt;總結 :&lt;br /&gt;&lt;br /&gt;中共的宗教政策與梁氏的思想都是把基督的信仰，通過信仰與現實相適應的過程，而使信仰消滅，例如曾任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主席、中共的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丁光訓主教提出「因愛稱義」(54)的道理，他效法中共首任總書記陳獨秀主張吸取基督教中愛的文化因素的倡議，把「因信」改為「因愛」，並保留聖經中「稱義」的說法，使人失去得著救恩的途徑。梁氏的思想也是如此滲入這個世上的哲理，使人離開基督(西 2:8)，也使人成為撒旦的掠物(彼前 5:8)。另外丁光訓主教又倡導「宇宙的基督」的神學，這個神學被認為正適切當前中國的文化與經驗，包括社會所追求的自由與社會公義。這個道理重新肯定上帝所創造的宇宙，並且認為這個基督的拯救是伸展至整個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也包括建立中的新中國，而這也正可以能夠連合起信徒與非信徒，政府與教會為創建中國美好的未來而齊心努力(55)。這個「宇宙的基督」肯定不是聖經所講的基督，因為真正的基督是只會定不信他的人為有罪(約 3:18)，祂更不會連合起信徒與非信徒共建地上的國度(林後 6:14)，因為這世界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熔、欲建無從(彼後 3 :10,12)，神更無肯定這個被敗壞轄制的宇宙(羅 8:21)，神所肯定的是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 3:13)。不過「宇宙的基督」的神學裏面包含追求自由、社會公義和和創建中國的內容，正與梁氏的追求不謀而合，還有，丁光訓提出建構「講倫理道德的基督教」(56)，這與梁氏的追求自我完善的哲學相符。再者，丁光訓也說：「對教會建設的展望，我更願意中國教會領袖能夠民主化，不管中國教會將來產生了主教或是有其他行政領袖，大家都應遵循民主辦教的原則，中國基督教一定要是民主的基督教。」(57)，這與梁氏提出的會眾制也是走在相同的道路上。再加上丁光訓於2007年3月說：「我有一個夢想，願我國五大宗教與世界各國宗教界彼此尊重，共同努力，攜手為世界和平事業作出更大貢獻。」(58)，而梁氏所主理的建道神學院竟然于同年2月成立中國伊斯蘭研究室(參注30)。丁光訓是一個自由派人士，梁氏也是心知肚明的(59)，那麼梁氏為何在主張和行動上這麼靠攏這個不信派的標本(60)？另外，梁氏的言論也是甚為討好當權者的，梁氏認定十九世紀來華的傳教事業與帝國主義侵華有不可分割的關係(61)，而曾任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現任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曹聖潔曾指出，雖然西方傳教士客觀上對中西文化交流起了一些作用，但近代西方向中國派出傳教士是與殖民擴張聯繫在一起的(62)，這與梁氏的說法也是彼此和應的了。再加上他曾這樣說：「五十年代的三自運動並不純粹是共產政權鎮壓宗教的政治運動；至少在運動初期，它也是由某小撮『基督徒』銳意改造教會 – 好與新時代相適應而發起的神學運動。」(63)。而梁氏已清楚界定吳耀宗是個共產主義者(64)，吳氏就是那所謂小撮「基督徒」之中的一個殘害教會的人，但是梁氏竟然稱這種殘酷的逼害行為「不純粹是共產政權鎮壓宗教的政治運動」，也是改造教會的神學運動，梁氏這樣替中共塗脂抹粉究竟是何居心(65)？他要往賣主賣友的道路上直奔，也可以說是昭然若揭了。保羅從前提到許米乃和腓理徒這兩個人，因為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他們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 2:17,18)。現今我們也要提及梁家麟和丁光訓，因為他們的話也如同毒瘡，越爛越大，他們說與世界分別出來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lt;br /&gt;&lt;br /&gt;我們概歎梁氏身為建道神學院院長，本應以身作則，努力進窄門(路 13:24)，現在卻淪為當權者的工具(66)，誠屬可惜。梁家麟先生是當今迷惑多人的假教師(彼後 2:1)，他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用聖經的述語來包裝本質上是屬世的思想，叫人沉溺於世而不能自拔；所以儘管他能大談聖經的道理，但骨子裏還是人間傳統文化的借屍還魂，跟從這些教導的人最終仍是得不著救恩，所以我們說梁氏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腓 3 : 18,19)。我們的忠告還是聖經的話：「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 」(羅 16: 17-18)。&lt;br /&gt;&lt;br /&gt;最後，我們是帶著極沉痛的心情來發表這篇文章的，因為我們目睹神家敗落的光景，假教師的言論橫行，猶如疫症蔓延；再加上有些參予教會的人士對真理模糊不清，他們誤把判斷真偽的工作當作是對人的論斷，這種無知的表現，更是助長異端的散佈。其實判斷和論斷兩者有極大的差別，判斷真偽是耶穌的吩咐，耶穌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太 7:15)。因此，耶穌是要人具備判斷力和分辨的能力，信徒要分辨出假先知的教訓，從而確定他們的身份。因為他們「在外面披著羊皮」，很討好人，用的也是基督徒的詞語，好像不會傷害人，外面看來很不錯；他們說：「我們是基督徒啊，大家都是自己人，不要互相攻擊，大家求同存異豈不是更好嗎？」。但是，我們必須認識清楚他們本質是殘暴的狼，他們的言論會破壞信徒的靈命，甚至催毀人的生命(約 10:10)，我們絕不可以接受他們 – 要防備他們。同樣地，耶穌也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 7:20)；因此我們必須通過檢驗假先知的生活和教訓來分辨真假，而聖經正是能顯露假先知的惟一準則(賽 8:20)。至於論斷人卻是耶穌所禁止的(太7:1)，論斷是一種假冒為善的表現，因為論斷的人眼中有梁木，即他有嚴重的過失；而被論斷的人只是眼中有刺，即後者的過失相對較輕。耶穌提醒人要先省察自己的罪惡，對付好自己的過失後，才能幫助別人除去過失(太7:3-5)。因此我必須注意的是所指出的錯誤究竟有多嚴重，若果所指出的錯誤是關乎人的一些教訓，而這些錯誤的教訓是涉及人永生永死的問題，或涉及人歸向基督或是遠離基督的問題，則這便是屬乎真理的判斷，而不是對人的論斷，因為有甚麼錯誤比叫人遠離神更嚴重？而提醒人拒絕這些錯誤正是神的僕人應有的表現(約二 9-11)。相反地，那些隨意拋出「不要論斷人」的說法來試圖妨礙別人運用真理去判斷假教師的人，他們的作為又是可等詭詐！我們若對隨意說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採取輕鬆、寬容的態度，便是中了仇敵的詭計，這是誤解耶穌而得出來的結果，這是姑息養奸，縱容罪惡的表現，也是沒有愛心的表現，因為愛是不喜歡不義的(林前 13:6)。因此信徒若害怕論斷人而走到了一個極端，以致對任何人的教訓不作出判斷和分辨，這便是背離了耶穌和使徒的教導，他們不但會促進異端的傳播，而且也是自掘自己信仰的墳墓。保羅對於假弟兄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2:5)。耶穌基督的僕人猶大也是「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現今我們對自稱是基督徒的梁氏也應有如此防備的態度。直到如今，我們仍不能稱梁氏為弟兄，但是我們仍希望他能真誠向主悔改，從主得著新生命，作個真基督徒；而不僅僅是一個聖經學者，也更不是一個撒旦的差役(林後11:14-15)！&lt;br /&gt;&lt;br /&gt;還有一點，我們於2008年7月發表《我們對梁家麟先生擔任第80屆(2008年)港九培靈研經大會講員的看法》一文，對梁氏的異端信仰進行分析，處處根據他自己出版的文字，並附引文供讀者自行查證。及後，文章曾受到一些缺乏對聖經認識的人攻擊(彼後 3:16)，但事實確鑿，神的道是不會被捆綁的(提後 2:9)。梁氏于同年十月在建道通訊回應時說：「教人感激不已的是，筆者所屬的羣體，神學院的董事與同工、宗派與堂會的同工，連同培靈會的負責同工如樓恩德牧師(67)等，都沒有撤回對我的長期信任。沒有人質疑或提問，有的只是給我鼓勵和安慰……」(68)。哀哉！若果梁氏所言屬實，那些所謂基督教裏的董事、同工就是助紂為虐，良心泯滅，一同墮落。他們不單沒有盡職把關守著神的家，防備兇暴的豺狼傷害羊群(徒20：29-30)，他們現今更是朋比為奸，同流合污，他們實在不配作信徒的領袖，亦辜負神託付給他們的職份，他們日後必要面對神更重的審判(雅3:1)。&lt;br /&gt;&lt;br /&gt;「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後前 4:17)&lt;br /&gt;&lt;br /&gt;後記 ：&lt;br /&gt;&lt;br /&gt;(一)我們認為倪弟兄的教導有些地方是有嚴重的偏差，其生活亦有重大的錯失；故此我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並非要為倪弟兄保駕護航，而是要遵照耶穌基督對門徒的吩咐：要防備假先知(太 7:15)。&lt;br /&gt;&lt;br /&gt;(二)本文作者不以真實姓名發表，並沒有對文章的內容有任何影響，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難道我們認為他不是光明之子嗎?他批評受信的人當中有的人是吃奶的嬰孩、不能吃乾糧的(來 5:12-13)；又點名批評以掃貪戀世俗、喪掉祝福(來12:16-17)。難道因為作者不表明自己真實的姓名，我們就認為作者是譭謗人的嗎？其實只要希伯來書整體的內容與聖經其他的書卷的內容吻合，我們便不能單因為作者不表明身份而質疑希伯來書的認受性。那麼希伯來書的作者又為何不表明身份？這自有他的理由，讀者若是有聖靈的引導，便不會因為這個問題而因噎廢食。同樣地，為何《異端辨識 – 再思梁家麟》這篇文章的作者不具真實姓名？通達的人必能不言而喻(箴言 13:16)，愚頑的人就難以點明了(詩篇 53:1, 92:6)。&lt;br /&gt;&lt;br /&gt;(三)為免篇幅太長而令部份讀者失落了《異端辨識 – 再思梁家麟》一文的中心思想，作者在此略作總結：本文目的是要揭示梁家麟先生為一名假教師，他並不是一個基督徒，儘管他能大談聖經的道理，但骨子裏還是人間文化的借屍還魂，他崇尚儒家思想如自我完善、慎終追遠 - 表現於行動上的便是祭拜祖先，他也接受佛家那套戒除私心雜念，一心向善，重新做人的思想。另外，他也接受希臘的民主思想，無神論者佛洛伊德的心理學，和存在主義者祁克果所提出的向理念上的神作「信心的跳躍」的哲學思想(參他視信仰如賭博)等，我們要防備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在教訓上背離聖經的人。&lt;br /&gt;&lt;br /&gt;(四)本文曾在某些論壇刊出，可惜誤上賊船，因為有些讀者未有詳細考查本文的內容，便惡意批評(約 7:51)，這是非常愚昧的表現，正如箴言18章2節所說：「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作者為了跟從真理的教導：「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箴 20:3)及「寧可在安靜之中聽智慧人的言語，不聽掌管愚昧人的喊聲。」(傳 9:17)，於是決定停止在那些論壇刊出本文，以免受愚昧人破壞本文所要傳達的資訊(箴26:6)。&lt;br /&gt;&lt;br /&gt;&lt;br /&gt;註：&lt;br /&gt;&lt;br /&gt;1. 可從下列網址下載http://jesus.bbs.net/bbs/0003/2116.html?tz=3.0&lt;br /&gt;2. 參邢福增 (2003)〈當代中國政教關係探討 — 兼論對基督教的發展影響〉《新世紀宗教研究》第2卷第2期 111-161頁&lt;br /&gt;3. 參梁家麟著《走過從前》基道出版社 1997年印刷版 33頁&lt;br /&gt;4. 參梁家麟著《無憾人生》建道神學院 2009年印刷版 7頁&lt;br /&gt;5. 《突破雜誌》創刊於1974年，創刊人包括蘇恩佩、蔡元雲、陳喜謙、詹維明等，提倡抗衡文化，致力以人的智慧對抗社會的不良風氣。&lt;br /&gt;6. 參梁家麟著《走過從前》基道出版社 1997年印刷版 2,11,24,25,27,30,35,51頁&lt;br /&gt;7. 梁家麟著 《另一種的信仰》基道出版社 1997年印刷版 82頁&lt;br /&gt;8. 梁家麟著《化裝的基督》 宣道出版社 2007年印刷版 29 頁&lt;br /&gt;9. “止於至善”出自《四書》的《大學》&lt;br /&gt;10. 梁家麟著《逆境當自強》 宣道出版社 2007年印刷版 195 頁&lt;br /&gt;11. 梁家麟著《人間智慧 – 從箴言看如何活出信仰》 明道社有限公司 2009年印刷版 217 頁&lt;br /&gt;12. 參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維琪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檢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30日 網址&lt;br /&gt;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5%BF%E6%A0%BC%E8%92%99%E5%BE%B7%C2%B7%E5%BC%97%E6%B4%9B%E4%BC%8A%E5%BE%B7&lt;br /&gt;13. 梁家麟著《生命的奧秘》建道神學院 2007年印刷版 120頁&lt;br /&gt;14. 梁家麟著 《另一種的信仰》基道出版社 1997年印刷版 9 - 11頁&lt;br /&gt;15. 梁家麟著《生命的奧秘》建道神學院 2007年印刷版 32頁&lt;br /&gt;16. 同上 41頁&lt;br /&gt;17. 同上 45頁&lt;br /&gt;18. 同上 48頁&lt;br /&gt;19. 同上 54頁&lt;br /&gt;20. 同上 57頁&lt;br /&gt;21. 同上 59頁&lt;br /&gt;22. 袁了凡是明朝江蘇吳江縣人，曾遵從雲谷禪師的教誨，努力斷惡修善，積功累德。&lt;br /&gt;23. 參羅德尼 L. 泰勒 著 魏長寶譯 (2003) &amp;lt;儒家傳統的宗教特徵&amp;gt;檢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30 日 網址&lt;br /&gt;http://www.confucius2000.com/confucius/rjctdzjtzldntl.htm&lt;br /&gt;24. 梁家麟著 (2009)〈奉獻一年，使命一生〉《建道通訊》 155期&lt;br /&gt;25. 梁家麟著《生命的奧秘》建道神學院 2007年印刷版 156頁&lt;br /&gt;26. 梁家麟著 (2007)〈神學教育的三個面向〉《建道通訊》149期&lt;br /&gt;27. 梁家麟著 (2006)《專業教育與人文教育》《建道通訊》144期&lt;br /&gt;28. 《都市日報》(2009年10月30日) 〈四叔承認誤導〉&lt;br /&gt;29. 邢福增, 梁家麟 合著 《中國祭祖問題》建道神學院 2002年印刷版 204頁&lt;br /&gt;30. 梁氏於2005年出任建道神學院院長一職，並於2007年2月3日成立中國伊斯蘭研究室(參《建道通訊 146 期》 2007年1月 學院及老師動態 學院活動 )，梁氏承認建道神學院在一九九五年起已開始派神學生往內 地實習，與共產黨辦的「神學院」作院際合作活動(參《思》76期( 2001 年11 月)〈中港教會關係 （二）〉)，因此「建道神學院」宜改名為「建道宗教學院」，因為這間學院已與神無關。