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誰是今天真正的以色列人?


使徒保羅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9:6-8),這裏明顯把以色列人分為兩種,一種為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林前10:18),另一種為神的兒女。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就是指亞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後裔,但是他們不都是神的兒女;只有那些應許的兒女才是神的兒女。誰是那些應許的兒女?以撒就是其中一位,他是憑着應許生的,亦即是按着聖靈生(4: 22-23,28-29),這樣,以後那些從靈生的人(3:6),亦即是信耶穌的人,就都是神的兒女(1:12),這就是保羅所認定的以色列人。為了對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有所分別,那些神的兒女也可稱作屬靈的以色列人,因此,誰是真正的以色列人?他們就是那些真正屬神的兒女。


把以色列人(或亞伯拉罕的後裔)作出屬肉體和屬靈的分別,在舊約的時候已有暗示,先知耶利米論到當時代的以色列人說:「他們的耳朵未受割禮,不能聽見。」(6:10),這裏所說的割禮當然不是在身體上的耳朵,而是在心靈上,因為他們內心有罪阻隔,不能把神的教訓聽進心中,他們可能對律法的字句琅琅上口,甚至加以解釋,但內心卻毫無感動,聽了也不跟從。另外耶利米也說:「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9:26),同樣,這裏所說的割禮當然不是在人的心臟,而也是在心靈上,心中也沒有受割禮表示以色列人心裏脫離不了污穢,仍是犯罪拜偶像,遠離神。以色列人固然是在肉體上受了割禮,但是心靈上卻未有受割禮,這樣以色列人就只是屬乎肉體,卻不是屬靈的,後來在新約時使徒保羅對此有更清楚的說明:「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28,29)


到施洗約翰的時候,當施洗約翰對著猶太的宗教人士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3:8-10),施洗約翰指出只有悔改結出生命果子的人才真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顯然是指屬靈的亞伯拉罕子孫而不是屬肉體的亞伯拉罕子孫。


然後,耶穌看見拿但業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後來拿但業認耶穌為神的兒子和以色列的王(1:47-49)。耶穌對何謂真以色列人作出定義,這就是那些心裡沒有詭詐,相信祂話語的人(1:47,50),因此耶穌的話給我們看見真以色列人是屬靈的。而對於只有表面認信的猶太人,他們雖然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8:33),但因為他們容不下主的道,他們本質上是魔鬼的兒女(8:37,44),他們因不信而被拒於天國(8:10-12, 21:43),而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必須要有屬靈的生命才能作真以色列人,否則屬肉體的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沒有分別(1:9)


因此,真以色列人也是真猶太人,他們受心裏的割禮(2:9),就是接受那脫去了肉體情慾的生命(西2:11),並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3:3),所有信基督耶穌的人才是真正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才是真正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人,並不分肉身的猶太人和外邦人(3:26-29),他們都成了神家裏的人,作為永生神的教會(2:19, 提前3:15)


基督徒切勿把以色列人看作是一個屬地民族的身份,更不應把以色列人的國度看成是屬物質的國度。因此把肉身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作出分別,然後說舊約的應許是單獨地給予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這樣作是不合神的心意。事實上,使徒保羅對此種說法十分反對,他提出外邦人原本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但卻因著基督而成為所應許諸約上的局內人,藉著福音,得以與肉身的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2:11 – 3:6)。因此在基督裏,外邦人已有份於神對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


