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

「我指著信實的神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林後 1:18,19)
 
靈恩派並不是出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所以他們所傳的道,常常會是而又非的。靈恩派經常修改他們的教義以達致迷惑人的目的,例如於2003 年在華神的一次非公開性會議,臺灣有幾位有名望的靈恩派牧者都承認,上帝並不醫治所有我們求祂醫的病(1),他們變相否認他們一直堅信教贖包括身體得醫治的教義,但是他們會全面否定靈恩派所有偏離聖經的教導嗎?當然不會。
 
有一位靈恩派的傳道人不提及講方言,卻強調神醫,來到會眾中間,提倡求就得著的教導,聲稱人向神求醫病必會治好,並用趕逐邪靈的方法替人醫病。後來有人問他是否相信救恩包括身體得醫治,他承認這個教義,於是那人便用了聖經包括羅8:23來反駁這種看法,那個傳道人後來卻提出這個說法:身體得救,肉體未得救。你看靈恩派的人是多麼狡滑善變,身體和肉體又有何分別?以一句互相矛盾的說話來試圖掩飾自己信仰的錯誤,這是何等不誠實。
 
在中文和合本聖經中「道」這個字,在希臘文卻有兩個字,分別是瑞瑪(rhema)和洛哥斯(logos)。例如在約17:8中「你所賜給我的道」的「道」字就是用瑞瑪(rhema)這個字;而在約17:14「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的「道」字就是用洛哥斯(logos) 這個字,靈恩派卻常用這兩個字來大造文章,他們當中有些人很喜歡動不動就說要從神得著瑞瑪(rhema),說洛哥斯(logos)是記在聖經裏的字句,瑞瑪(rhema)才是神現在所啟示的話語(2),「瑞瑪」(rhema)才是靈,才是生命。但靈恩派當中有些研究原文的人,在比較一下洛哥斯(logos)和瑞瑪(rhema) 這兩個字,會發現它們在語意和用法上或許有些不同,但本質上其實並沒有那麼大的分別(3)。反倒是太強調要得著瑞瑪(rhema),就很可能會減少對洛哥斯(logos)的認識,結果就給一些來路不明的靈有機可乘,對那些向著靈界敞開心思、操練聽神聲音、看異象的信徒帶來迷惑,漸漸地偏離了聖經的真理,傾向容易接受沒有根據、誇張的靈意解經和靈界經歷,自己卻還懵然不知。甚至還會高舉自己所得著的所謂啟示,進而去教導、影響其他的信徒,將教會帶入了歧途。但是這位提出修正的靈恩派信徒仍每天用方言禱告,也常常會唱靈歌(4),雖然教義修改了,但仍是不折不扣的靈恩派。
 
有位華人傳道人,片面曲解聖經的意思,到處教導他的看法,造成不少困擾。他分享聖經,但只分享他要講的經文。更糟的是,他竟以「得到聖靈的啟示」之聲勢來傳講他個人偏頗無依的靈意解經。甚至公開明言他才是真正的「傳道人」,因為聖靈會直接向他「啟示」。他認為聖經雖然是神的話,但是不夠「屬靈」的人就看不懂。他自認有聖靈的教導,因此神學、解經學對他來說都是多餘的。

這位傳道人,還以不屑的口吻強烈指責他過去所參加的靈恩派教會的做法。但在瞭解他的說辭與傳講內容後,有人發覺他基本上就是一位「從靈恩派出來反對靈恩派,但比靈恩派更靈恩的人」,因為他已經動搖了他信仰的根基。令人驚訝可歎的是,連一些傳道人也不能分辨他所講的那些是非混雜的屬靈說詞。那些接受靈恩派的人以「聖靈工作,我們不需要去論斷」、「要以開放的態度觀察其發展」等沒有定見的說辭來妖言惑眾。結果許多教會雖然相信聖經,但認為只相信聖經是不夠的,因為「聖靈還有今天活的話對我們說」,這樣的看法其實就是婉轉間接地請聖經下臺(5),這是靈恩派其中一樣最厲害的迷惑。
 
連稱為接受「惟獨聖經」的改革宗信徒也不能幸免,有一位自稱是改革宗加爾文主義者,他也通過詳細的經文考察亦發覺洛哥斯(logos) 和瑞瑪(rhema)在聖經的用法上屬同義詞,但他仍自稱是靈恩派(6)。
 
事實上,西方的改革宗人士不乏接受靈恩派的神學家,例如約翰·派博(John Piper),古德恩(Wayne Grudem),巴刻( J. I. Packer),芝加哥三一神學院新約研究教授唐納.卡森(D. A. Carson),唐納.卡森是改革宗福音派神學家的重要一員,他試圖採取中立態度,但他無法這樣做,他最終仍要接受方言和先知為今天的恩賜(7)。從唐納.卡森在解經上模棱兩可的說法,我們便知道「惟獨聖經」只是一個口號,並無實質的意義。他一方面提出林前13:8並無教導方言和先知恩賜的停止,但另一方面他卻提出林前13:8並不否定這些恩賜的停止,不過先知的恩賜卻能提醒我們現今正活在「未濟」的國度中。林前13:8明明是教導方言和先知恩賜的停止,保羅反複用比喻就是要說明只有愛永不止息,方言和先知的恩賜是會止息的。唐納.卡森的鬼話連篇,表面中立,卻深藏偏見,他這些撒旦深奧之理只會引人進入靈恩派的圈套中。
 