截至 2009年5月 建道尚欠款 $1,159,601.40(參建道神學院財務報告http://www.abs.edu/News/2360/p28_finance_reportR.pdf)，保羅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羅13:8)，神學院欠債實令神失去了榮耀， 亦在世人面前失去了見證。誠如曾任播道神學院院長的胡恩德先生說若現今前建道神學院院長劉福羣回來， 也不能認得(指在信仰上不認得)長洲這間建道神學院了。&lt;br /&gt;31. 梁家麟著 《人間信仰 －從約拿書看信徒如何在現實中活出信仰》 明道社有限公司 2005年印刷版 128頁&lt;br /&gt;32. 梁家麟著 《基督教會史略 －改變教會的十人十事》 明風出版社 2008年印刷版 392-393頁&lt;br /&gt;33. D. W. Bebbington (1989) Evangelicalism in Modern Britain : A History From The 1730s To The 1980s London: Unwin Hyman P. 2-17&lt;br /&gt;34. 新福音派乃1940年代中發源于福音派的運動，他們支持不分宗派的合一，接受世界學術潮流的思想，參與政治等。他們極力反對揭露假教師及與世分別的行動。(參Mark Sidwell 的The Dividing Line: Understanding and Applying Biblical Separation, 1998，第九章: The New Evangelicalism，或於下列連結http://www.itib.org/articles/dividing_line/dividing_line_9-1.html進行網上閱讀&lt;br /&gt;35. 梁家麟著《生命的奧秘》建道神學院 2007年印刷版 58頁&lt;br /&gt;36. 梁家麟著《無憾人生》建道神學院 2009年印刷版 81頁&lt;br /&gt;37. 梁家麟著 (2008)〈傳統與更新〉《建道通訊》 150期&lt;br /&gt;38. 梁家麟著《無憾人生》建道神學院 2009年印刷版 75頁&lt;br /&gt;39. 同上 127頁&lt;br /&gt;40. 全威 《基督日報》 (2007年8月23日) 〈梁家麟博士：世俗主義是內地教會健康發展的阻礙〉&lt;br /&gt;41. 梁家麟著《中國教會的今日和明天》建道神學院 2006年印刷版 258 頁&lt;br /&gt;42. 梁家麟著《我是誰的鄰舍？》宣道出版社 1998年印刷版 98 頁&lt;br /&gt;43. 參〈唐大課，小改革！〉檢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30 日 網址&lt;br /&gt;http://bbs.futurechinaforum.org/viewtopic.phpp=66449&amp;amp;sid=bba1374945e2b1e7d9fb015a46d102ee&lt;br /&gt;44. Michael Foust (2009) Obama pledges 'unwavering' support to gay causes, community檢 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30 日 網址http://www.bpnews.net/BPnews.asp?ID=31441&lt;br /&gt;45. Joe Ndazhiri (2009) In defence of Obama 檢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30 日 網址 http://www.ngrguardiannews.com/editorial_opinion/article03/indexn2_html?pdate=231009&amp;amp;ptitle=In%20defence%20of%20Obama&lt;br /&gt;46. 梁家麟著《生命的奧秘》建道神學院 2007年印刷版 128頁&lt;br /&gt;47. 梁家麟著《化裝的基督》 宣道出版社 2007年印刷版 110 頁&lt;br /&gt;48. 梁家麟著 《今日哥林多教會 – 哥林多前書注釋》 天道書樓 2006年印刷版 65 頁&lt;br /&gt;49. 梁家麟著《我們的基督》 恩穀出版社 2005年印刷版 103 頁&lt;br /&gt;50. 梁家麟著 (2009)〈奉獻一年，使命一生〉《建道通訊》 155期&lt;br /&gt;51. 梁家麟著 (2007)〈神學教育的三個面向〉《建道通訊》149期&lt;br /&gt;52. 梁家麟著 《人間信仰 －從約拿書看信徒如何在現實中活出信仰》 明道社有限公司 2005年印刷版 415頁&lt;br /&gt;53. 《時代論壇》(2009.10.28)〈「管治與開放」邢福增劉澎梁家麟談中國教會體制〉&lt;br /&gt;54. 參 〈丁光訓 – 神學〉維琪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檢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27 日 網址&lt;br /&gt;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81%E5%85%89%E8%AE%AD&lt;br /&gt;55. 吳梓明／鄭守定 (2008) 〈心系家國情牽教會的丁光訓主教〉《基督教週報》2285期&lt;br /&gt;56. 邢福增 (1999) 〈丁光訓與講倫理道德的基督教〉«思» 60期&lt;br /&gt;57. 黃肇怡 《基督日報》(2004年12月01日) 〈中國三自教會將有可能產生主教〉&lt;br /&gt;58. 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新聞中心 (2007) 〈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二屆四次會議在京召開〉檢索日期 2009年 11 月 2日 網址 : http://www.cppcc.gov.cn:81/xwzx/xw/200703160017.html&lt;br /&gt;59. 鄧紹光編 《千禧年：華人文化處境中的觀點》2000年印刷版 94 頁&lt;br /&gt;60. 參〈一個「不信派」的標本--《丁光訓文集》評析〉檢索日期 2009年 10 月 30 日 網址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107233.html&lt;br /&gt;61. 參梁家麟著《走過從前》基道出版社 1997年印刷版 128頁&lt;br /&gt;62.《宗教法治文摘》(2007.02月份)〈馬禮遜生平大事年表 〉36頁&lt;br /&gt;63. 梁家麟著 《吳耀宗三論》建道神學院 1996年印刷版 73頁&lt;br /&gt;64. 梁家麟著 《吳耀宗三論》建道神學院 1996年印刷版 206頁&lt;br /&gt;65. 於1997年9月《天風》雜誌發表《吳耀宗先生不容誣衊》的評論員文章，點名批評香港建道神學院梁家麟 的《吳耀宗三論》一書，梁氏顯然是吃力不討好。 參〈中國教會歷史年代表 AD.635－2000〉&lt;br /&gt;66. 中共曾在其宗教喉舌《天風》嚴厲批評倪析聲弟兄，認為他的德行不及雷鋒，梁氏在這件事上更加賣力， 獻媚惟恐不及。&lt;br /&gt;67. 據《文匯報》2004年8月6日報導，於2004年8月5日由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主辦“聖經展”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隆重開幕。出席開幕禮的嘉賓包括行政長官董建華、中聯辦主任高祀仁、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和聖公會香港教區大主教鄺廣傑等。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名譽主席丁光訓主教指出，這次展覽再次證明中國人民是享有宗教自由的。而現任天道書樓及天道傳基協會總幹事、尖沙咀潮人生命堂主任牧師、港九培靈研經會董事會主席並于2010年擔任82屆港九培靈研經會講員的樓恩德牧師卻拾人牙慧，另有報導指他認為是次的展覽會「可以讓全世界知道，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宗教自由，人民也可以自由閱讀聖經」，樓氏媚共之情溢於言表，其實直到2009年仍有信徒因傳福音而被判刑的消息。&lt;br /&gt;68. 梁家麟著 (2008)〈真偽之辨〉《建道通訊》153期&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7571411138453387577?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7571411138453387577'/><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7571411138453387577'/><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9/11/blog-post.html' title='異端辨識 – 再思梁家麟'/><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1169060127167049630</id><published>2009-05-15T08:30: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05-16T06:24:13.480-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一個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的人是否不得救？</title><content type='html'>聖經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9:9)&lt;br /&gt;&lt;br /&gt;但是，聖經又有這樣的記載：「西門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就常與腓利在一處，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和大異能，就甚驚奇。……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 」(使 8: 13, 18-21)&lt;br /&gt;&lt;br /&gt;本來人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可 16:16)，但是西門雖信而受洗，仍然與 主的道無分無關，即與神無生命的關係，因道就是神(約1:1)，那麼西門便是未得救了。由此可知，西門的信是假信，西門的受洗是作假見證，因他並未曾與主同死同活(羅 6 : 3-8)。&lt;br /&gt;&lt;br /&gt;因此，當一個人說他心裡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並認耶穌為主，我們是否就接受他已得救。從西門的例子，我們便知道當一個人說信主、認主甚至受了洗，這並不一定表示那個人便已得救，他必須結出生命的果子(太 3:8)，即是說，我們是憑果子去認生命(太 7:20)。&lt;br /&gt;如果一個人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的人，便不再加入其他教會。那麼這個人便是違反不可停止聚會的真理(來10:25)，並且沒有愛弟兄的心，約翰壹書第三章14節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由此可知，這個人是沒有生命的。不過如果那人雖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但他仍尋求與其他 神的兒女有交通，並不住地追求認識真理，沒有違反 來10:25及 約壹3:14的真理，那麼，我們還不能說那個人未得救。不過要確定一個人是否得救是需要時間的，例如猶大也曾跟從耶穌有三年多的時間，他具備傳揚福音，醫病趕鬼的恩賜(可6:7-13)。他曾親自聆聽耶穌的訓誨，也親眼看見耶穌的風範和能力。他本是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徒1:17）。但是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4- 6）。由此可知，他最關心的是錢，他貪圖的是利益。一個貪圖財利的人，很容易接受魔鬼的試探，猶大因爲貪心便給罪惡開了大門(提前6:9-10)。他接受魔鬼那賣耶穌的意思(約13:2)，及後不理耶穌的提示和警告(約13:21,24-26)，硬著自己的心，甚至把魔鬼接進心裏(約13:27)。當他出賣耶穌之後，他心感憂愁(太27:3)，但他這種憂愁是世俗的(林後7:10)，只是爲所做錯的事感到難過而已，他沒有回頭歸向耶穌，並向他認罪，結果他仍是一個滅亡的人(約17:12)。可見有些人雖常參加教會，甚至在教會作教導的工作，也並不表示這人已得救，我們是需要長時間的觀察去看他的果子和他為人的結局才能有所認識。&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1169060127167049630?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169060127167049630'/><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169060127167049630'/><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html' title='一個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的人是否不得救？'/><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9079949724342887392</id><published>2009-04-28T19:43: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04-29T06:36:22.234-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傳道的人需祈求聖靈的工作，否則所作枉然。</title><content type='html'>保羅說他傳福音給帖撒羅尼迦人時，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1:5)，可見傳道不單是把一些正確的道理傳出去，若是這樣就只有言語或字句，保羅說他能承當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林後3:6)。