那麼,神對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有甚麼計劃呢?首先,他們是最先聽到福音的人(1:15, 1:16, 3:8),但是他們大多不接受,反倒追求律法的義却得不着(9:31),他們在神面前是一班不義的人,不僅如此,他們更是魔鬼的兒女(8:44)。昔日施洗約翰對假冒為善的猶太人說出十分嚴厲的話:「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3:10),他們有否結出好果子?沒有,他們的宗教領袖如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等多不信耶穌,多次質疑和反對主的工作(9:3; 12:14,24;  16:1;  21:23;  22:15),文士和法利賽人雖然懂得教導摩西的律法(23:2),但是他們內心邪惡,充滿假善和不法(12: 34, 23:28) ,是毒蛇的種類(23:33)。後來猶太人仍繼續反對主的工作,他們逼迫使徒(13:50),保羅幾乎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14:19)。由於他們大多拒絕神的工作,耶穌對地上的以色列的判斷是:「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21:43),使徒對他們的判斷是因猶太人棄絕真理,所以他們不配得着永生(13:45,46),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是一棵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這棵無花果樹已被管園的砍了(13:6-9),由於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大部分是一班沒有神生命的人,就如不結果子的葡萄枝子,被扔在火裏燒了(15:6),以後就再沒有用處了。因此,神已放棄屬肉體的以色列人作為祂的見證人(太8:10-12)。 


但這並不表示神完全棄絕了屬肉體的以色列人(11:1),因為他們當中尚有少數得救的人(9:27),這正是神今天所關心的。保羅以自己為例,他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但是對於大多數猶太人來說,不信的還是居多,例如當日的長老、文士和大祭司對使徒及後所傳的信息不信並要禁止他們再傳道(4:5-18),甚至打他們(5:40),公會也有人用石頭打死一位見證人司提反,教會大遭逼迫(6:8-15, 7:57-60, 8:1),猶太人也商議要殺保羅(9:23)後來在使徒行傳記載了很多猶太人反對保羅傳福音的事情,顯示不信的猶太人為數不少。正如在以利亞時代,神提到留下七千人的餘數(11:2-4),這些餘數便構成了屬靈的以色列族,作為神賜給整個以色列民族應許的承受人。以少數或餘數代整體就是神接納祂百姓的原則(11:5),因為事實上肉身的以色列人多數是被棄絕的(9:27, 11:15),古今如是。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雖然在1948年再次建立一屬地的政權,但是基督徒只佔很小的比例(1),只有那些少數肯信福音的以色列人就被神接納了(11:23),而大部份不信的以色列人現今是被神棄絕的(11:20)


最後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同樣要如外邦人般因信耶穌而得救並且有一滿足的數目(11:25,26 )即是說外邦人中藉信得救的人有一個完滿的數目,猶太人也有一個完滿得救的數目(2)。他們就如被折下來本樹枝子重新接在好橄欖樹上(11:20-24),重新成為真正神的以色列民(6:16)(3)


舊約開始的拯救計劃,對象就是歷代那些向神有信心的希伯來列祖,一直到這世界的末了那接受主的肉身的以色列人。例如亞伯,他是向着所獻的祭物有信心的人,他因着所獻的祭便得了稱義的見證(11:4),他獻上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4:4),頭生的羊就是預表基督(1:29),因此約伯也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着了神的義(3:22),雖然他是從遠處望見(11:13));亞伯是『諸長子』之一,『諸長子』都是享有長子權利的,因為他們與『頭生的』基督聯合(西1:15),包括新舊約一切有信心的人(參十一39,40);『諸長子之會』指蒙神選召(包括新舊約)之人的聚集(12:23),包括全數得救的外邦人和全數得救的的以色列人(11:25,26)


註:


1. 田偉 《基督日報》(20121228) 〈以色列基督徒人口微增1.3% 158千人〉內文  到「以色列中央統計局日前發佈的數據資料顯示以色列基督徒人口較比去年微增1.3%,數量達158千人,約佔該國總人口的2%。」




2. 羅11:26中“於是”(Greek: “houto” means “after this manner” or “in this manner”)可翻作“這樣”(5:12)或“如此”(13:40)或“正如”(24:24)或“照樣”(5:21) “照樣”所參照的是甚麼樣子呢?11:25提到得救的外邦人有一滿足的數目,“照樣”就是指着那滿足的數目來說的,全部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就是得救到這滿足的數目。




3. 保羅說在地上的耶路撒冷和他們的兒女都是為奴的,如夏甲一樣(4:25),不能作新造的人,但是作新造的人卻是神所要的(6:15),而《聖經新譯本》對加6:16是譯作:「所有照這準則而行的人,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就是臨到 神的以色列。」,也就是說不論是外邦人(未受肉身割禮的),或是肉身的以色列人(受過肉身割禮的),只有照新造的人的準則而行的人,才能成為現今神的以色列民,得着平安憐憫。

新約是為誰而立呢?