靈恩派背後是邪靈的工作,那靈是狡滑的,有著極強迷惑的能力,連那些神學家也被靈恩派的道理迷惑過去。有時靈恩派表面所認信的道理,好像合乎聖經,你若不全面掌握聖經的實意,你仍會被迷惑了去。好像韓國靈恩派的一位領袖趙鏞基也承認,不認識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的靈,就不是聖靈,他的認信正合乎約壹4:1-3,那麼只因他有這樣的認信,他所作的就是跟據聖靈嗎?他能把容納一萬人的禮拜堂蓋成功,那實在是轟動的大事。但是我們若留意整個的建築過程,就是從找地皮開始,到建好為止,人們的心若不是給迷醉在外表的成功,他們一定可以發現,那全是以世人的手段去進行的,跟屬世的商人創建企業的過程沒有兩樣。只是叫人看見人的精神,實在看不見神的手在那裏。除了屬世的手段以外,還給教會負上五百萬美元的債務,這實在是羞辱了神的名字(8)。使徒約翰說:「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就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壹4:5-6),所以有部份教義正確的靈恩派並不證明他們是跟據聖靈,看他們屬世的做法也就叫人看出他們的虛謊(9)。
 
靈恩運動的方向是明確的,他們要促進「宗教大合一運動」,要建立屬靈的巴比倫,因為他們視靈恩的現象為「同感一靈」,好像天主教徒得到了靈恩之後,還是更熱心去守彌撒、拜聖像、向馬利亞和聖人禱告、超度煉獄中的親人、以受苦功德贖罪、向神父告解……等(10)。又好像韓國五旬節派教會牧師趙鏞基,他於2007年5月12日被東國大學佛教大學院邀請講演的開場白中說:「像我這樣平凡的牧師真不知應該在這裏說些什麼。」他繼續說:「無論是基督教,伊斯蘭教,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佛教有佛教特有的『啟示』,基督教有基督教的『啟示』,我們要承認其方法上的差別相互對話,因宗教不同而相爭,是違反慈悲與愛的原理。」,「所有宗教是平等的。」,趙又說:「現在一部分牧師認為只有基督教才有拯救是唯我獨尊的想法。」(11)。
 
王明道先生曾說:「中國有不信上帝的基督徒,著名的有兩個:一位是馮玉祥,另一位是吳耀宗。」(《又四十年》22頁),在華人的基督教中不服從聖經的教友也有其中的兩派,一是靈恩派,另一是受了獸印記的教會。以往那些聖徒持守分別的道路,有人臨死前仍囑咐後人,設勿把自己的遺體移進受獸印記的教會中。有信徒堅拒受獸印記的傳道人的探訪,那傳道人是福州教會一大長老,他帶了一尾魚去探訪信徒,那信徒堅決不接待,那傳道人把魚掛在門前便離開,那信徒就任讓那尾魚掛在門前也不拿下來,他要與這位假弟兄分別出來;這些前人的見證是多麼清楚而明亮!毫不混雜,毫無玷污。但是那些有名望的傳道人根本就沒有分別為聖,他們只求工作,不重見證,輕易地進入受了獸印記的教會中傳道,難怪他們也會受靈恩派的迷惑。
 
有人說:「聖經不再用來判斷別人的工具,而是用來省察自己,力求行道。」,這種講法好像很合理,實質是違反耶穌和使徒的教訓。
 
耶穌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太7:15)。「他們」當然不是自己,乃是指別人。耶穌吩咐門徒要防備別人,要防備就先要對別人作出判斷,就是檢驗他們的教訓是不是出於神,若不是出於神,就加以拒絕。假先知要迷惑人必定要披上真理的外衣,耶穌說他們「在外面披著羊皮」,甚麼是「羊皮」?就是從外面看好像是一個主的門徒,他們高舉一部份正統的教義,他們讀經、祈禱,甚至禁食,他們熱心傳道、行奇事和頌讚神,例如韓國假教師趙鏞基,有人見他在聚會前,與服事人員都先跪著禱告,令人感動。他們用上大量的基督教術語,如禱告是得恩膏的途徑、禱告越多恩膏也越多、禱告可以拆毀撒旦的國度(12)等,他們好像不會傷害人,外面看來很不錯,很友善,很虔誠。但是,我們必須認識清楚他們本質是殘暴的狼,他們的言論會破壞信徒的靈命,甚至催毀人的生命(約 10:10),他們傳的是另一個耶穌,受的是另一個靈(林後11:4)。因為他們在引用完聖經之後,接著就滲入各樣錯謬的道理,例如趙鏞基可以用賽54:2-3大講他的「新紀元成功神學」,正如魔鬼為要試探人也可斷章取義地引用聖經(太4:6-7);或者他們只是大量引用聖經,並沒有甚麼註釋,但卻是雜亂無章,像荊棘刺入醉漢的手(箴26:9),有破壞無建設,我們絕不可以接受他們 – 要防備他們,並效法使徒們對偏離真道的人的作法,就是直接點名指出,公佈在教會信徒中間,好警告其他信徒作出防範(提前 1:19-20, 提後 2:17-18, 約三 9-10)。使徒保羅說:「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羅16:17),「留意」(skopeo)就是有細心觀察,留意,注意的意思;「躲避」(ekklino)這們字在這裏是針對人,是避開,遠離那些人;所以一經發現那些人的錯謬,就要毫不猶疑地設法遠離!
 