若傳道只是送出真理的字句，卻沒有聖靈的感動，乃是死的職事(林後3:7)，不能帶出生命，以下一連結有一篇文章對傳道人職事的性質有詳盡的介紹，可供參考:&lt;br /&gt;&lt;a href="http://charlescameron.wordpress.com/2007/06/10/preaching-and-teaching-by-james-philip/"&gt;http://charlescameron.wordpress.com/2007/06/10/preaching-and-teaching-by-james-philip/&lt;/a&gt;&lt;br /&gt;&lt;br /&gt;以下是該篇文章部份的引述:&lt;br /&gt;&lt;br /&gt;“Evangelical orthodoxy can become a substitute for living, fruitful faith.”&lt;br /&gt;&lt;br /&gt;“A man needs unction if his ministry is to do anything in this generation.”&lt;br /&gt;&lt;br /&gt;“Let me quote to you some words from E.M. Bounds’ remarkable booklet ‘Power through Prayer”, in which he speaks of unction as ‘the indefinable in preaching which makes it preaching. It is that which distinguishes and separates preaching from all mere human addresses. It is the divine in preaching. This unction vitalizes God’s revealed truth, makes it living and life-giving, Even God’s truth spoken without this unction is light, dead and deadening. Though abounding in truth, though weighty with thought, though sparkling with rhetoric, though pointed by logic, though powerful by earnestness, without: this divine unction it issues in death and not in life.”&lt;br /&gt;&lt;br /&gt;“This divine unction is the feature which separates and distinguishes true gospel preaching from all other methods of presenting the truth, and which creates a wide spiritual chasm between the preacher who has it and the one who has it not. It supports and impregnates revealed truth with all the energy of God. Unction is simply putting God in His own Word and on His own preacher. By mighty and great prayerfulness and by continual prayerfulness, it is all potential and personal to the preacher; it inspires and clarifies his intellect, gives insight and grasp and projecting power; which is greater than head power; and tenderness, purity, force flow from the heart of it. Enlargement, freedom, fulness of thought, directness and simplicity of utterance are the fruits of this unction.”&lt;br /&gt;&lt;br /&gt;“The message of Christ crucified can be preached effectively only by a crucified man”&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9079949724342887392?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9079949724342887392'/><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9079949724342887392'/><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html' title='傳道的人需祈求聖靈的工作，否則所作枉然。'/><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8787778417162040357</id><published>2008-08-03T11:15: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8-08-02T23:16:46.417-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為何說方言的人不明白自己所說的話卻仍可以被翻出來呢？</title><content type='html'>保羅說：「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這卻怎麽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林前14:14-16)，這裏說到不通方言的人就是沒有經學習而認識該方言的人，是不會明白方言的意思。在保羅的時代，聖靈可以令信徒講出一種他從未學習的語言，因爲他從未學習過那種語言，對那種語言的意義便不能明白，所以保羅說他用方言禱告，是他的靈禱告，但是他的悟性沒有果效。因此他是被聖靈帶領而在禱告時說出一些他自己不明白的話，但是方言其實帶有信息，例如在林前14:2提到方言是有奧秘的內容在其中，只是他不用通過明白該語言而知道這個信息，他是被聖靈指教而知道因而得著造就(林前14:4)，好象先知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彼後1:19-21)，聖經沒有明確說明這個感動的過程是怎樣的，是否有一種他所明白的語言對他說出 神的意思，或是在心靈內感知 神的意思而後才用他所熟識的語言表達出，這個就不得而知，總之，先知就是被聖靈感動後便知道 神的意思。同樣我們縱然有用自己語言翻譯的聖經來閱讀，但也需要聖靈指教才會明白真理(約16:13)，只有聖靈才可以向我們啓示使我們真知道 神(弗1:17)，對於不信的人，雖然他可以讀懂聖經文字的字面意思，但他不會明白裏面屬靈的意義(林前2:14)。&lt;br /&gt;&lt;br /&gt;至於翻譯的問題，保羅說：「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林前12:30)，可見說方言的人和翻方言的人不是同一個人，一個人說了方言，是由另一個能翻方言的人把方言翻成大家能懂的語言。因此，說方言的人自己不明白他所說的方言並沒有問題。但是我們要注意現今說方言之能已經停止，請參看《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一文(&lt;a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5891.html"&gt;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5891.html&lt;/a&gt;)。&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8787778417162040357?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8787778417162040357'/><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8787778417162040357'/><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7362.html' title='為何說方言的人不明白自己所說的話卻仍可以被翻出來呢？'/><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1041771856915040008</id><published>2008-08-03T11:00: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11-02-11T23:51:00.124-08:00</updated><title type='text'>我們應當留意舊約的約櫃和福音書所提及那地上的殿嗎？</title><content type='html'>耶3:15,16提到 神會賜給 神的百姓一合祂心意的牧者，那時人便不再注意約櫃。這合祂心意的牧者就是好牧人耶穌(約10:11)，他也是被立爲大祭司(來7:26,28)，在天上的聖所作執事(來8:1-2，9:24)，而那些地上的事物只不過是天上的事物的影像(來8:5)，當前約關乎地上的事歸於無有了之後(來8:13)，現今當注目 基督第二次的顯現(來9:28)。自猶大人被擄歸回後，聖經沒有再提及地上的約櫃的所在。&lt;br /&gt;在新約只有二次提到約櫃，分別在來9:4及啓11:19。在來9:4所提到的約櫃是屬於前約即舊約的事，是屬世或譯屬地的(來9:1)，這屬乎舊約禮拜的事不能叫人完全(來9:9)，但 基督作爲大祭司進入了不屬世的帳幕(來9:11)，是在天上的(來9:24)，祂的血爲我們開了新路進入天上的至聖所(來10:19-20)，所以所以我們當注意約櫃的真體是在天上的殿(啓11:19)。&lt;br /&gt;在徒15:7,14彼得論到 神眷顧外邦人使他們歸於自己的名下，然後在徒15:16-18引用摩9:11說明 神現今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信主而成就了先知的預言(徒15:15)，即這班新造的人就是那被修造好的大衛倒塌的帳幕，這班人也是稱爲 主的聖殿(弗2:19-21)。自 主耶穌在福音書提到地上的殿會被拆毀後(太24:1-2,可13:1-2, 路21:5-6)，在新約其他的書卷中並沒有叫我們再注意地上的殿，卻叫我們注意被 神所建成的靈宮，就是那些信的人(彼前2:5,7)。&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1041771856915040008?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041771856915040008'/><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041771856915040008'/><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977.html' title='我們應當留意舊約的約櫃和福音書所提及那地上的殿嗎？'/><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7659892655229435513</id><published>2008-08-02T07:58: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05-17T06:17:45.073-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千禧年前派的檢驗</title><content type='html'>千禧年前派的教義是基於下列兩項前設&lt;br /&gt;(1) 預言必須按字面應驗，&lt;br /&gt;&lt;br /&gt;(2) 肉身的以色列人與教會有不同的前途。肉身的以色列人要得屬地的產業，並以在千禧年的地上國度復興為最終的實現；但是教會卻要得屬天的產業，在被提後進入天上的耶路撒冷。&lt;br /&gt;&lt;br /&gt;上述論點皆與聖經不符&lt;br /&gt;預言的應驗的方法&lt;br /&gt;1) 有些按字面應驗。例：基督為童貞女所生(賽7:14,太1:22,23)、生在伯利恒(彌5:2,太2:6)&lt;br /&gt;&lt;br /&gt;2) 有些的意義較為模糊&lt;br /&gt;(a) 只可取象徵的意義。例：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象徵基督受死、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象徵基督敗壞魔鬼的權柄(創3:15,來2:14)；山窪填平、山岡削平象徵約翰傳道叫人悔改(賽40:2-5,太3:1-3)&lt;br /&gt;(b) 需要通過新約來進一步確定對象。例：萬國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褔(創22:18)，不是指很多人，乃是指一個人-基督(加3:16)；受苦的僕人不是指以賽亞，乃是指基督(賽53:7-8,徒8:33-34)&lt;br /&gt;&lt;br /&gt;3) 有些應驗的結果和預言的本體不同&lt;br /&gt;(a) 變成另一個人：以利亞(瑪4:5) →約翰(太11:14)&lt;br /&gt;(b) 變成另一種形式：血、火、煙柱、日頭變黑、月亮變血(珥2:28-32) →天上響聲、一陣大風、舌頭如火燄顯現出來(徒2:1-4)；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摩9:11-12) →建立教會(徒15:14-18)&lt;br /&gt;&lt;br /&gt;4) 有些按字面看不出是預言，待應驗後才知道是預言( 詩22:16,18→約19:23-24;詩69:25, 109:8→徒1:15-20;何11:1→太2:15)&lt;br /&gt;&lt;br /&gt;5) 舊約的預言大多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應驗(徒3:24-26,13:27,26:22-23)&lt;br /&gt;&lt;br /&gt;結論 : 並不是所有預言皆以字面意義應驗【參看上條2(a);3(a,b)】&lt;br /&gt;&lt;br /&gt;&lt;br /&gt;舊約經文的意義到新約時所發生的改變&lt;br /&gt;從舊約時代到新約時代&lt;br /&gt;1. a) 肉身的以色列人(羅9:6,8) 成為因信稱義、認耶穌為主的人(羅10:9-12)&lt;br /&gt;b) 亞伯拉罕的子孫(創17:7)成為以信為本的人(加3:7)&lt;br /&gt;c) 外面作猶太人(守肉身割禮) (創17:13)成為裏面作猶太人(有心靈割禮) (羅2:28-29) ， 心靈較肉身關係重要(太12:50)&lt;br /&gt;&lt;br /&gt;2. 應許歸給屬乎律法的人(創17:13-14)成為應許歸給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羅4:14,16)&lt;br /&gt;&lt;br /&gt;3.應許地(創13:15)成為天上的家鄉(來11:13-16)&lt;br /&gt;&lt;br /&gt;4.以色列人為祭司的國度(出19:6)成為聖徒成了祭司的國度(彼前 2:5)&lt;br /&gt;&lt;br /&gt;5. a)聖所(出25:8)成為天堂(來9:24)&lt;br /&gt;b)亞倫的子孫為祭司(出29:9,30)成為聖徒(彼前 2:5)&lt;br /&gt;&lt;br /&gt;c) 亞倫及他的子孫為大祭司(來5:4,利6:22)成為耶穌為大祭司(來4:14)&lt;br /&gt;d) 天天獻上的祭物(利6:12)成為基督一次的代贖(來10:11-12,18)&lt;br /&gt;&lt;br /&gt;6. 