先知耶利米最先提出新約(31:31-34)

 

為甚麼要有新約?

 

因為前約有瑕疵(8:7),前約是指舊約,舊約是基於神藉摩西給了以色列人律法(20-31),並約定他們聽從律法才可作神的子民(19:4-5),但是他們卻不恒心守約(8:9)

 

前約是靠人行律法來得生命(3:12),因為律法是聖潔的、屬乎靈的和好的(羅7:12,14; 提前1:8)。但是「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8:3),結果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律法只可以叫人知罪(3:20),此外,在律法中所獻上公牛和山羊的血,也不能除罪(10:4)總而言之,律法原來一無所成(來7:19)。

 

為了解決前約的瑕疵,神必須與人另立新約(8:8)

 

新約有甚麼內容?

 

新約包含了三大部分:

 

(一)神把律法放在人的心思裏面,寫在人的心上;神作了他們的神,他們作了神的子民(8:10)

 

(二)這律法在人的裏面,叫人(無論大小)決不用人的教導而認識神,這是裏面的認識神(8:11)

 

(三)神要寬恕人的不義,也不再記念人的罪愆(8:12)

 




在新約中,信主的人得以藉基督的血稱義(5:9),並洗淨自己的良心,罪過得贖(9:14,15),進入成聖和永遠的完全(10:14),新約的出現使舊約歸於無有(8:13)

聖經是這樣說的:「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8:13)

「前約」就是指舊約,「以前約為舊了」的「舊」(palaioo)就是使成為古舊, 視之為過時的意思,「那漸舊漸衰的」(gerasko),英文的意思是 “to declare a thing to be old and so about to be abrogated”,就是宣佈為舊並準備廢止,「歸無有」(aphanismos),英文是 vanish away,即消失無蹤影的意思。


新約的成立使舊約成為過去,並使祭祀與供獻止息(9:27, 10:18),從此神與屬肉體的以色列民族的約就此結束,因為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7:12,18),從此,神超越屬肉體以色列人的範圍,以福音來向普天下的萬民來作出呼召(16:15),並與多人立約(26:28)
 

 

新約的對象是誰呢?

 

新約是靠耶穌的血成立的(22:20),耶穌是新約的中保,他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並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新約的職事是憑着聖靈(林後3:6),聖靈把真理放在人的心思裏面(14:17, 約一5:7, 3:6),並引導人明白一切的真理(16:13)

 

先知耶利米提到神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31:31),先知以西結提到蒙潔淨的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是合一的(37:15-23),保羅提到以色列人是指神的兒女(9:6-9) ,約翰提到凡信耶穌的人就是神的兒女(1:12)。因此,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就是合一的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就是指那些藉著信耶穌而成為神兒女的人,在基督裏並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3:28);綜合來說,新約是為神的兒女設立的,或是說,新約是為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設立的(9:24, 2:11-18, 3:6)

 

時代論者達秘(Darby)認為新約是直接與以色列有關,與教會全無關係(1),達秘的認識並非根據新約作者的教訓。達秘的釋經基礎不如另一位時代論者達拉斯神學院教援劉易斯·約翰遜(S. Lewis Johnson),劉易斯·約翰遜提出:「釋經者不僅要關注那被神默示的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也要關注 神要表達的意思。因此新約對舊約的理解才是真正的解釋,因為新約所提供不僅是摩西和舊約先知所明白的,而且是聖靈所明白的意思,聖靈把祂的意思給予新約作者們,並加能力給他們把聖靈的意思寫出來。」(2)