當人接受靈恩派進來並讓基督教控制在邪靈的手下時,一切的事就要變成混亂,正如今日的光景。因此有人雖口稱不支持趙鏞基,但他的教會處理教會事務的手法,跟趙鏞基一樣地世俗;就是那受獸印記的不信派教會也接受了靈恩派,足證她們同受鬼魔的靈的轄制(啟16:14),不過分別在於前者是從獸的口出來,後者是從假先知的口出來而已(啟16:13)。現今的基督教已經變成它自身的一個極大的攔阻,聖靈的工作在基督教被邪靈假冒的工作所妨礙,主的名被人濫用,結果是叫人遠離活的基督,惟願 神的兒女都有堅固的信心起來抵擋魔鬼(彼前 5:8-9),與靈恩運動徹底地分別出來。
 
「要給我們擒拿狐狸,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因為我們的葡萄正在開花。」(歌2:15)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林後 6:17,18)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啟22:1,15)
 
 
註:
 
(1) 周功和 <律法主義與靈恩>
參考網址:http://www.guizheng.net/article.asp?id=991
 
(2)趙鏞基牧師 《第四度空間》<第四篇 瑞瑪(RHEMA)>
參考網址:http://b5.ctestimony.org/2004/dsdkj4.htm
 
(3) 例如太26:75中的「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話」原文是瑞瑪(rhema),而路22:61 中的「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話」原文是洛哥斯(logos),由於記同一件事分別用瑞瑪(rhema)和洛哥斯(logos)這兩個字,顯示這兩個字的用法不會有很大的差別。
 
(4) 周平 < Logos和Rhema不同嗎?>
   參考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ruth-freedom/article?mid=205&prev=208&next=204
 
(5) 呂鴻基牧師 <眾說紛紜!我們當教導甚麼?靈恩問題探根(上)>
參考網址:http://www.ccbe.com/about-ccbe/education-bulletin-1993-2002/184-2010-10-13-20-35-58.html
 
(6) William Dicks
參考網址:http://williamdicks.blogspot.com/2006/02/rhema-vs-logos.html
 
(7) 詳情可參看 唐納.卡森著《聖靈的大能》(Showing the Spirit: A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1 Corinthians, 12-14)
 
(8) 王國顯 <是基督,不是「第四度空間」>
參考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ruth-freedom/article?mid=695&prev=697&next=694
 
(9) 吳主光 <小心韓國趙鏞基牧師的「神醫佈道大會」>
參考網址: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630/07/6803817_130494626.shtml
 
(10) 參考 吳主光 <大合一運動的趨勢>及<教會大合一運動成功的因素>
 
(11) 安提帕(周平)  <與真理不合,就要拒絕!>
參考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ruth-freedom/article?mid=53
 
(12) 趙鏞基 <我就是這樣服事>
參考網址:http://www.chilicity.com/cgi-bin/bigate.cgi/b/x/g/http@www.chilicity.com/publishhtml/7/2008-10-14/20081014103738.html
 
 

大罪人已經來到

帖後2 :1-12裏面提到的大罪人,現今正通過靈恩運動進到教會中,以下是這個情況的解釋:

帖後2 :1-12 簡介
在使徒保羅在世時,他曾論到主的日子(就是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裏聚集)之前,必有1) 離道反教的事 和2) 大罪人的顯露。但在保羅的時代,便有靈、有言語、有冒保羅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那時到了,保羅提醒信徒不要被誘惑。關於這個大罪人,他將要坐在 神的殿裏自稱是 神,並且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又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那些沉淪的人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他們反而信從虛謊,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他們最終被 神定罪。 至於那個大罪人,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帖後2 :1-12 略解
第2節
(i)  靈,詞性屬中性,可指聖靈或邪靈,這裏應指邪靈,這邪靈會使人得著錯謬的啟示,相反地,聖靈則使人得正確的啟示(林前 2:12, 14:30)。
(ii)  言語,詞性屬陽性,希臘文的英文音譯是logos,在約翰福音中, 是指神的話(約1:1), 也可指從活人的聲音發出來說話, 包含著一個概念或想法,這裏應是採用後者的意義,就是指從假先知的口所出迷惑人的說話。
(iii)  書信,詞性屬陰性,就是指冒保羅名字寫成的文字,提到主的日子已到。

第3節
離道反教 , 就是離經叛道,即不跟從聖經的話,
(i)     這可指在聖經以外另有權威,如天主教以傳統也可作信仰的依據。
(ii)    也可指只採用聖經的名詞,卻更改該名詞的意義,如新正統派,雖以基督為中心,卻非聖經所記載那位歷史上的基督。
(iii)   也可指斷章取義,只憑部份的經文而建立教義,卻拒絕全本聖經對該教義的教導,如靈恩派只憑部份的經文而建立教恩包括身體得醫治的教義,而拒絕保羅論到身體的得救乃在將來的教導(羅8:23-25)。另外,他們根據可16:17便教人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但他們卻不理會可16:20的意義,原來神跡的目的是為要證實所傳的道,當時聖經還未完成,神要用神跡證實信的人或是門徒所傳的道是出於 神,現在這被神跡證實的道已記在聖經中,我們現今需要的是「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3:16),「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猶 20)。正如我們從別人手中接過一張未知真偽的紙幣,於是我們在一部合格的驗鈔機驗一下,發覺該紙幣是真的,那么我們便無需在使用該紙幣時再次到驗鈔機檢驗;同樣聖經已被證實是 神的話,我們無需再用神跡去證實,否則就證明我們根本不信聖經是 神的話。靈恩派的人堅持要行神跡,足證他們是實踐的不信派。
(iv)   也可指那些口稱尊重聖經,卻在實行上不依據聖經的人,例如一些自稱為福音派的人士替靈恩派搖旗納喊,大大增加靈恩派的迷惑性。例如麥格夫(Alister McGrath),他曾任英國牛津大學威克裏夫學院院長,在一本名為《福音派與基督教的未來》一書中,他有以下的說話:

「我可以毫不遲疑地描述自己為福音派信徒,並認同這場運動的核心信念和看法。」(第4頁)

「相信聖經的至高權威,以它作為認識上帝的憑藉,並以它作為基督徒生活的指導。」(第54頁)

「靈恩運動作為『從上帝而來的,對形式化、制度化與理智化的一種矯正』,是應該受歡迎的」(第74頁)

從麥格夫的話可知,他是以「相信聖經的至高權威」作為一種口號,實質他並無以聖經「作為基督徒生活的指導」。他歡迎靈恩運動的舉動,足證他是撒旦的差役,卻化作光明的天使(林後 11:14)。