所羅門建造聖殿(王上6:1)成為耶穌基督建造屬靈的殿(亞6:12; 約2:19,21); 聖徒就是聖殿(弗2:19-22)&lt;br /&gt;&lt;br /&gt;7. 大衛的後裔要作王直到永遠(詩89:35-36)成為基督要繼承大衛的位作以色列的王直到永遠(路1:31-33)&lt;br /&gt;&lt;br /&gt;8. 固定地點的敬拜(申16:16)成為心靈的敬拜 (約4:21-24)&lt;br /&gt;&lt;br /&gt;9. 屬地的國度(創17:6-8)成為屬靈的國度(約6:15,18:36;路17:20-21;&lt;br /&gt;羅4:13,14:17)&lt;br /&gt;&lt;br /&gt;10.飲食的條例、節期、安息日等成為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西2:16-17)&lt;br /&gt;&lt;br /&gt;神對猶太人的計劃&lt;br /&gt;1)天國(神國)的福音(救恩)先臨到猶太人(太3:2,可1:15羅1:16)&lt;br /&gt;2)因拒絕耶穌基督而無份於天國(太8:11-12)&lt;br /&gt;3)神的國從此從他們當中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就是接待耶穌的人)&lt;br /&gt;(太21:43)&lt;br /&gt;4)耶穌基督堅立新約(太26:28)、舊約廢除「無有vanish away」(來8:8-13)&lt;br /&gt;5)聖殿被毀、耶路撒冷成為荒場(太23:37-24:2)&lt;br /&gt;6)猶太人同樣要如外邦人般因信耶穌而得救並且有一滿足的數目，這事發生在外邦人信主的數目添滿後(羅11:25,26 )“於是”可翻作“這樣”(太5:12)或“如此”(太13:40)或“正如”(路24:24)或“照樣”(約5:21)，即是外邦人中藉信得救的人有一個完滿的數目，猶太人也有一個完滿的數目，正如外邦人藉信得救一樣地被添上去。&lt;br /&gt;7)得救的以色列人被稱為“剩下的餘數”(羅9:27,11:5-7)，後來得救的以色列人也被稱為從新接上的本樹枝子(羅11:17-24)。&lt;br /&gt;8) 得救的以色列人和得救的外邦人合而為一，成為一國(弗2:11-19)。&lt;br /&gt;&lt;br /&gt;結論 : 肉身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只有一個前途，就是因信耶穌而得著重生，並且得以進入屬天的國度。神應許亞伯拉罕要以迦南地永遠為業(創17:8)，但是亞伯拉罕卻在應許地作客(來11:9)，他羨慕的卻是天上的家鄉(來11:16)，可見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最終是屬天而不是屬地的，這正是亞伯拉罕對肉身的以色列人所要作的見證。&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7659892655229435513?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7659892655229435513'/><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7659892655229435513'/><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1576.html' title='千禧年前派的檢驗'/><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5905460430884233044</id><published>2008-08-02T07:22: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11-29T00:37:27.226-08:00</updated><title type='text'>十字架代表甚麼呢？</title><content type='html'>(一) 是損失，不是得益　　&lt;br /&gt;宗教的事業能叫人有所作為，如宗教節目的安排、宣傳、活動的調查和統計等。保羅曾以宗教的成就為有利益，但卻因基督的緣故成為有損的(腓三7)。今世之子追求屬世的成就，卻有基督徒追求宗教的成就。但是十字架叫人失去一切的野心，包括宗教上的野心；並使生命價值的估量，是在乎失，而不在乎得，事實上，誠如一位愛主的聖徒說過類似的話：「誰受苦最深，誰最有東西可以給人」。&lt;br /&gt;&lt;br /&gt;(二) 是無望，而不是自信　　&lt;br /&gt;十字架斷絕屬世的道路，叫人對前途沒有指望，對自己也毫無盼望，在此，神的能力才可以得彰顯(林後一8-10)。世界要自信的人，但是人子卻在絕望中呼喊(太二十七26)。&lt;br /&gt;&lt;br /&gt;(三) 是無助，不是自足　　&lt;br /&gt;耶穌在十字架上得不著人的幫助，反倒受人的譏笑。世人卻充滿辦法、招兵買馬、集團經營、組織擴大。十字架叫人失去自持，也無人可靠，孤單無助，好讓人只誇自己的軟弱，並信靠神的恩惠而活(林後一12)。&lt;br /&gt;&lt;br /&gt;(四) 是愚拙，不是智慧　　&lt;br /&gt;世人不明白作王的耶穌為甚麼不是高高在上，呼風喚雨，卻掛在十字架上，無權無勢、任人魚肉。人所以為的智慧，是不足以叫人認識神(林前一21)。十字架叫人不與世爭，並叫人為基督的緣故甘願被世人稱為愚拙。&lt;br /&gt;&lt;br /&gt;(五) 是羞辱，不是尊重和稱讚　　&lt;br /&gt;我們的罪惡把耶穌帶進不可言盡的羞辱。但這些羞辱本應是我們所當承受的，因此在我們裏面確是無善可言。十字架使人認識自己極惡的本質，叫人不敢欣賞自己，也不想尋求別人的稱許。&lt;br /&gt;&lt;br /&gt;世界的的風俗是天路客的捆綁，世人的誇耀實在不值一提。基督徒乃是向世界死的人，因此不免遭遇逼迫、羞辱、孤單。但是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夫子尚且被釘，門徒豈可沒有傷痕呢？但願神的兒女們能認識保羅的心願：「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lt;br /&gt;&lt;br /&gt;英文&lt;得勝報&gt;編譯　&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5905460430884233044?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5905460430884233044'/><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5905460430884233044'/><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165.html' title='十字架代表甚麼呢？'/><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1254647858003164284</id><published>2008-08-02T07:16: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8-08-02T07:42:16.600-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夏令會的準備</title><content type='html'>1. 受苦的心志(彼前4:1)&lt;br /&gt;(i) 赴令會不是渡假，故在食宿方面儘量放低要求。&lt;br /&gt;(ii) 學習忍讓，如同房的鼻鼾聲及生活習慣。&lt;br /&gt;(iii) 凡事為別人著想，如關門、談話或走路宜輕聲。&lt;br /&gt;&lt;br /&gt;2. 以父事為念(路2:49)&lt;br /&gt;(i) 在令會中以談論 神的事情為主、避免談世界上的事；為求專心，最好關掉手機。&lt;br /&gt;(ii) 談話宜少，默想 神的話為重；因話多了就不知不覺談到世界的事去了。&lt;br /&gt;(iii) 聚會後，宜思想講員論到聖經的重點，反覆閱讀經文(包括上下文)以加深印象。&lt;br /&gt;&lt;br /&gt;3. 聖靈的交通(腓2:1-2)&lt;br /&gt;當求 神預備合適的話在與人見面或交通聚會時與人分享，以加強別人對主的信心。&lt;br /&gt;&lt;br /&gt;4. 進入屬靈的爭戰(弗6:12,18-20)&lt;br /&gt;(i) 當為講員的信息祈禱，求 神讓員能發出有力的信息使聽者能勝過魔鬼、世界和肉體，並加強愛主愛人的心。&lt;br /&gt;(ii) 為大會及家人祈禱，以免有意外的事情發生。&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1254647858003164284?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254647858003164284'/><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254647858003164284'/><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3157.html' title='夏令會的準備'/><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2944972452155810786</id><published>2008-08-02T07:05: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8-08-02T07:48:34.741-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我們應該聽那些只講聖經而不行聖經的人的教導嗎？</title><content type='html'>耶穌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馬太23:2-3)&lt;br /&gt;&lt;br /&gt;問：這是否表示我們今天應該聽那些只講聖經而不行聖經的人的教導？&lt;br /&gt;&lt;br /&gt;答：首先我們必須明白解釋聖經的原則，彼得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1:20)『私意』原是單獨的意思，即是說我們不能只單單地跟據聖經一處的經文就怱怱地建立對該處經文的解釋，我們必須參考別處的經文作為印証，否則我們便很容易曲解聖經的原意。彼得曾警告強解(原文是曲解)聖經原意的人會自取沉淪 (彼後3:16)。&lt;br /&gt;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為毒蛇之種，不能逃脫地獄的刑罰 (馬太23：29、33節)，難道耶穌還喜歡眾人聽他們講解聖經嗎？這好比說耶穌曾受魔鬼試探，因為魔鬼也引用聖經 (太4:6)，所以我們也可以試試聽魔鬼講解聖經，因為連耶穌也聽過。我們可以從這個比方看出問題的所在，因此單單地跟據聖經一處的經文就建立對該處經文的解釋是十分危險的。那麼別處的經文又如何論到法利賽人呢？耶穌說要防備他們的教訓 (太16:12)，『防備』就是分別出來，保持距離的意思。那麼耶穌為何一面要人遠離法利賽人的教訓，一面又要聽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所吩咐的？顯然地門徒要聽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話是一種十分特殊的情況，因為聖經只有一處這樣的說法 (太23:2-3)，但是防備他們的教訓卻共出現八次 (太16:6; 16:11,12；可8:15,12:38；路12:1, 20:46)。既然遠離法利賽人和文士是應該要作的，那麼聽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的吩咐便是一種不得已的作法，就是因為環境特殊而不得不這樣作。&lt;br /&gt;這種特殊的環境是怎樣的呢？我們相信在古代聖經不是一本人手隨時可得的書籍，因為那時還沒有印刷品，那些書是一些皮卷一類的東西 (提後4:13)，是很大本，不易攜帶的，並且需要很多時間抄寫才成的。那時的猶太人都是上會堂來聽文士及法利賽人讀聖經，耶穌也曾在會堂念聖經 (路4:16-20)，所以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的吩咐就是站在摩西的位置上把律法宣讀出來給別人聽，既然只能在文士和法利賽人所在的會堂才能聽到聖經，那麼耶穌就只好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吩咐人聽他們的話，而實際上要聽的是聖經本身的話，而不是他們有別於聖經的教訓。因此耶穌在這裏的原意是要人聽聖經本身的話，重點是聖經本身的話，不是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只是傳達的媒介而矣，如果他們不是坐在摩西的位上，或是說聖經不是在他們手上，他們和耶穌一點關係也沒有。&lt;br /&gt;因此耶穌這樣的說法只可用在聖經不能在自己手上的情況下才適用，今天如果有人根據此處經文而提出我們可以聽那些假冒為善的人的教訓，便是曲解聖經的原意，因為我們今天不用靠別人才能讀到聖經，我們可以不很困難地便得到一本聖經，我們根本不用假冒為善的人讀聖經給我們聽。相反聖經多次提醒我們要躲避那些教訓和品行有問題的人 (羅16:17，18；腓3:2；提後3:1-5；彼後2:14-16,3:17；約二9-11)，因為聖經十分注意行為，雅各說真實的信心不能沒有行為 (雅2:17,24)，該隱行為不對，卻沒有把罪對付清楚，他所獻的祭也不蒙   神悅納 (創4:1-7)。一個人犯了罪卻沒有痛悔謙卑的心靈，神又怎會與他同在呢(賽57:15)？ 神因所羅門有向主的心而以自己的榮光充滿聖殿 (歷下7:1)，卻因以色列人的剛硬悖逆而離開聖殿 (結2:4-5, 10:18,11:23)。神是否悅納人的事奉不是根據他的口講 (太15:7-9)，乃是根據他的心靈是否與真理相稱 (約4:23-24)。求主救我們不要作一個愚蒙人，隨便聽信別人的話 (箴14:15)。&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2944972452155810786?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2944972452155810786'/><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2944972452155810786'/><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02.html' title='我們應該聽那些只講聖經而不行聖經的人的教導嗎？'/><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1519050973908005810</id><published>2008-08-02T06:59: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11-27T20:25:18.901-08:00</updated><title type='text'>悔改的表現</title><content type='html'>當一個人說 神已赦免了他的罪，我們怎樣知道他所說的是真實的？