 

新約是為誰而立呢?我們不能單看舊約作者的說法,還要看新約作者的理解,才能得出真正的解釋。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是新約的中保(9:15),使徒約翰說祂來是要叫世人得救(3:17),祂要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約一2:2),很明顯新約的對象並非局限於屬肉體的以色列人,而是還包括外邦人,就是那些普天下有份於主餐的人(14:24, 林前11:23-26)

 

註:

1.  衛力爾  (1989)  千年前派的信仰基礎  93

2.  S. Lewis Johnson  (1980)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An Argument for Biblical Inspiration (Contemporary Evangelical Perspectives)  p.94

神給予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是如何應驗呢?




()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1. 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得迦南地為業(13:15, 17:8)




當亞伯拉罕到了迦南地(12:5),就是神應許要給他的那塊地(15:7),起先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7:5),後來他還要向當地人買墳地給妻子和自己作安葬之用(25:10)。結果亞伯拉罕一生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他憑着信心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這座城不是在地上的,而是那天上的城邑(11:9,10,16)。可見亞伯拉罕心裡是很清楚神對他和以色列人的應許最終是屬天而不是屬地的那片迦南地土,我們應該相信亞伯拉罕從神著的啟示,他既然確信神要給他為業的是那天上的城邑,我們又為何要更改他的信念把屬天的產業變為屬地的產業以配合人為的理論呢?所謂的人為的理論就是說預言必須以字面應驗,但是這種理論並沒有聖經明文的吩咐,我們必須根據聖經所給我們的啟示去決定預言應驗的方式,而不是由人為的理論來主導。聖經說神曾應許給迦南地作為亞伯拉罕的產業,後來當聖經提到這個應許的應驗並不是屬地的那片迦南土地,而是那天上的城邑,我們就應該按照聖經本身的解釋來接受,而不應說這是違反人所認為字面應驗才算是應驗的說法,而強行否定聖經本身的說法,反而說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屬地的,現今要等候一個叫「千禧年」國度的來到才應驗,這都是歪曲聖經的說法。



至於神向亞伯拉罕的子孫應許要得的迦南地又如何呢(15:13-21)?在約書亞的時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21:43),「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21:45),神向亞伯拉罕的子孫應許要得的迦南地確實在約書亞的時代在他們身上有了初步的應驗(23:14),然後到了以色列人全盛的時期,就在所羅門的時代得到進一步的應驗(王上4:21, 歷下9:26)。但是.,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否就此全面應驗呢?當然不是,因為神所應許的地業是直到永遠的(13:15, 17:8),而以色列人卻曾亡國((王下17:6, 歷下36:15-19),守不住神所賜的地業。那麼神所應許直到永遠的地業究竟是甚麼呢?當然與亞伯拉罕所要得着那天上的城邑是沒有分別的(12:22),這產業也是要歸給因信耶穌而成為亞伯拉罕子孫的人,並不分猶太人和希利尼人(3:7,9,22-29)。因此,對於舊約的預言根本就沒有要等到將來才應驗,神也沒有欺騙亞伯拉罕和所有以色列人,要廢除與他們堅立的「約」,因為從使徒保羅解釋,我們得知對亞伯拉罕後裔應許的產業,已給予一切屬乎基督的人 (3:14,18,22-29)。但是時代論者衛力爾(Ryrie)說:「教會並沒有實現這個約對以色列民族的應許,那麼,這些應許必然有待以色列這民族在將來去成就。」(),究竟誰的話可信?是使徒的話?還是其他人的話?使徒保羅認為神已給予以色列人那應許的產業(9:6 3:7,9, 14,18,22-294:23, 29),這是不容否定的。



2. 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12:2),要作多國的父(17:5),他的子孫要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22:17)