第4節
聖殿
(1)    並非指耶路撒冷那個物質的殿,因為耶穌基督來立新約並作了中保,把前約歸於無有,祂一次獻上身體就除去所有獻祭贖罪的事(來8:6-8,13; 10:8-10,18),因此聖殿被毀以後(太24:1,2),就再無重建聖殿獻祭贖罪的必要;另外物質的約櫃已毀,約櫃的真體已在天上(啟11:19)。但是有人跟據以西結書40-47章認為那是指未世將要重建的物質的殿,這是十分牽強的。因為
(i)     那裏並沒有提及任何物質的建材像所羅門所建的殿(王上 5:18)
(ii)    那裏的度量衡並不按字面來運用,一肘等於一肘零一掌(結 43:13)
(iii)   那裏的祭壇有磴台(結 43:13,14),有違建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下體的原則(出20:26)。
(iv)   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這水往東方流去,下到亞拉巴,直到鹽海(結 47:1-8)。這水不是指物質的水,反而應是指在新聖城從神和羔羊流出的生命水(啟22:1)
(v)    那裏的殿是建在至高的山上(結 40:2),但物質的聖殿所在的錫安山並非至高的山(王上 8:12,13, 賽 8:18)。黑門山高約9232英尺,而錫安山高只約2533英尺。
(2)從耶穌開始,聖殿的意義已被更新了,不再是指物質的殿,乃是指屬靈的殿。耶穌以自己的身體為殿(約2:21)。 保羅則以聖徒為殿(林前 3:16-17,  弗2:19-21),或以信徒的身體為殿(林前 6:19),彼得則以信徒為靈宮中的活石(彼前2:5)。
大罪人所進入的不是物質的殿,乃是屬靈的殿,就是教會當中,他坐在 神的殿裏,就如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教訓人(太23:2-3)。
大罪人自稱是神,猶如當今的靈恩派傳道人在教會中稱人有神性一樣,如威廉‧肯楊(E. W. Kenyon)、 甘利夫˙葛普蘭(Kenneth Copeland) 、 甘利夫˙希堅(Kenneth Hagin) 、 查理斯·凱普斯(Charles Capps) 、 厄爾·保爾克(Earl Paulk) 、 羅拔‧提爾頓(Robert Tilton) 、 莫里斯‧史汝樂(Morris Cerullo) 和辛班尼(Benny Hinn)等。


雖然他(那大罪人)是用單數,神的殿(教會)也是用單數,但是這並不代表大罪人只是一個個體而已。因為教會是主的身體(2:23),主的身體是由許多肢體組成的(林前12:14,22),同樣大罪人是代表撒旦(帖後2:9),但是撒旦卻有他的使者(12:9),他的使者(眾數)進入到主的肢體(眾數)當中,就是代表撒旦(單數)進入教會(單數)當中。


第5-8節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人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他們,他們也知道,那攔阻那大罪人的是什么。因此那個攔阻是當日的信徒所知道的,我們可從上文所提及在這場屬靈的爭戰中,有份參予的元素來作出推斷。這就是第2節所提到的靈、言語和書信,其中「靈」這個名詞的詞性屬中性,而「攔阻」這個動詞也是中性,按名詞和動詞詞性的配合,可知作出攔阻的是靈,這當然是指聖靈。因此,這是一場靈界的爭戰,聖靈所攔阻的應是撒旦的靈,亦即是說那大罪人就是一屬靈的惡魔。在舊約,天使也曾與屬靈的魔君爭戰(但10:13,20,21)。
另外這大罪人又稱為不法的人,罪就是不法或是違背神的律法(約壹3:4)。可見當人離經叛道時,聖靈的工作便會離開,攔阻便除去,邪靈便會顯露。

第9節
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因此邪靈正在教會中帶出方言、醫病、趕鬼、使死人復活、知識的言語及權能佈道的靈恩運動,當中受害的人還有失控的笑、哭、叫、嘔吐、抽搐及倒地等現象。因此,有人驗出說方言的靈是邪靈,有人被靈恩派的傳道人按手後有鬼附的情況,很多當時被靈恩派的傳道人醫好的人事後仍繼續在病中,靈恩派的傳道人預言多不應驗等。

結論:
當今的靈恩運動正應驗帖後2 :1-12,有人因此另受了一個靈(林後11:4),當然這邪靈的表現可以從溫和到激烈,但人總要拒絕這靈(太4:10)。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林前5:6) ﹖一杯水無論有少量毒藥或大量毒藥皆不可飲用,只因該杯水有毒性,因此無論溫和或激烈的靈恩派都要拒絕,因為靈恩派是靈的問題,不是道理問題這么簡單。

另外,靈恩運動的出現,一方面產生迷惑,另一方面考驗人是否聽 神的話。

耶穌說:「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約 8:47)。現今有很多人受靈恩運動迷惑,皆因他們不聽 神的話。靈恩運動的傳道人故然不是出於 神,他們將來必會向 神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太7:22),而主耶穌定必這樣回答他們:「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

而一大批受靈恩運動迷惑進去的人,他們因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卻因不信真理、信從虛謊、喜愛不義而被定罪(帖後 2:10-12)。他們好象打掃乾淨的屋子,卻另由先前離開的鬼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裏。他們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太12:43-45)。他們好象希律曾樂意聽道,在生活上或有些轉變,多了些宗教活動,但仍是活在罪中(可6:14-29)。他們沒有 神兒子的生命(約壹 5:12),他們跟著生人即是假先知,卻不認出假先知沒有 主的聲音,證明他們不是 主的羊,因為羊不跟著生人(約 10:4-5)。