&lt;br /&gt;&lt;br /&gt;(I) 蒙饒恕的條件 : 懊悔(原文悔改 - 心思的改變) (路加17:3－4) ，真正的悔改是一個人徹底的回轉，那悔改的人有實際改正的行動(路3:7-14)，他們不再隨從以前在罪中的心思而活(弗4:22)，也不會效法這個世界(羅12:2)。只有悔改的人才可以信福音(可1:15)，只有悔改的人才不致滅亡(路13:1-5)。&lt;br /&gt;&lt;br /&gt;(II) 悔改的過程(路15: 11- 32)&lt;br /&gt;&lt;br /&gt;i) 醒悟 – 自覺有罪(17) , 厭惡自己(伯42:6)，憂傷(詩51:17)，不是人的推動乃聖靈的工作(約16:7,8)&lt;br /&gt;&lt;br /&gt;ii) 有所行動 ：回到他所得罪的人面前(18)，這表示有脫離罪的決心，而不只是口頭說說而已(太22:30) 真正的悔改是“改變，轉過頭來，朝新的方向走去。”只是感到抱歉，離悔改仍有一大段路。曾經跟從過耶穌後來出賣了他的加略人猶大，心裏十分後悔，以致自縊而亡。他的行動說明他已認錯，但是一種未真正悔改的認錯，就連改過也未達真正悔改的要求，因為他沒有回頭跟從主。&lt;br /&gt;&lt;br /&gt;iii) 在他所得罪的人面前認罪 ：&lt;br /&gt;(a) 承認得罪神(路15:18) –向神認罪不是知錯，知錯只是用人間的標準回頭看自己的表現，認罪是從本質上認識自己原是完全污穢。知錯能改是以爲自己有改正的能力，也試著用這個能力去提升自己，認罪悔改則不單承認自已是敗壞的，更承認自己沒有改善那真實罪況的能力，若非神的恩典爲我們開了洗罪的泉源，我們必然承受永遠滅亡與沈淪之結局。&lt;br /&gt;&lt;br /&gt;(b) 承認得罪人(路15:18) – 獨自承當、不怪罪於他人(撒上15:24)、不要面子(撒上15:30)&lt;br /&gt;&lt;br /&gt;(c) 自覺不配得赦免(路15:19) – 應受到報應(賽6:5)&lt;br /&gt;&lt;br /&gt;(III) 其他有關悔改的行動&lt;br /&gt;&lt;br /&gt;i) 如數歸還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作為懲罸(利6:1-5)，也可賠償更多(路19:8)&lt;br /&gt;&lt;br /&gt;ii) 公開承認過去的錯失(約4:29)&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1519050973908005810?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519050973908005810'/><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519050973908005810'/><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html' title='悔改的表現'/><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1961885294890385181</id><published>2008-08-01T12:17: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11-26T00:10:00.058-08:00</updated><title type='text'>從約翰一書看重生的記號</title><content type='html'>1. 信耶穌是基督(約壹5:1)，認識自己是陷在罪中，這不單是不完美而已，而是絕對的敗壞(弗4:17-19)；而世界是由魔鬼所掌管的(路4:5-6)，其中滿了害人的風俗(弗2:1-3)。只有基督能使我們的罪得赦(徒2:38)，並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lt;br /&gt;&lt;br /&gt;2. 不犯罪(約壹3:9)，表示不慣性的犯罪，並不是一件罪也不犯，這與約翰一書1章10節不符。重生就是從神再次得著一個屬神的新生命，這個生命是不愛犯罪的。但是重生的人仍在身體中，這身體或稱為肉體是有罪住在其中的(羅7:18,20)，若我們不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這個新生命便活不出來(羅8:13)。&lt;br /&gt;&lt;br /&gt;3. 行公義(約壹2:29)遵行主的命令(約14:15)，不虧欠人(羅13:8)；不作惡人，他們借貸而不償還(詩37:21)。&lt;br /&gt;&lt;br /&gt;4. 愛弟兄(約壹3:14)&lt;br /&gt;愛所有人，不對任何人心存怨恨，對弟兄更是沒有怨恨，否則便是沒有永生了(約翰一書3章15節)。&lt;br /&gt;&lt;br /&gt;5. 勝過世界(約壹5:4) 勝過世界的「勝過」是現在式，而後句勝了世界的「勝了」是過去式。約翰在此表達了基督徒的兩種勝利： 一是現在日復一日可以享受的基督徒得勝生活。一是最初藉著信心由世界轉向神的勝利（過去發生過的事實）。勝過世界的人就不會照世人的思想和言論去生活，因為世人所追求的是短暫的，約翰一書2章16節提到世界的事包括：「肉體的情慾」：大概是指感官方面的邪情私慾。 「眼目的情慾」：因眼所見而引起的貪慕之心。「今生的驕傲」：因擁有今世事物而引起的矜誇驕傲。&lt;br /&gt;&lt;br /&gt;6. 保守自己(約壹5:18)&lt;br /&gt;遠離罪惡(箴言16:17)、遠避偶像 (約壹5:21)，緊慎交友(林前15章33節)，儆醒禱告(弗6:18)等。&lt;br /&gt;&lt;br /&gt;總結 ：使徒約翰說凡重生的人皆有以上六個記號，若然一個人長時間都沒有顯出上述所有的記號，那麼他便不可以被稱為弟兄，而我們便需要勸這樣的人向神悔改來得生命了(徒11:18)。&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1961885294890385181?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961885294890385181'/><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1961885294890385181'/><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802008.html' title='從約翰一書看重生的記號'/><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6229891899061443032</id><published>2008-07-28T08:26: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8-08-07T20:54:56.970-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從聖經看「異端」</title><content type='html'>「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太16：6)&lt;br /&gt;「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 2：1)&lt;br /&gt;「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lt;br /&gt;&lt;br /&gt;A. 定義&lt;br /&gt;&lt;br /&gt;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異端」的經文只出現四次 (徒 24：14； 加 5：20； 弗 4：14 ；彼後 2：1)，除了以弗所書 4：14 「…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希臘文 “plane”)」這處可譯作「錯誤」或「迷惑」外，其他三處都是用 “hairesis” 這個希臘文，而“hairesis”其實在新約共出現了九次 (除前面三處外，還有以下六處：徒 5：17；徒 15：5；徒 24：5；徒 26：5；徒 28：22及 林前 11：19 )。另外，與「異端」相關的另一處經文是在 多3：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這裏和合本將它譯作「分門結黨的」，但原文字根卻與「異端」“hairesis”相同。&lt;br /&gt;查看聖經字典，「異端」“hairesis”的意思是指「選擇 (choice)」，「挑選(choosing)」或「那被選擇了的意見 (the opinion chosen)」* 都是用來形容一些派系 (faction) 或分裂出來的教派 (sect)**，在聖經裏是指他們所持的教訓與 神的啟示偏離了，他們不服聖經的啟示，在聖經明文的教訓之外，另有別的教訓或看法，正如彼後 2：1憑己意「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又好像使徒時代的「撒都該教門」(「教門」原文是「異端」“hairesis”) (徒 5：17)，他們不信復活 (可12：18；路20：27)，他們好比現今的新派信仰，否定啟示、神蹟、主耶穌的神性及來生等聖經教訓；又或者是「法利賽教門的人」(「教門」意義同上) (徒 15：5)，他們因假冒為善被神的兒子稱為有禍的 (太23)，他們是藉著人的遺傳、傳統，廢了 神的誡命(太15：6)，要守自己的遺傳(可7：8-9)，他們大膽妄為，以自己的意見取代 神的說話，教訓人守律法去獲得救恩，明明違反神因信稱義的救贖計畫 (羅3:28，加2：16)。他們的現代版本如天主教，要求人在信心加上功德才能得救，他們又在聖經上加上教皇的諭令及教庭的權威，以人言僭奪聖經的主權。&lt;br /&gt;當保羅反被人指為異端時，他在巡撫腓力斯面前說：「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徒 24：14-15) 保羅的正統在於他所傳揚所相信的是與一切聖經所記載的沒有衝突(「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而且從生命上來說，他是一個真正事奉神的人，就是行事為人以拿撒勒人耶穌為中心 (徒 24：5說保羅是「拿撒勒教黨裏的一個頭目」)，這與那些「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的假信徒成為強烈對比 (羅16：18)，亦與那些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的假師傅，南轅北轍。&lt;br /&gt;&lt;br /&gt;B. 判別的責任及範圍&lt;br /&gt;&lt;br /&gt;保羅一方面對以弗所的監督作出勸告，要求他們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因為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 (徒20：28-29) 這些混入 神家的假教師將 神的話扭曲了，更改了它的原意 (30節「悖謬話」原文意思)，引誘門徒從純正的道理分離而轉去跟從他們的異端。雖然這裏是保羅對長老們的囑咐 (徒20：17)，不過保羅或其他使徒的書信亦有寫給教會的每一個肢體，要叫他們防避異端邪說。(弗4：13-14，彼後3：17)。&lt;br /&gt;在新約其他書信的作者，他們都寫信給 神的兒女去分辨異端、持守信仰，而收信人全是教會裏的弟兄姊妹。例如猶大勸告收信人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猶3)，猶大書的收信人就是那被召、在父神裏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 (猶1)。彼得提醒收信人要注意，假師傅的興起，彼得後書的收信人就是因我們的　神、和 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彼後1：1)。約翰提醒收信人要試驗敵基督者的靈 (約一 4：1，3)，約翰一書的收信人就是那些罪得赦免、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及勝了那惡者的人 (約一2：12，13)。因此，聖經作者多次多方提醒留意教會內部的人要分辨有否異端滲入教會當中；但是教會以外的人，即那些沒有接受耶穌作救主的人，新約的教訓並無要求我們與他們爭辯，藉此希望壓倒他們的信念，以期盼他們因此接受真道；相反聖經卻叫我們分辨他們的身份，「要留意躲避他們」(turn away from them, NASB)，不是與他們辯論 (羅16:17-18)。總之，若有稱為教會中人，而他們的教訓不合聖經，信徒便有責任防止這些錯誤教訓的散播 (提前1：3，4)，而我們分辨的根據就是聖經的教導 (賽8：20，詩119：105)，不是人的傳統或人間的智慧 (太15：9，西2：8)。&lt;br /&gt;&lt;br /&gt;C. 結論&lt;br /&gt;&lt;br /&gt;總而言之，異端就是持有與聖經本意不同的教訓的人，他們不用公然說他們不贊同聖經的教訓，他們只要在聖經的說話旁加上含有其他教訓的話，以沖淡聖經本身的原意，甚或否定聖經本身的原意。而他們最不用費心思的做法就是把聖經的話完全放在他們的傳統或哲學體系裏來討論，他們的話無法用大量的聖經去印證，故此他們所用的語言是有別於聖經那純正話語的規模 (提後1：13)，他們講完聖經一段話後便不再引用聖經繼續說話，轉而侃侃而談他們的理論邏輯，貌似高深，但其實是魔鬼的道理 (啟2:24)，用以矇騙那些對聖經認識膚淺之信徒，引誘他們離開正道。異端是永找不到其他聖經去支持他們的話的，亦總接不上全本聖經的話 (耶23：28，29)。當你提出聖經的理據去駁斥他們時，有些異端更乾脆擺出權威的姿態說：「這不是聖經的意思！」他們說話如同 神自己，但他們總不能提出聖經的證據。&lt;br /&gt;所以，真實信主的門徒當留心，聖經是神的默示，也是判別異端的唯一標準 (提後3：16，賽8：20，啟22：18，19)。若有人講話不完全本著聖經 (徒17：3)，不合乎聖經那純正的道理 (多2：1)，便屬乎異端了。甚至是教會的傳統，信徒也不能盲目接受，但要凡事察驗，以聖經作標準，善美的才持守 (帖前5：21)。&lt;br /&gt;此外，信徒是必須拒絕異端的 (約二9-10)，因為異端是陷害人的 (彼後2：1)，「陷害人」(希臘文 “apoleia”) 意思是毀滅，也含有在地獄裏承受永恆痛苦的意思，碰到異端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信徒必須嚴陣以待，如果影響已越來越大，更要直接點名指出教導異端的代表人物 (提後2：17，18)，好警告其他信徒作出防範。在這末世的時間，但願神的兒女都有保羅的心志：「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2：4，5) 。&lt;br /&gt;&lt;br /&gt;* Easton Bible Dictionary&lt;br /&gt;** Tyndale Bible Dictionary&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6229891899061443032?