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一個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的人是否不得救?

聖經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9:9)

但是,聖經又有這樣的記載:「西門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就常與腓利在一處,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和大異能,就甚驚奇。……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 」(使 8: 13, 18-21)

本來人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可 16:16),但是西門雖信而受洗,仍然與 主的道無分無關,即與神無生命的關係,因道就是神(約1:1),那麼西門便是未得救了。由此可知,西門的信是假信,西門的受洗是作假見證,因他並未曾與主同死同活(羅 6 : 3-8)。

因此,當一個人說他心裡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並認耶穌為主,我們是否就接受他已得救。從西門的例子,我們便知道當一個人說信主、認主甚至受了洗,這並不一定表示那個人便已得救,他必須結出生命的果子(太 3:8),即是說,我們是憑果子去認生命(太 7:20)。
如果一個人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的人,便不再加入其他教會。那麼這個人便是違反不可停止聚會的真理(來10:25),並且沒有愛弟兄的心,約翰壹書第三章14節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由此可知,這個人是沒有生命的。不過如果那人雖離開了當地一間教會,但他仍尋求與其他 神的兒女有交通,並不住地追求認識真理,沒有違反 來10:25及 約壹3:14的真理,那麼,我們還不能說那個人未得救。不過要確定一個人是否得救是需要時間的,例如猶大也曾跟從耶穌有三年多的時間,他具備傳揚福音,醫病趕鬼的恩賜(可6:7-13)。他曾親自聆聽耶穌的訓誨,也親眼看見耶穌的風範和能力。他本是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徒1:17)。但是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4- 6)。由此可知,他最關心的是錢,他貪圖的是利益。一個貪圖財利的人,很容易接受魔鬼的試探,猶大因爲貪心便給罪惡開了大門(提前6:9-10)。他接受魔鬼那賣耶穌的意思(約13:2),及後不理耶穌的提示和警告(約13:21,24-26),硬著自己的心,甚至把魔鬼接進心裏(約13:27)。當他出賣耶穌之後,他心感憂愁(太27:3),但他這種憂愁是世俗的(林後7:10),只是爲所做錯的事感到難過而已,他沒有回頭歸向耶穌,並向他認罪,結果他仍是一個滅亡的人(約17:12)。可見有些人雖常參加教會,甚至在教會作教導的工作,也並不表示這人已得救,我們是需要長時間的觀察去看他的果子和他為人的結局才能有所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