靈恩運動錯誤的教訓甚多,如靈浸的證據是說方言、聖靈的澆灌使人得特殊的恩賜和能力、救恩包括身體在今世可得醫治、通過趕鬼才可醫病、現今繼續有神的啟示、信徒皆可行神跡、被聖靈擊中會倒在地上、積極思想會使人家庭和睦、事業昌盛、心靈平安、身體健康等怪異的道理,就如啟12:15-16所說:「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沖去。 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龍口中吐出來的水」,可喻為撒旦的教訓或撒但深奧之理(啟2:24),就如撒旦通過靈恩派的教訓如水沖入教會裏面,『地』在此也具有象徵的意義,它乃表徵人的心地(參可4:26-28);「地…開口」表徵神子民的心竅被開啟(參路24:45),能以識破撒但一切的詭計;所以除非我們熟練仁義的道理,才能分辨好歹(來 5: 13-14),不受撒旦的教訓所迷惑。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約壹 2:26-28)

願 主更深入地向我們說話,更求主保守 祂的兒女能識破撒但一切的詭計,在這末世站穩(弗 6:14)。

現今的方言真的是聖靈的恩賜嗎?


方言是聖靈的恩賜(林前12:10),但是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由於沒有領悟方言的恩賜已經停止,有些信徒以為今天仍有這個恩賜,這種誤解便造成極深的迷惑。靈恩派的人強調說方言是接受聖靈的洗,他們藉此使人陷入撒旦的網羅中。

 

有些人從一開始就反對靈恩派的方言,例如新加坡傳道人黃聿源先生,黃先生是一個堅定反對靈恩運動的弟兄。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末期,他在教會祈禱會中遇見一位年輕的女孩,她大聲指責他為何要反對靈恩運動,並奉主的名來咒詛他,他大聲叫了一陣便暈了過去。後來那女孩清醒了,不過卻睜大眼睛,以敵視的眼光瞪著黃先生。黃先生與一班信徒圍著她,為她禱告,又唱聖詩,並用主的名斥責在她身上的邪靈,命令它離開。因著主的憐憫,沒多久,那邪靈便離開了,那女孩也清醒過來。

 

從這女孩的母親口中,黃先生知道她是在念高中,曾去靈恩派的佈道會,並表示 信主,同時她在講員的按手下說了方言。他們告訴她,她是被聖靈充滿了。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她十分熱心的參加聚會,也非常勤勞地操練說方言,漸漸地,她無心求學,最後索性就輟學了。

 

輟學後,她的生活就日夜顛倒,白天睡覺,半夜起來活動。有一次,她說自己得了聖靈感動,趕到某個海灘要搶救一個要自殺的男孩。當她乘計程車到了所指定的海邊,四處尋找都找不到那個男孩;那靈又告訴她,地點弄錯,是在另一個海邊,要她趕緊趕到那裡去,結果還是找不到。這樣東奔西跑的直到天亮,都沒有找到那個所謂要自殺的男孩。

 

還有在七十年代中期,有一個在南洋大學求學的女生,她曾參加過某個靈恩派的佈道會,並在會上開始說方言,靈恩派的人告訴她,她是被聖靈充滿。她十分熱衷操練講方言,雖然有主的僕人告訴她,在她裡面使她講方言的靈很可能不是聖靈,並勸她放棄講方言,只是她怎樣都不肯。據她說,她十分享受講方言的那種感覺。

 

有一次,那個女大學生也來參加黃先生教會的祈禱會,當天晚上,當大家在禱告時,她突然間說起了方言。當黃先生正要阻止她時,她竟然以英語說: I am Devil , and I am coming to destroy the church in Singapore (中文的意思是 我是魔鬼,我是要來毀滅新加坡的教會。),黃先生便與一班信徒唱聖詩,讀聖經,並奉主的名命令那邪靈從那女生身上出來,經過了一陣的拉鋸戰,那邪靈終於被趕出去了。

 

這是活生生的例證說明講方言的靈是邪靈,目的是毀滅神的教會,靈恩派的人卻跟著邪靈說謊,把邪靈說成是聖靈。

 

不過有些人雖然不堅決反對靈恩派的方言,但是他們仍對說方言的人抱有懷疑的態度,例如美國宣道會的一位牧師麥格羅博士(Dr. Gerald McGraw),他因著耶穌的教導要防備假先知(7:15-16),並使徒約翰的教導不可凡靈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一 4:1),他便和一些基督徒一同試驗那些方言的靈,結果他發現那些方言的靈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邪靈。

 

麥格羅博士認為測試最好以小組形式進行,並且得到說方言者的同意,而發問的對象不是說方言的人,而是使人說方言的那靈,如果測試者和受輔導者是講英語的,則應吩咐那方言的靈以英語回答所有問題。

 

試驗的人對說方言的人的靈發問下列一些問題:耶穌是神的兒子嗎?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嗎?耶穌基督是否再次以肉身降臨呢?神本性一切的豐滿是否都有形有體的住在基督裡面嗎?另外更可以問那靈工作的目的,是否要榮耀基督等等?由於邪靈是很詭詐的,所以測試的人要很有耐性,因為邪靈往往回避問題,甚至可以在最初時給予正面的答案,但是經過反復的詰問,邪靈最終仍要表露自己的身份,名字和工作目的。

 

究竟邪靈是怎樣進入人裡面而使人說方言呢?麥格羅博士測試說方言的靈所得的結果使人認識邪靈是如何作工的。例如有一位受輔導者在靈恩派牧師的敦促下不斷重複喊哈利路亞,直到他能說出方言為止(假教師布永康也是這樣教導人去追求得方言),結果那人被邪靈進入並授以方言,而那方言的靈的名字就是哈利路亞

 

另外,當人接受一些不合聖經的觀點時就可以給邪靈留有地步。例如有一位宣道會牧師,他只是相信說方言是一樣可羡慕的恩賜。有一次當他探訪一五旬節派的家庭時,他既不作一般的禱告求說方言,也不那麼認真地要去追求說方言(如那些長時間躺在地上切切地求得方言的人),但是他卻突然地說起方言來。