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6229891899061443032'/><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6229891899061443032'/><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28.html' title='從聖經看「異端」'/><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2689147576819536633</id><published>2008-07-22T21:11: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8-07-22T21:14:57.763-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我們可以不擘餅來記念主嗎？</title><content type='html'>「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17–20)&lt;br /&gt;「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3–26)&lt;br /&gt;神的兒子成了肉身為罪人死擔當了他們的罪，這是神的兒女所當紀念的事實。自從初期教會直到如今，神的兒女皆遵照主耶穌和使徒保羅的吩咐擘餅飲杯紀念主。不過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有貴格會的創辦人佐治福克斯，他主張廢掉主餐，因為他認為在靈裏面敬拜主便無需倚靠外在的形式，只要人能在心裏接受聖靈的感化，領會主餐其中的實意便可以了。其實神的兒女擘餅飲杯的目的是為了遵行主耶穌和使徒的吩咐，以主所認可的形式來紀念他，因為主耶穌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因此信徒不能自作聰明，強行用人的解釋去改變以擘餅飲杯來紀念主的作法，所以佐治福克斯教導人不領主餐是直接違背主的命令，信徒不應效法。&lt;br /&gt;&lt;br /&gt;在國內外有一本書名為《交通記錄》正在流傳，內容是記載厦門一位年長弟兄的談話記錄，內中有一些似是而非的教導，鼓勵信徒不領主餐，以下是該書的一些摘錄和我們跟據聖經來回應摘錄的話：&lt;br /&gt;&lt;br /&gt;摘錄一 :「 愛心不是一種行爲而已，它是有位格的。神就是愛。你有神的生命，碰到神就碰到愛。孩子碰到自己的母親會碰到愛，會有愛的感覺，碰到別人的母親就沒有。所以愛是活的，不是行爲。若果愛是行爲，這是人的東西；人最好的東西，也不過是死的行爲，因爲人是死的，他的行爲也是死的。舊造的愛套在新生命上是不行的，主說：“新布補在舊衣服上，破的就更大了。”我們應該把舊的脫掉，另穿上新的。」(17頁)&lt;br /&gt;&lt;br /&gt;摘錄二:「 我們這裏並非一下子就這麽多人，最初只是幾個人。在這裏起初有人提出要擘餅，結果，你不敢擘，我也不敢擘，因爲這事，要對主負責的，也要對其他方面負責的。今天教會經過打擊，屬靈的元氣還未恢復，要勉強維持這個，維持不了。我們裏面都知道的，也都能估量到所有的情形，很清楚誰不能來…… 」(25頁)&lt;br /&gt;&lt;br /&gt;摘錄三:「 我們在此記念主。甚麽人才會記念？有愛才會記念，沒有愛就不會記念。有愛的記念才有意義，反之沒有愛的記念是空虛的。&lt;br /&gt;今天是主日，雖然沒擘餅，我們在這裏是真正的記念主。我們懷著同樣的心情，從裏面發出對主的記念；我們在此記念主，也等著主回來。這杯這餅有屬靈的意義，我們借著餅和杯來與主接觸，回想過去、盼望將來。」(69頁)&lt;br /&gt;&lt;br /&gt;回應: 雖然愛心不是一種行爲而已，但是有愛心的人卻不能沒有行為，母親也必曾為孩子作了很多事，才會使孩子對她有愛的感覺。若果母親甚麼也不作，自孩子出生後便連抱一下孩子都沒有，那麼孩子便很難對她有愛的感覺。正如雅各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17) ，弟兄窮乏卻不施予物質的援助，卻說自己愛弟兄是虛假的(約壹3:17)。因此說記念主而不擘餅，就如同說有信心而沒有行為，說有愛心而不施予物質一樣。主耶穌吩咐門徒擘餅飲杯記念他(路22:17-20)。使徒保羅從主領受所傳給教會的也是以擘餅飲杯記念主耶穌，來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3-26)。神的家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19-20)，也就是新舊約聖經的教訓。所以使徒保羅的教訓應該是神的兒女跟從的標準。只在心裏而卻沒有物質的餅和杯去記念主，我們在使徒保羅的教導中都找不到這種方法，在其他使徒的教導中也找不到，卻只有在聖經以外的教導中才可找到。&lt;br /&gt;在羅馬時代，信徒大遭逼迫，下監處死者無數，屬靈的元氣更傷，但是他們並沒有停止擘餅。其實愛主有多少，服從主的命令就有多少，而主的顯現也有多少(約14:21)。因此，愛是與服從分不開的。我們若真愛主，便應服從主的吩咐，以擘餅和飲杯來紀念祂。若有人不擘餅而仍說自己已記念主，就好像有人不在口裏認主而只在心裏認主，而他仍強說自己已認了主，這樣的作法是合乎真理嗎(羅10:9)？不在口裏認主就不能算是認主，照樣不擘餅就不能算是真正的記念主，不照主的吩咐去行也算不上是愛主。當然，我們不能憑著自己的力量去服從主，我們是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去作(腓4:13)。再者信主的人已是新造的人 (林後5:17)，他若靠着聖靈去照使徒的吩咐而行(提後1:14)，他所作的就不是舊人所作的死行，乃是新人流露的行為。所以靠著主的恩，只管服從主的命令，其他一切，主會負責 (彼前5:7) ，若作教導的人也不服從主的命令，卻空談愛主，便是不負責任了。&lt;br /&gt;&lt;br /&gt;摘錄四:『 單是記念主還比較容易去作，但是這「餅」也是見証基督身體的合一。擘餅的人沒有合一的靈，這作甚麼見証？作假見証罷了！&lt;br /&gt;…… 有人擘餅，但距離屬靈的實際很遠。光是大杯、小杯的問題，就爭得很厲害。這樣爭來爭去的，真空！這是外面的事！ ……』(309頁)&lt;br /&gt;&lt;br /&gt;摘錄五:『 擘餅的事，「照作」也可以，可是信徒夠不上去。夠不夠得上去，是指信徒是剛強的或是軟弱的。這是擺出來的情形！這需要你有感覺。』(310頁)&lt;br /&gt;&lt;br /&gt;回應: 主餐的進行不在乎信徒的屬靈光景，無論信徒的靈性是剛強或是軟弱，他們都應參予主餐，連保羅也不因哥林多人混亂主的筵席而吩咐他們停止主餐，當時哥林多人分門結党，根本沒有合一的靈，保羅就教導他們在聚會中彼此等待，學習合一，而不是停止主餐，直到他們合一了才進行。&lt;br /&gt;另外，保羅亦吩咐信徒若想服從主這個命令而卻仍有罪未清理，就是自己的行徑與主聖潔的要求不合，他可於記念主前認罪悔改便可以(林前11:28)，如他沒有自省卻吃餅飲杯，他是吃喝自己的罪，將會被主審判(林前11:29-32)，至於主何時審判，乃是祂的主權。當然，如果信徒犯了明顯而嚴重的罪而不悔改，教會可以停止他參加聚會，當然包括擘餅聚會(林前5:11)。&lt;br /&gt;事實上，主的筵席不因有背叛主的人出席而不能舉行，連賣主的猶大也在主那次設立的筵席當中(路22:21)，也不應因聚會的人中仍未合一而不能進行，門徒於吃了主的筵席後仍在爭大(路22:24)，可見在主的筵席時，他們並未有很強合一的心志，因為合一是需要祈求的(約17:11)，並竭力保守而達到的(弗4:1-3)。另外，合一也是一個過程，信徒需要時間成長才能邁向合一(弗4:13)。因此，不能因聚會的人在合一上仍未達到完全而把聚會停止了，這不是主耶穌和使徒的教導。&lt;br /&gt;至於飲杯的形式，是次要的問題，只要開始時是一個杯(林前10:16)，接著繼續用同一個杯，還是倒進小杯再傳出去，都沒有問題。可能有人對餅和杯的一些細節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這仍是次要的問題，總之有相同領受的人走在一起領主餐即可。因著飲杯的形式或其他細節上的不同看法而停止主餐是不必要的。&lt;br /&gt;&lt;br /&gt;總結：&lt;br /&gt;以擘餅和飲杯的方式來紀念主的死，不是人的發明，乃是主耶穌直接的吩咐。但是只在心中紀念主而不擘餅和飲杯，乃是人的發明，歷史上有一個很相似的表現，就是貴格會的創辦人佐治福克斯，他主張廢掉主餐，以內心與主聯合，得著主在心靈上的供應取代之。如果以內心記念主而無需擺設餅和杯就行，則主耶穌這樣吩咐門徒，而保羅繼續這樣教導信徒便是不必要了，我們可以這樣說嗎？因此如果強說在心中已紀念主的死而不擘餅和飲杯便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lt;br /&gt;當然，我們亦要提防把擘餅和飲杯變成公式化的作法，嘴裏尊崇主，心卻遠離祂(太15:8)。正如我們唱詩一樣，我們必須帶著誠實的心靈來歌頌主(弗5:19)。我們記念主前必須省察自己，該認罪的便向主承認，然後才喫餅喝杯(林前11:28)。但是我們卻不能因自覺靈性軟弱而不擘餅，這只是為逃避遵行主的吩咐而找出來的藉口而已。&lt;br /&gt;總之，若有人主張在「裏面」記念主而不以「擘餅和飲杯」來記念主，無疑是將主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更改為「你們應當如此『想』，為的是記念我」，這是將人的主張抬高過於主的明訓，亦即聖經的明訓，以人意篡奪聖經的權威，並把自己擺在主之上。這樣的作法不僅破壞基督徒的靈性，更分裂了神的教會。求主憐憫我們，讓聖經的真理光照我們，使我們不致被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來13:9)。另外，更求主憐憫有此主張的人，盼望他們是無心之失，一時領會不準確主的心意，及後能在聖經的話中(不是在其他人的話中)明白過來，重新行在主的旨意中，叫主的心滿足。&lt;br /&gt;&lt;br /&gt;「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燄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賽50:11)&lt;br /&gt;&lt;br /&gt;「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20)&lt;br /&gt;&lt;br /&gt;「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帖後2:15)&lt;br /&gt;&lt;br /&gt;「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啟2:11)&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2689147576819536633?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2689147576819536633'/><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2689147576819536633'/><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9072.html' title='我們可以不擘餅來記念主嗎？'/><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4009767701149378620</id><published>2008-07-22T19:57: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11-07-02T01:37:04.328-07:00</updated><title type='text'>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title><content type='html'>(甲) 方言運用的過程&lt;br /&gt;1) 方言(註1)是一種民族的語言或鄉談(創10:5,拉4:7,斯1:22,徒2:4,8)&lt;br /&gt;2) 方言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 神說，藉着所講說各樣的奧祕，使心靈得着造就(林前14:2,4)，因此方言所以能造就人乃是因為所說的內容帶有信息，就是前面所說的各樣的奧祕，因此，方言絕對不是毫無意義的發聲。雖然這個信息在個人向 神說時不是通過頭腦的明白而帶來造就(林前14:14)，因為說方言的人也不一定懂得所講出來的說話，但說的人卻是在心靈裏得着建立。我們今天是不太明白沒有對信息經過頭腦的認知卻仍可對心靈有幫助是怎樣發生的；正如有些人不知道遠方的宣教士陷入危難中，卻因着心靈的負擔覺得需要為宣教士禱告而使宣教士蒙 神保守得以脫離危難，這種心靈的負擔也是我們無法明白為何會發生的。&lt;br /&gt;在保羅的時代，方言被廣泛應用：個人藉此說奧秘而得造就(林前14:2,4)，禱告、歌唱、祝謝(註2)也可用方言(林前14:15,16)，保羅自己也說了很多方言(林前14:18)&lt;br /&gt;3)在教會中，保羅甚少運用方言(林前14:19)，因為對於不通方言的人，由於不明白說話的內容，結果方言對他們沒有造就(林前14:9,10,16,17)，但是保羅也不禁止信徒說方言(林前14:39)，但說的時候需要有規矩和次序(林前14:40)，要翻成在場的人所能明白的語言並輪流說，至多三個，若沒有翻譯便不要在會中說(林前14:27-28)。&lt;br /&gt;&lt;br /&gt;(乙) 方言運用的目的&lt;br /&gt;1)    主要目的 : 要對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作證據(林前14:21-22)，證據(注3)這個字亦可翻作豫兆(太24:3)，亦即指不尋常的, 超自然的事件，爲要指向另一件即將要發生而又極不尋常的事。保羅引用以賽亞書28章11,12節來說明 神用方言的目的，昔日猶大人不聽從 神所給予他們的命令和律例(賽28:7,9,10,14)，並認爲敵人不會攻擊他們(賽28:15)，但是 神卻警告他們必遭敵軍踐踏和滅絕(賽28:18,22)，結果敵軍上來攻擊他們(王下24:2,9,10；25:1)。那時對於因背逆神而招致的審判，神還在其中提出一個最終的拯救方法，就是信靠 神所立的房角石(耶穌基督)( 賽28:16,彼前2:5,6)，而這是要等到新約時代才應驗。另外，由於他們不留心先知的話(賽28:9,10)，神也提出一個使他們注意 神話語的方法，就是用外邦人的舌頭(即是方言)對他們說話(賽28:11,12)，同樣地這些方法到了新約時代才應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當聖靈降臨時便伴隨着方言的發生，門徒用各地的鄉談講說 神的大作為，那時沒有人明白為何要用方言去傳講信息，所以有人譏誚門徒是被新酒灌滿(徒2:11,13)。直到林前14:21-22保羅才解釋方言是一個爲不信的猶太人所作的證據或豫兆，使他們注意將有事情要臨到他們身上，這樣我們才明白運用方言的目的。通過這個方法預告猶太人不信主的話是會有後果的，由以賽亞書28章18,22節，我們知道這個後果就是敵人的攻擊，這是那部份聖經的第二次應驗。換言之，方言就是一個警號，好象一枝揮動中的紅旗，叫人注意危難將至。由於猶太人仍多有不信(徒13:45,46；羅9:27)，結果於主後70年，猶太人遭羅馬人攻擊，多人被殺，聖殿被毀，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太24:2)。因此爲著警告選民審判將臨，保羅心裏甚爲逼切(羅9:1-3)，他當然十分希望讓教會中人通過方言去執行 神這個心願，就是警告猶太人要趕快信耶穌，否則審判將臨。