 

邪靈往往是充滿假冒的,有一位邪靈冒充聖靈給人方言卻自稱為真方言。另一個更可怕的經歷,就是有人說了他所不懂的語言,後來被發現為一番極其邪惡的話;一位熱心的年青人參加了靈恩派的聚會後的經驗可以說明這一點,當這位年青人主動公開祈禱或交談屬靈的事,人們能感覺到他愛主耶穌基督很深,而他也經常私下地在說方言。後來在一次祈禱會的當中,該青年人卻說起方言,一位在場的宣教士提問可否翻譯該位青年人的方言,祈禱會的主席就吩咐那方言的靈解釋方言的意思,那靈反應出來的話是:我恨你,恨你,耶穌,耶穌,耶穌。,所有在場的人都感到震驚。還有,邪靈是痛恨主耶穌基督的,但是邪靈往往以耶穌的名作自稱以達致迷惑人的目的。

 

除了在外國,在華人中也有關於試驗靈的經歷,吳恩溥先生在《聖充滿真義》一書提到一事,他說:「大約卅五前,我們在一處教會主奮興會,忽然接到同工在五里路遠打長途電話,要我們去幫助他解決一件究竟是聖的工作還是邪的工作。我們騎著腳前往。據同工,早上他們守晨時,有一位姊妹被「」所附,他們曉得如何分辨。我們聽同心為這事祈禱。第二日當我們守晨同心祈禱時,這位姊妹,忽然全身戰抖,聲音顫動,指著跪在她前面的姊妹,指責著:『大姑,妳要悔改阿!妳貪愛世界,妳熱心….…』嚇得那位大姑渾身戰抖。原這位姊妹是一位村婦,約四十多歲,沒有受過教育。家貧寒,對道頗有追求。這位大姑,是一位護士長,因為國難逃到鄉下,她們同在一個教會聚會。

 

我聞聲刻站起,看這位姊妹面色對,我直覺地懷疑她是邪,但能隨判斷。這時聖把約翰一書四章一至三節的話閃進我心。我問她:『姊妹,妳是否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

 

她隨口應著:『我相信。』

 

這就叫我作難聖經只有這一個試驗的方法,現在她「相信」,叫我怎麼辦呢?感謝主,在作難時,聖再一次指教我,我知道我說漏了話,我刻再問:

『姊妹,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問妳,妳是否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

 

這次她答話。我另一位同工刻給她按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那鬼出去。她聞聲向後倒,半晌才醒過。我們問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她說兩,當她祈禱到一半時,忽然覺得在空中有一團烏雲向她罩下,她便什麼都知道;說什麼,作麼,都知道。當我們把那鬼趕出去,從此以後它再攪擾她。」

 

從以上事例使我們知道,還需要主直接教導才能把靈驗出來。

 

不過,試驗說方言的靈,不一定有果效,如果說方言是人為學習得來的話,就無從測試。就算是被邪靈附體說方言,也不一定測試得出來。例如有一個信主前曾交鬼的青年得著說「方言」的靈,其它信徒便試驗那靈。正當那青年用「方言」禱告的時候,他們問他信不信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他繼續說他的「方言」,然後忽然說:「是的,是的。」,他們問他承認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他還是繼續說「方言」,後來突然說:「承認,承認」,這叫查問的人難下結論。因為他不是直接答覆問題,而他的方言或許已有答案,若是不承認,你也無從知曉。他後來答「是的」或「承認」時,未必是答覆別人的問題,可能是自問自答。另外,當然人去測試時,邪靈也可以不發一言。所以對說方言這件事還是回到聖經去認識才準確,人的經歷是不可靠的。保羅特別要聲明「說方言」的恩賜一定要停止(林前13:8),我們務必要從保羅進一步的教導中會意出「說方言」停止的時間,否則我們必定受迷惑。

 

有人就是認為現今仍有方言的恩賜,只要求神保守不接受從邪靈而來的方言,就不怕得著方言的經歷,但這是十分錯誤的。因為現今根本就沒有方言的恩賜,求得方言是錯誤的,你若要強行進入錯誤中,神是不會攔阻你的。就如若果你要不信主,神會攔阻你不信祂嗎?同樣,若果你要犯罪,神會攔阻並逼使你不犯罪嗎?弟兄姊妹,神有一個屬性,與撒旦不同,祂不會強硬闖入人心,以壓逼姿態,奪取人的自主權,使人作出不是出於自己的決定。充其量,神會感動,也會催迫,神斷斷不會為你作決定,更不會使你成為機器,順從祂的決定。不犯罪,是人自己的決定。不信主,也是人自己的決定。若果你羡慕那經歷,若果你要嘗一嘗說方言,你就不能倚賴神的保守了。

 

有一位弟兄,他有和靈的接觸的經驗,雖然那靈沒有經過試驗,但在多位牧者的眼睛底下,都有著邪靈的影子。這位弟兄在傳統的非靈恩教會長大,但卻在禱告中突然說起「方言」來,在神學院對他的履歷審閱中,將他個人屬靈經驗歸入靈恩類別。原來當他在神學院讀書其間,他的室友是在五旬節教會的信徒。他自己的畢業論文是有關今天還有沒有方言和恩賜。他的結論是有的。在寫論文期間,他探訪靈恩教會,並認為跟隨他們的儀式沒有任何不妥。他也認為神召會教堂內的擺設能喚起信徒向神敬拜的心。結果在某一天,當他禱告的時候,他突然說起「方言」來。他禱告神說,若果這不是出於他的,求神攔阻。結果,神並沒有攔阻。

 

受靈感說方言是一個很普遍的宗教經歷,說方言的現象同時出現在基督教、天主教、摩門教、道教和佛教等。恩泉信託會和英國福音協進會發表過以下聯合聲明: 「我們也留意到, 憑著玄秘術或邪靈的幫助, 人同樣能說方言。」,《當代美國宗教運動》表示, 在海地,不但五旬節會能「說方言」, 連以巫術和魔法著稱的伏都教也能「說方言」。 現今的說方言,若是受靈感發生的,都是邪靈附體的現象;若沒有邪靈附體,則說方言的人是用自己的努力在模仿一種像方言的聲音而已。總之,現今的方言絕對不是聖靈的恩賜。

 

為甚麼要使用方言?