&lt;br /&gt;以賽亞書28章的具體應驗概括如下：&lt;br /&gt;&lt;br /&gt;&lt;br /&gt;舊約的時代&lt;br /&gt;(A) 警告的方法 (賽28:10,11,13,16) - 命令律例就是摩西律法和先知的話(賽28:13)&lt;br /&gt;&lt;br /&gt;(B) 不聽的結果:敵軍踐踏(賽28:18)就是迦勒底軍、亞蘭軍、摩押軍，和亞捫人的軍來攻擊(王下24:2)&lt;br /&gt;&lt;br /&gt;&lt;br /&gt;新約的時代&lt;br /&gt;(A)警告的方法 (賽28:10,11,13,16)&lt;br /&gt;(i)命令律例 – 摩西律法、先知、施洗約翰，耶穌基督和使徒等的話；目的是使猶太人悔改接受主耶穌為房角石(賽28:10,16；彼前2:5,6)&lt;br /&gt;(ii)方言(賽28:11*，林前14:21,22)作為豫兆&lt;br /&gt;&lt;br /&gt;(B)不聽的結果：敵軍踐踏(賽28:18)就是羅馬軍的攻擊(路21:20)&lt;br /&gt;*注意:賽28:11不是在舊約應驗，而是在新約應驗。&lt;br /&gt;&lt;br /&gt;2) 次要目的 : 藉方言帶出信息(林前14:2)。其實方言本身只是一種國家或地方的語言，自從人類要建巴別塔遭神變亂他們的言語(創11:9)，方言便一直存在至今，以往相同言語的人居住在同一處的地方(創10:5)，後來人們互相學習各國方言，便可在不同地方居住。通常在一班人中，大家都懂某種地方語言，大家便自然地以該種地方語言來溝通。保羅也是提出信徒相聚時必須講大家能明白的語言(林前14:9)，信徒若說了別國的方言也必須翻成大家所能認識的語言(林前14:27)，好使大家能明白當中的信息。因此方言只是一個媒界，最重要是其中所攜帶的信息，正如先知講道就是講出大家能聽懂的信息而使人得到造就(林前14:4)，所以不論是說方言或是作先知講道都是其中所帶出的信息才使人得造就，而不是那個外在語言的形式；換句話說，若沒有明確的信息而單單講方言是沒有意義的。因此若單從帶出信息的角度來說，用本地語言和用別國的方言也都可以做到的，而用本地語言顯然較用別國的方言優勝(林前14:5)，這是不用置疑的。但鑑於上面所提及的主要目的，方言也就被使用來傳遞信息，這可算是方言的次要目的了。至於方言所攜帶的信息就是各樣的奧祕(林前14:2)，而這些奧秘都在新約的書卷中記載了，例如基督(西2:2)、道成肉身(提前3:16)、天國 (太13:11)、以色列人的得救(羅11;25,26)、教會(弗3:5-6,5:32,啟1:20)、神的仇敵和審判(啟10:7；17:5,7)等。&lt;br /&gt;(丙) 總結&lt;br /&gt;雖然保羅承認在教會中方言的運用益處不大(林前14:6)，並製造一定的混亂(林前14:11,33)，信徒在傳遞信息時理應運用大家明白的語言(林前14:9)，但是由於哥林多前書是寫於約主後55年，所以方言作為豫兆的作用便顯得十分重要。它的運用，主要是針對在場聽了福音而不信的猶太人提出警告(徒2:5,6)，因着他們的不信，便以方言警告他們審判將快來到，希望他們不再硬着心，因此越接近主後70年，它的作用就越加重要，固此教會在當時是必須使用方言的，縱然它不是一個理想的溝通方法(林前14:9)，而保羅亦惟有指導哥林多人在運用方言時候要注意原則(主要不是對人說、乃是對 神說)、規矩(要有翻譯)和次序(輪流講)，好使教會在運用方言時不致產生混亂(林前14:33)。由此可見，方言的運用是一個很特殊的現象，從保羅提出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我們便知道說方言之能只會在一定的時間內發生，換句話說，說方言這個恩賜是有時代性的，好像使徒這個恩賜也是有時代性一樣(弗2:20)。那麼說方言這個恩賜應在何時停止呢？我們通過保羅解明說方言的主要目的(林前14:21,22)，便知道當方言作為証據或警號的歷史任務完成後，便是它停止使用之時。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城被羅馬兵圍困、聖殿被毀以後(太24:2,路21:20)，教會便無需繼續對不信的猶太人發出警號，因為預言已經應驗了(賽28:18,22)。雖然聖經沒有明確說明方言何時停止，但是按着說方言的主要目的，就是以方言作為警號的作用既然已經達成，則主後70年以後教會便應該沒有方言了。另外，方言本來是用來攜帶信息的，而信息的內容就是各樣的奧祕，但是這些奧祕亦已經明確地記載在新約的書卷中，根據 耶穌基督的僕人猶大所言我們所共信的真道已一次交付給我們(猶3)，「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因此聖經的話已完全把我們所需要知道的奧秘指示我們，「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總而言之，我們的信仰應根據在聖經上明顯指示給我們的話，因為這是 神所預定給我們的，這就更顯出方言完全沒有必要了。換言之當方言的主要和次要目的均完成後，方言的恩賜便必須立刻停止，以免讓教會造成混亂。因此今天若有人在教會中或個人私下講方言，便是無的放矢、製造紛爭了。&lt;br /&gt;&lt;br /&gt;&lt;br /&gt;(註1) 方言是一種民族的語言或鄉談(創10:5,拉4:7,斯1:22,徒2:4,8)，是人類彼此溝通的語言。昔日那些門徒是加利利人，因著他們能講帕提亞人、瑪代人、以攔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西亞、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的人，並靠近古利奈的呂彼亞一帶地方的人和革哩底和亞拉伯人的地方語言，而令聽的人感到驚訝猜疑(徒2:6-12)，情況有如一個中國人如能在同一時間講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希臘語、土耳其語、冰島語、阿拉伯語、印尼語、日語、韓語、越南語、帕施圖語、加泰羅尼亞語、亞美尼亞語、亞塞拜然語、孟加拉語、宗卡語、波士尼亞語等各地語言而同樣令人感到驚訝猜疑一樣。&lt;br /&gt;&lt;br /&gt;(註2) 講奧秘、禱告、歌唱或祝謝乃是運用方言的途徑，這些途徑都是為著同一個主要的目的而作，就是為了藉著各地的語言向不信的猶太人作為證據或豫兆，警告他們不信的危險。使徒保羅在林前14:1-20論述各種運用方言的途徑然後在林前14:21,22&lt;em&gt;&lt;strong&gt;歸納&lt;/strong&gt;&lt;/em&gt;出這個目的:「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lt;span style="font-family:verdana;font-size:130%;color:#ff0000;"&gt;&lt;strong&gt;&lt;em&gt;這樣看來&lt;/em&gt;&lt;/strong&gt;&lt;/span&gt;，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14:21-22)。當方言作為證據或豫兆的目的完成後，講奧秘、禱告、歌唱或祝謝皆用不著方言。&lt;br /&gt;&lt;br /&gt;(注3) “證據”這個字希臘文為 “semeion”，這個字的意義如下：&lt;br /&gt;一個指標, 記號, 表徵&lt;br /&gt;1a) 用以標明某人或某事是有別於其他的人或事&lt;br /&gt;1b) 跡象, 神跡, 徵兆, 亦即 指不尋常的, 超自然的事件&lt;br /&gt;1b1) 指向即將要發生的極不尋常的事&lt;br /&gt;1b2) 指 神所指派的人所行使的, 或由人為辯明 神的道而行的 神跡奇事&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4009767701149378620?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4009767701149378620'/><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4009767701149378620'/><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5891.html' title='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2874373275228585711</id><published>2008-07-22T18:53: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8-08-03T02:43:13.483-07:00</updated><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教會如何讓基督為元首？'/><title type='text'>蒙頭的問題</title><content type='html'>1. 為甚麼保羅要為著蒙頭這個做法提出教導？&lt;br /&gt;因為蒙頭有象徵意義，這個做法能表達出一個真理。正如餅和杯只是一些很簡單的物件，卻是帶有象徵的意義，我們可以通過吃餅飲杯來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雖然蒙頭只是頭上那個部份覆上遮蓋之物，卻對整個人發生象徵性的影響。這好像耶穌只須為門徒洗腳，便能使他們全身乾淨一樣(約13:10)。由於蒙頭關係到 神所安排的次序問題(林前11:3)，而哥林多人在這問題上發生偏差，所以保羅要為著蒙頭這個做法提出教導。&lt;br /&gt;&lt;br /&gt;2.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 基督的頭。這句話有甚麼意思?&lt;br /&gt;頭就是元首的意思(弗4:15, 西1:18)，在兩者比較下占帶領的地位。因此 基督是各人的頭，即 基督帶領，各人服從。男人是女人的頭，即男人帶領，女人服從。神是 基督的頭，即 神帶領，基督服從。而作帶領的並非表示較作服從的重要，正如我們不能說 神較 基督重要一樣(約10:30)，只是在整體上作帶領的和作服從的各部份都在發揮著不同的功用。正如人的身體也好、在宇宙的教會也好，各部份若要能發揮其功用，必須聽命于頭的指揮(約12:49)，這就是 神對這個宇宙所安排的次序。神是萬物的主(林前15:28)，故此人必須聽命於 神。但是罪的進入便把這個次序破壞了，因著救贖才把這個次序恢復過來。&lt;br /&gt;&lt;br /&gt;3.為甚麼男人會有作頭的地位，他得著這個地位有何用處？他又如何能守住這個地位呢？&lt;br /&gt;因為 神首先造男人(提前2:13)，然後才造女人作為男人的幫助(創2:18，林前11:9)，他就有作頭的地位。他得著這個地位的目的是要反映 神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他必須不蒙著頭才可守住他的地位(林前11:7)。&lt;br /&gt;&lt;br /&gt;4. 為甚麼男人能反映 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只能反映男人的榮耀呢？&lt;br /&gt;因為從那裏出來就反映誰的榮耀。神是直接吹氣進亞當裏面使他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由於亞當是直接從 神而出，他就能彰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是女人不是 神直接吹氣造成，卻是從亞當裏面一條肋骨造成(創2:22)，她既直接從亞當而出(林前11:8)，她所彰顯的就是亞當的榮耀(林前11:7)。&lt;br /&gt;&lt;br /&gt;5. 女人所得的地位有何用處？她如何表達自己的地位？&lt;br /&gt;女人有一作服從的地位，她站在那個地位的目的是為了反映男人的榮耀(林前11:7)，並作男人的幫助(創2:18)。她必須在頭上有一個服權柄的記號(即蒙頭巾)(林前11:10)，才能表達自己的地位。&lt;br /&gt;&lt;br /&gt;有關 神所安排給男人和女人的身份總結如下：&lt;br /&gt;(i)            男人的地位 - 作頭的 ；女人的地位 - 作服從的。&lt;br /&gt;(ii)        男人存在的目的 - 反映 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存在的目的 - 反映男人的榮耀。&lt;br /&gt;(iii)    男人的功用 - 執行 基督的吩咐，但需要女人的協助(林前11:3,11) ； 女人的功用 -幫助男人執行 基督的吩咐並產生後代(林前11:3,11,12)。&lt;br /&gt;(iv)        男人反映這個地位的身體部位 - 蓄短髮的頭 ；女人反映這個地位的身體部位 - 蓄長髮的頭。&lt;br /&gt;(v)            男人守住地位的方法 - 不蒙著頭；女人守住地位的方法 - 蒙頭。&lt;br /&gt;&lt;br /&gt;&lt;br /&gt;6. 在講道或禱告時，男人為甚麼不可蒙頭而女人又必須蒙頭呢？&lt;br /&gt;因為講道就是把 神的聖言傳出(彼前4:11)，禱告是向著 神說話(路6:12)，這是在信徒聚會中兩項主要的活動，這些活動涉及領導的作用，因為那發言的人是帶領信徒去聽 神的話或領頭向 神說話，這個作領導的人必須成為屬靈的榜樣。不僅如此，由於 基督和天使也在信徒的聚集中(太18:20,林前11:10)，因此，這樣的聚集必須反映屬靈的規矩(林前14:40)，其中的規矩便是講道或禱告的男人不可蒙頭而講道或禱告的女人必須蒙頭。因為男人的頭是代表 基督，或可說是代表 神的榮耀，若他蒙頭在 神看來便是 神的榮耀被遮蓋，這樣作便虧缺了 神的榮耀，也是對他的頭，就是 基督的羞辱(林前11:4)；同樣地，男人若有長頭髮也是象徵把自己遮蓋，結果也像蒙了頭一樣，把 神的榮耀遮蓋起來，因著 神的榮耀在他身上受了虧缺而令自己也蒙羞。另外女人的長頭髮是一件天然的外衣*給她穿上來藉此給她獨特的榮耀(林前11:15)，故此女人便須蒙頭把這個榮耀遮蓋起來，但是若果女人不蒙頭，女人自己的榮耀卻顯露出來，這樣作便對他的頭，就是男人的羞辱(林前11:5)。因此當男人不蒙頭而女人蒙頭時，則 神的榮耀和男人的榮耀便被彰顯出來；換句話說，基督作頭，便在男人不蒙頭下予以承認；男人作頭便在女人蒙頭下予以承認。&lt;br /&gt;*「作蓋頭的」原文為「作外衣」，參來1:12&lt;br /&gt;&lt;br /&gt;&lt;br /&gt;7. 為甚麼天使會留意男人和女人在講道或禱告時有沒有蒙頭呢？&lt;br /&gt;因著救贖計畫的奇妙，滅亡的人可以被主一個一個地尋回並組成 神的教會，這吸引天使十分留意 神所設立的救恩怎樣在時間中完成(彼前1:12)。神也是借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 神百般的智慧 (弗3:10)，本來是悖逆之子卻因著救恩而成了順命之子，這是 神極大的智慧。天使在信徒中運行，故此保羅也曾在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提摩太(提前5:21)。但是天使並非無所不知(太24:36)，他們並不能知道人內心的情況，為著他們的緣故，男人和女人都需要在他們的外表上顯出順服 神的明證，目的是向天上執政的、掌權的(西2:15)表達那 神所恢復了的秩序。神沒有提及為天使預備了救贖的計畫，那麼那些被救贖的人對於那些順命的天使便有很重要的教育作用，警惕他們不要被引誘去悖逆 神，因此女人蒙頭在靈界上起著很重大的作用。&lt;br /&gt;&lt;br /&gt;8. 保羅在林前14:34明令女人在聚會中要閉口不言，那麼她們又怎會在聚會中講道或禱告呢？&lt;br /&gt;提多書2:3-4提及年長婦人是可以教導年少婦人，故此女人在聚會中講道或禱告只能發生在婦女的聚會中，其中沒有弟兄在內。這些年長的婦人便須蒙頭來進行講道或禱告，好承認她雖然好像在帶領著婦女聚會，但是實際的頭仍是男人。由於她是在男人的權柄之下作這件事，她便用蒙頭巾遮蓋自己的頭髮予以確認，而蒙頭也成了她順服的記號，向在場的天使作出見證。&lt;br /&gt;&lt;br /&gt;9. 有人認為蒙頭只是哥林多當地的風俗，現今已很多地方沒有這風俗，故蒙頭便無需實行？&lt;br /&gt;(i) 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也是給各處的信徒(林前1:2)，當保羅想到有人要為蒙頭的命令作出反駁時，他明言這是眾教會的規矩(林前11:16)。