 (1) 方言是甚麼?

 方言(希臘文英文音譯glossa),是指某個地區的人所特有的語言或用語,簡單來說就是地方語言,例如當日就提及米所波大米、猶太、埃及、呂彼亞、革哩底和亞拉伯等的地方語言(2:9-11),今天的地方語言如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希臘語、土耳其語、冰島語、阿拉伯語、印尼語、日語、韓語、越南語等。所以方言是一種民族的語言或鄉談(10:5,4:7,1:22,2:4,8),這些語言(注:林前 14:10中的 “聲音” 也可翻作 “語言”)都有明確的意思。

 

(2)「說方言」有何功用?

 

(I) 帶出了奧秘(林前14:2),使「說方言」的個人自己得造就(林前14:2),奧秘(希臘文英文音譯musterion)是神隱秘的事情,對不虔的人是隱藏的,對屬神的人卻是明顯。聖經的奧秘包括神(西2:2)、道成肉身(提前3:16)、天國 (13:11)、以色列人的得救(11: 25,26)、基督(3:3-6)、教會(5:32,1:20)、神的仇敵和審判(10:717:5,7)等。在聚會中,只可二至三個人說、且要輪流講,也必須要有翻譯(林前 14:27,28),使在場的人因明白所說出的奧秘而受到造就。但是先知講道卻是用大家能聽懂的語言講出啟示而使人得到造就(林前14:4,29,30),啟示就是把以往未知的奧秘顯露出來(3:3,5),所以不論是說方言或是作先知講道都是因其中所帶出的奧秘才使人得造就,而不僅僅是那個外在語言的形式;換句話說,若沒有明確的資訊而單單地講方言是沒有意義的。因此若單從帶出資訊的角度來說,用本地語言顯然較用別國的方言優勝(林前14:5),這是不用置疑的。因此,若是單為了要傳講奧秘是根本用不著方言,所以藉方言帶出奧秘只是附帶而已,不是其主要的目的。所以保羅進一步指出「說方言」其實另有目的。

 

(II) 保羅首先在林前14:21引用賽28:11,12,他不是原句直引,他是綜合這二節經文的核心部份,應用在當前他所面對的百姓(即猶太人) – 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i) 「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就是方言,

(ii)「向這百姓說話」就是向猶太人說話,記住不是外邦人!當日凡向外邦人說方言的人顯然是一種幼稚的行為(林前14:20)

(iii) 「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他們」是指上文的百姓即猶太人,全句的意思是雖然對猶太人說完方言後(2:1-13),他們仍不聽信所傳給他們的資訊。

 

跟據使徒行傳的記載,猶太人大體上不聽從 神的話(4:5-18, 5:40, 6:8-15, 7:57-60, 8:1, 9:23, 13:45-46)。人不肯聽從有甚麼後果?就是災難來到( 1:23-27)。我們只要看看賽28便可印證上述的結果,猶太人不聽先知警告反與陰間結盟,結果敵軍便如水漲漫經過(28:15)

 

保羅向猶太人傳道也有被拒絕的經歷,致使他要轉向外邦人去傳道(13:44-52),當他想到以賽亞先知的預言,他就明白現在用這種人聽不明白的方言究竟要來作甚麼用,於是他跟據先知的預言對方言的運用作出了決定性的結論,就是林前14:22,注意在這節的經文開始時用“這樣看來” 一詞,這是一個總結性的詞語,是要表示在討論中要作出結論。“這樣看來”(希臘文英文音譯hoste)一字經常在保羅的書信出現(7:12, 林前7:38, 林後4:12, 2:12),” “hoste”也可翻作 “所以”(13:2, 林前4:5, 林後5:16)。那麼保羅對方言的運用有何結論?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乃是為不信的人(百姓)作證據。

 

必須注意

(i)方言發出的目的不是為信的人,方言被人說出後對其他信的人一點意義都沒

有,因為方言相對聽到的人只是一種聽不明白的聲音(林前14:9),亦沒有甚麼象徵性的意義給信的人。再重複:就算在保羅的時代所說出的方言對其他信的人是沒有任何象徵性的意義的,何況在今天!

 

(ii)對不信的百姓(猶太人),雖然方言相對他們同樣是一種聽不明的聲音(林前

14:9),但是留意方言對他們卻有象徵性的意義。那個象徵性的意義就是作“證

據” 。

 

“證據”這個字希臘文英文音譯為 “semeion”,這個字在太24:3是翻作預兆,亦即指不尋常的, 超自然的事件,為要指向另一件即將要發生而又極不尋常的事。方言就是這不尋常的, 超自然的事件,因此《和合本》把“semeion”翻作“證據”就未能達意,最好的翻譯是 “預兆” 或 “徵兆”,方言是作為一個警告的“徵兆”,所要指向極不尋常的事就是敵軍如水漲漫經過的攻擊,耶穌一早就預言過這件事的發生(23:37 24:2, 21:24),結果於主後70年,猶太人遭羅馬人攻擊,多人被殺,聖殿被毀,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24:2)

 

《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中文版)2009年版1400頁中在解釋“semeion”一詞時對林前14:22作出最為優秀的翻譯:「方言是(用作)給不信者(警告)的徵兆」。

 

請注意,這是使徒對方言的運用最權威性的解釋,方言是為要對不信的猶太人發出警示,好象在球賽中舉起紅牌一樣,預表有人需要受到懲罰,自此我們便無需對方言的運用自行解釋或猜想,因為這會使人得出錯誤的結論;例如靈恩派的人就在使徒行傳2章及10章看到有人被聖靈澆灌之後就說方言,於是就匆匆地下了結論,認為說方言就是聖靈澆灌的證據,並提出信的人必須追求這種在使徒行傳這兩章所提及的聖靈澆灌的說方言經歷。但這個結論並非使徒作出的,這是隨意引用聖經而不是從聖經明顯的教導所得出的主張。我們必須尊重使徒的結論,而不是其它人的解釋。

 

綜合使徒的明訓及歷史的證據,主後 70年、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審判臨到猶太人、方言作預兆的功用完成、說方言的恩賜便停止運用。今天提倡方言的目的是為要叫人另受一個靈(林後11:4),使人離開真理(約一 4:6),信徒應當防備(彼後3:17)

 

 

聖經真的沒有提示方言恩賜停止的時間嗎?

 

那些接受今天仍有方言恩賜的人提出:聖經在哪裡提到方言恩賜停止的時間?

 

他們說林前13:8只提到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卻並無說何時停止。但是我們可從「停止」這詞的性質來明白方言停止的時間,「停止」希臘文英文音譯是 “pausontai”,

 

這個字可拆解為三部分 “pau + so + ntai”,

 

pau”是字根,意義是停止,

so”顯示將來的時態,

ntai”顯示第三身、眾數及關身語態,

 

用中間語態或稱關身語態(middle voice) ,所謂關身語態,就是指這種語態強調動作的主詞的參與,而由主詞的自發動作,亦影響到主詞自己身上。關身語態是強調主詞把動作做在自己的身上,或是為了主詞自己而作。例如: 猶大吊死了【太27:5】(吊死自己),「吊死」就是用了關身語態。猶大上吊這個動作,不是別人作在他身上,而是他自己作在自己身上,而影響到自己生命的結束。說方言之能的「停止」是就是自行「停止」,不是有人使它停止,而是它自動停下去,那麼為甚麼說方言會自動停下去?這裡沒有說,因為這裡並沒有解釋為甚麼要說方言,要到林前14章才作解釋。這裡只是要說明方言的恩賜是要自行停止的事實,但是我們卻可以想到一種恩賜的停止,必定和它的目的完成有關,我們只要問方言有何作用,如果說方言的目的已經達到,那麼它便沒有作用,所以當說方言已沒有作用,就是它停止使用的時侯。好象電蕊裡面的電解質用完後,電蕊裡的氧化還原反應便失去作用,電蕊的電力便自行終止;同樣說方言的恩賜在使用的目的完成後也就沒有作用,它便會自行停止。

 

請看古教父的見證:奥古斯丁(A.D. 354430)的「約翰一書十講」,指方言為暫時的恩賜,只存在于使徒時期,到他的時代,已經沒有了,他也不表示希望重見這恩賜。另外,古代最出名的講道家,屈梭多模(Chrysostom ,A.D.347~407)也認為方言是他那個時代其中一種不存在的恩賜。事實上,教父時代已證實方言的恩賜已經停止,這亦證明方言確實再沒有作用,林前13:8提到「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亦起碼已應驗在教父的時代,教父時代以後不可能再有方言的恩賜。雖然我們不能準確知道說方言之能具體停止的時間,但若說應在主後70年以後,這個說法離事實應該不遠。正如究竟獻祭的事應在何年何月何日何時停止?聖經沒有給予我們這方面仔細的資料,但我們並不能因此就推搪說聖經沒有指示獻祭的事停止的時間,因為跟據聖經所說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使人的罪過得到赦免,並得以成聖,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10:12,14,18),那麼我們可以說我們仍不知道獻祭何時停止嗎?就是因為聖經沒有給出年月日時這些具體資料嗎?若說獻祭的事停止的時間約在主後70年之後,就是主被釘及聖殿被毀之後,也並非不符事實。聖經對時候的指示,並非如現今的人所期望的一個固定確切的時刻(16:1-4, 1:6,7), 一般都是給出事情發展到了一重要的關頭, 某關鍵性事件的時刻就會來到,讀經的人需要自己會意。

 

歷史上,方言的恩賜確實已經停止,但是靈恩派卻狡滑地提出方言的恩賜可再度出現,他們說約珥書2:23提到神要降下秋雨及春雨。秋雨指的是第一次聖靈降臨;春雨是指聖靈第二次的降臨,就是代表二十世紀初開始的五旬節運動。即是說,使徒行傳2章所發生的事只是局部應驗了約珥書2:23-32,而要等到二十世紀初才全面應驗約珥書的預言。但這是使徒的解釋嗎?不是!使徒彼得論到昔日五旬節發生的事如此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2:16-18),「正是」(esti),也可簡單譯作「就是」,如約17:17中「你的道就是真理」那個「就是」,神的道就是真理,可以理解為局部是真理嗎?是就是,不會是部份是,後者是鬼魔的道理,把真理沖淡然後改變,這就是靈恩派。

 

當獻祭的事止住之後,便無需再獻祭,說方言之能停止之後,便無需再有方言這個恩賜。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惟主的血才能(9:1410:4),主既已替我們贖罪,還用獻祭嗎?同樣地,方言既為要向頑梗不信的猶太人作為他們將要受形罰的表號(林前14:21-22),當他們已殿毀人亡之後,預言得到了完全的應驗(24:2),還要再發出預兆嗎?

 

    保羅說:「也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14:39),因為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是約在主後54年當他仍在以弗所的時間(林前16:8),那時聖殿還未被拆毀,耶路撒冷被兵圍困的時間尚未來到(21:20),以方言來警告不信的猶太人在當時是當務之急,那時是不應禁止的,但是把這句說話應用在今天便不適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