&lt;br /&gt;(ii) 女人的長髮是 神給她的榮耀(林前11:15)，這不會隨時間及風俗而改變。&lt;br /&gt;(iii) 在保羅的時代有天使，現今也有(來1:14)，為著天使而作的見證，同樣地也不會隨時間風俗而改變。&lt;br /&gt;&lt;br /&gt;10. 有人認為女人有了長髮便算是蒙了頭？&lt;br /&gt;(i)這是對原文的誤解，「作蓋頭的」(林前11:15)原文為「作外衣」(參來1:12)，這個字peribolaion 是指用以遮蓋身體的衣物如袍子, 外套, 遮蓋物等，而蒙頭(林前11:6)那個「蒙」字katakalupto, 是動詞，是指遮蓋, 蒙住, 戴面紗, 將自己遮掩等。而這個「蒙」字是與「頭」字連著，故是指用一蒙頭巾遮蓋自己的頭髮，但peribolaion這個字，是名詞，泛指一切遮身之物，英文是翻作covering而已，而不是翻作head covering 。&lt;br /&gt;(ii)女人長頭髮乃屬自然的事，若果長髮便算是蒙了頭，保羅也無需多此一舉去提出蒙頭(即另加一蒙頭巾)的要求。&lt;br /&gt;(iii)在文理上，長髮等於蒙頭引起很大的問題，如林前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可變成「女人若沒有長頭髮，就該剪了頭髮……」，既然沒有長頭髮，又何來剪了頭髮？因為沒有長頭髮的女人，只能叫她剃髮，不能叫她剪髮。&lt;br /&gt;&lt;br /&gt;&lt;br /&gt;總結 :&lt;br /&gt;簡而言之，女人在講道或禱告時蒙頭就是承認自己不配作頭，確認男人才是 神所安排的頭，並以這個順服的記號來向天使作出見證。&lt;br /&gt;保羅提到基督徒的行事原則是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林前10:31)，而榮耀 神正是蒙頭的目的。女人在講道或禱告時不蒙頭是一件極為羞恥及不榮耀 神的事，因為她這樣作是羞辱男人的行為，簡接地也羞辱了 神，因為男人是代表 神的榮耀；另外，這也如她自己剃了頭髮一樣沒有榮耀。保羅甚至憤怒地斥責不蒙頭的女人應把頭髮剪掉並剃光，好讓她們認識這樣作所帶來的羞恥，並以強硬的語調要求女人服從蒙頭這個要求(林前11:5,6)。今天女人也要照樣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林前11:13) ﹖&lt;br /&gt;我們若真正尊 基督為主，就必須聽從 基督的指引和吩咐，而保羅是祂選召的僕人(徒9:15-17)，保羅的吩咐也是主的命令(林前14:37)，故此聽從保羅的吩咐也就是接受 基督作頭的具體表現。保羅指引教會應是一個講求紀律的團體(林前5:1-2)，也應是一個按規矩和次序而行的地方(林前14:40)，而保羅定下女人講道或禱告時要蒙頭的規矩，難道可以因著人的辯駁而可以廢除嗎(林前11:16)？&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2874373275228585711?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2874373275228585711'/><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2874373275228585711'/><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22.html' title='蒙頭的問題'/><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entry><id>tag:blogger.com,1999:blog-4763616069554720945.post-3015151698618442951</id><published>2008-07-22T03:03:00.000-07:00</published><updated>2009-01-18T07:17:58.740-08:00</updated><category scheme='http://www.blogger.com/atom/ns#' term='教會如何讓基督為元首？'/><title type='text'>女人如何在教會中服事？</title><content type='html'>神的兒子本有神的形像，但祂不緊握自己與神同等的地位；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 (腓2:6-8)。因此，當神的兒子成了肉身後，祂便承認自己的地位較父神小(約14:28)，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太26:39,腓2:8)。今天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4)，並學習主耶穌虛己服從的榜樣；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榜樣就是女人必須在教會中學習服從，這是她們最重要的服事。而女人服從的功課包括：&lt;br /&gt;(一) 不講道、安靜地學習真理(提前2:11,12)，由男人負責講道。&lt;br /&gt;(1) 這是律法的規定&lt;br /&gt;保羅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林前14:34)。女人*在聚會中是不准說話的，在林前14:27 「說方言」的「說」這個字、林前14:29 「作先知講道」的「講道」這個詞都是和林前14:34 「不准她們說話」的「說話」這個詞在原文都是laleo這個字，因此，這裏是指女人在聚會中是不准說方言或講道，因為這是不順服的表現。而這裏的律法是指摩西的律法(路24:44)，其中創3:16提到男人管轄女人的原則，即女人要順服男人，好像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 (彼前3:6)。而女人順服男人其中一個表現就是讓男人發言，女人安靜地傾聽(提前2:11)。另外，不准女人講道也是眾教會的規距。不僅如此，女人甚至連發問也不可，她們若有問題也須保留至離開教會，回到家中才可問丈夫(林前14:35)，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保羅這樣的吩咐顯然是阻止女人吸引別人的注意，因為發言能引起別人注意，而教會的注意力應集中在男人身上；同樣地，保羅也是吩咐女人要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提前2:9)，其目的也同樣是要女人不可吸引人注意她，女人受眾人注目是在教會中極不合宜的。&lt;br /&gt;*婦女和女人在原文上乃是同一字gune&lt;br /&gt;(2) 這是基於神創造的原則及人類墮落所帶來的教訓&lt;br /&gt;男人首先被造，再造女人(提前2:13)，並把他們放在伊甸園；神定下以亞當作頭(林前11:3)，夏娃必須服從亞當(提前2:11)；因此若有任何事情發生，必須由亞當出頭面對及作出最後決定。但是在夏娃受蛇試探時，她沒有讓亞當出頭面對及作出最後決定；反之，她自己出頭面對及作出最後決定，結果她受騙並陷在罪裏(提前2:14)，當然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這是人類最慘痛的歷史，而今天所發生的死亡、悲哀、哭號、疼痛皆可提醒我們回想這段慘痛的歷史。為甚麼會有這段慘痛的歷史？全因為女人沒有讓男人作頭開始。如果女人深明墮落的意義，並願意順服神的安排，她必定害怕自己出頭，更惶論在教會中講道。所以保羅說:「我不許女人講道」 (提前2:12)，講道原文是didasko，即教導的意思，這是神分派給在教會中作帶領的人的工作。監督或作長老(徒20:17,28)就是在教會中作帶領的，主要作教導或傳道的工作(提前3:2, 5:17)，即現今稱為傳道人。監督必須是男人，因為他只能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提前3:2)，故此負責照管神的教會只能有男傳道人。&lt;br /&gt;&lt;br /&gt;(二) 不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2)&lt;br /&gt;轄管原文是authenteo乃下令, 在某人身上行使權力的意思，女人在教會中不應站在帶領的地位，不應安排男人在教會中的工作，並吩咐男人做事，這是女人有失身份的表現，相反她應該接受男人作帶領，由男人安排工作，並順服男人的吩咐去作事；正如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4)。&lt;br /&gt;男人作頭是神的定規(林前11:3)，但是女人怎樣讓男人作頭呢？：&lt;br /&gt;1) 在婦女聚會中，負責教導少年婦人的年長婦人在講道及祈禱時，以蒙頭承認自己不配作頭，她真正的頭是男人。(林前11:5-6)&lt;br /&gt;2) 絕對不在男人在場的聚會中作出教導(提前2:11-12)，&lt;br /&gt;3) 絕對不應在男人在場的聚會中領禱，因公禱是男人的工作(提前2:8)，&lt;br /&gt;4) 不作管理教會的工作(提前5:17)&lt;br /&gt;&lt;br /&gt;(三) 女人在教會中可從事的工作&lt;br /&gt;女人可在教會可作文書工作(如幹事)、清潔工作及預備主餐用品等工作、或教導年幼的姊妹，或司琴、或探訪及協助其他姊妹的家庭料理家務等，女人在教會不能作任何帶領性的工作，一般而言當信徒在有弟兄在場的聚會發言便屬帶領性的工作，例如在弟兄面前講道、領詩、領禱等，女人若作這些事均是破壞教會規距的行為。女人更不能給出任何方向性的決定，例如在開會時參予決定，或作任何小組工作的主席及負責人等，因為這是違反由男人作帶領的規定。&lt;br /&gt;&lt;br /&gt;總結：&lt;br /&gt;神的教會是一個蒙救贖的團體，蒙恩的人必須執行神原初對人的安排，這也是保羅對女人發出指令時的根據(林前11:6-9, 提前2:11-13)。神愛男人和女人，並捨命拯救他們，男人和女人都在神的眼中極其寶貴，但是神卻給予他們不同的地位。男人負責作頭，女人負責接受男人的帶領；因此女人就必須接受神對她們地位的安排，不僭越男人的地位而行事，以免引起角色的混亂。女人在教會中講道是不順服的行為，福音的目的就是要接受的人信服真道(羅1:5)，若女人不順從保羅的教導，必令聖靈擔憂(徒5:32, 弗5:20)。在舊約士師記的時代，是一個不正常的時期(士21:25)，那時以色列的官長停職，底波拉興起作士師(士4:2, 5:7)，她知道自己作為女人身份，不適合出頭，就打發人請巴拉出來(士4:6)，可惜巴拉不肯站男人該站的地位，硬要底波拉同去，結果在所行的路上得不著榮耀(士4:8,9)。在神的百姓中，婦女當權是作帶領的人走錯路的結果(賽3:12)，也是引入錯誤道理的因由(啟2:20)，盼望在這末世中，蒙恩的男人和女人能好好地謹守各自的崗位，不隨從今世的風俗(弗2:2)，等主回來並從祂得着稱讚(太25:21)。&lt;br /&gt;&lt;br /&gt;後記：有關詩68:11及林前11:4,5的解釋&lt;br /&gt;&lt;br /&gt;詩68:11中提到傳好信息的婦女， 其中“傳好信息”希伯來原文為一個字 “basar”，這個字的意思為報告一個消息，把所見及所知的告訴出來，報告消息和教導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教導”(提前2:12)希臘原文為 “didasko”，這個字很多時翻作 “教訓”(太28:20)，就是把已有的真理告知別人以指引別人當持守的信念及當行走的道路。例如婦女們把主耶穌復活的消息報告給門徒(太28:5-8)，我們不會稱她們把這事教導或教訓門徒。關於女人應否在教會作教導的工作，我們必須在新約的經文中才有明確的指引。&lt;br /&gt;&lt;br /&gt;林前11:4,5提到講道中， “講道”這個字希臘原文為 “propheteuo”， 可翻作說預言(參林前11:4另譯)。因為講道就是把 神的聖言傳出(彼前4:11)，禱告是向著 神說話(路6:12)，這是在信徒聚會中兩項主要的活動，這些活動涉及領導的作用，因為那發言的人(無論是講道或是禱告)是帶領信徒去聽神的話或領頭向 神說話，這個作領導的人必須成為屬靈的榜樣，要按著規距而行(林前14:40)。而林前11:4提到女人蒙頭這個作法，是為了表明服權柄，就是服男人的權柄，即承認自己無帶領的地位。既是如此，女人又怎可以蒙著頭卻違反蒙頭實意的作法，在男人面前開口說預言或禱告，即領導男人去聽 神的話或向 神說話。因此，腓利的家裏本有四個女兒會說預言，但是當先知亞迦布來到，這些姊妹便沒有說預言，卻是由弟兄說出(徒21:8-11)。保羅教導男人要持守聖潔、隨處禱告(提前2:8)，但卻無吩咐女人隨處禱告；婦女當然可以私下禱告(提前5:5)，但不是在聚會中公禱，帶領會眾向神說話。事實上，林前11:1-16是指示男人和女人說預言和禱告的一般性原則，並無指定進行的地點，直至11:17才轉到提及聚會，我們不能因為保羅提到這是眾教會的原則而就確定這是發生在聚會的事情(林前11:26)，例如保羅吩咐哥林多人(也包括各教會)要守住各人的身份(林前7:17-24)，如信徒守住奴僕的身份並不表示只可在聚會中發生，在聚會以外也是要如此守著身份。因為我們已有兩處經文林前14:34-36(注1)和提前2:12(注2)清楚禁止女人在聚會中講道，所以我們便不能牽強地把女人蒙頭講道或禱告發生在男女出席的聚會中，比較合理的應用為沒有弟兄在場的婦女聚會，年長婦人蒙著頭向少年婦人作教導或禱告(多2:3,4)。總而言之，除非我們深深地體會提前2:13-14所提及神創造的次序及人類墮落的歷史，我們是很難明白為何保羅有禁止女人講道的教訓，但願 神藉 祂的靈向我們在這事上作出指教。&lt;br /&gt;&lt;br /&gt;(注1) 林前14:34-36是發生在聚會中，注意林前林前11:34 “會中”這二字&lt;br /&gt;(注2) 提前1:3-3:13中包括提前2:12，保羅所指示的乃是 神的家所當行的事(提前3:14,15)&lt;div class="blogger-post-footer"&gt;&lt;img width='1' height='1'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tracker/4763616069554720945-3015151698618442951?l=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 alt='' /&gt;&lt;/div&gt;</content><link rel='edit'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3015151698618442951'/><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www.blogger.com/feeds/4763616069554720945/posts/default/3015151698618442951'/><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fellowship-witnes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html' title='女人如何在教會中服事？'/><author><name>disciple</name><email>noreply@blogger.com</email><gd:image rel='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thumbnail' width='16' height='16' src='http://img2.blogblog.com/img/b16-rounded.gif'/></author></entry></f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