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12:2),就是因為他要作多國的父(17:5),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是他相信神能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他在主面前就作了我們世人的父,也就是多國的父的意思(4:17-18);因為亞伯拉罕的信心一方面使他得稱為義(4:3),另一方面也成為後來各國之人的楷模(4:16, 3:8),那些以信為本的人就成了亞伯拉罕的子孫(3:7),亞伯拉罕與他屬靈的子孫,就成了一聖潔的國度(15:7-9, 彼前2:9),因此,神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起點是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然後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同樣向神有信心的人(9:24, 10:9),他們便合成一國(2:19),他們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7:9-10),人數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這誠然是一個大國,是包括多國的人,這個以對神的信心才能進入的國度(3:3-5,16),不是肉眼所能見,乃是在人心裡的國度(17:20-21) ,誠然是給亞伯拉罕應驗了,神並沒有說謊。



我們必須注意亞伯拉罕要作多國的父,不是一個民族,乃是萬民;不是一個國家,乃是許多國家。所以不單是以色列民族,乃是凡與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他們才是真正亞伯拉罕的子孫(3:7),所以把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單獨地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是完全錯誤的。



3.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亞伯拉罕得福(12:3),就是因他的後裔得福(22:18),他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22:17)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亞伯拉罕得福是甚麼意思呢(12:3)?原來這是指因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原則得福(3:8-9),亞伯拉罕這個人所代表的正是『因信稱義』這個原則。而因他的後裔得福又是甚麼意思呢(22:18)?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3:16)。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就是因基督得福。還有亞伯拉罕的福是甚麼呢,是在地上成為世上最強大的國嗎?不是!亞伯拉罕的福就是因基督耶穌而臨到外邦人,就是人藉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3:14),可見亞伯拉罕的福氣誠然是屬靈而非屬地的福氣。

至於亞伯拉罕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又是甚麼意思呢?當耶穌對彼得說祂要把祂的教會建造在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作門),不能勝過他。當然教會的根基,不是彼得這塊小『石頭(stone)』,乃是彼得所承認的基督這塊大『磐石(rock)(參林前10:43:11;彼前2:7-8);或者說,『磐石』是指彼得因神的啟示,而作出對基督的認信,因著教會的建立,仇敵的城門就被攻破。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都因著基督把教會建立起來後而全都應驗了。



() 神對大衛的應許



神應許大衛



1)為以色列民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得以安靖去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不被一切仇敵擾亂,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 (撒下7:10-11)



這在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作王的時候就已經成就了,「所羅門管理大河西邊的諸王,以及從提弗薩直到迦薩的全地,四境盡都平安。 所羅門在世的日子,從但到別是巴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王上4:24-25)



安靖(nuwach),亦可翻作「安息」(20:11, 5:14, 3:17, 29:17, 14:7),這種「安息」最終的應驗就是給信主耶穌的人(11:28-31, 4:3)



2) (i) 他的後裔要接續他的位,為神的名建造殿宇(撒下7:12-13),

    (ii) 神要作他後裔的父,他後裔要作神的子;他後裔若犯了罪,神必責罰他,但卻沒有失去神的慈愛(撒下7:14-15),

    (iii) 要建立他的家室、堅定他的國和國位,直到永遠 (撒下 7:11,12,13,16)。



同樣地,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亦成就了神對大衛部分的應許(王上8:20),所羅門接續大衛的位(王上2:12),他又為神的名建造殿宇(王上5:5, 6:37-38),但是在提到要爲大衛建立永遠的國位時,神就向所羅門列明條件,就是大衛的子孫必須誠心遵行神的話(王上9:4-9),但是大衛肉身的子孫卻未能持續地聽從神的話,而結果受到責罰。首先在所羅門之後國家已分裂成南北兩國(王上11:9-13),然後是北國以色列亡國(王下17:6),最後到南國猶大亡國(歷下36:15-19)。然而以色列人沒有失去神的慈愛,因為神要從大衛的子孫中興起一位後裔,他的名叫耶穌。他要爲大﹐稱爲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1-33),他的國位(或譯寶座)也是直到永遠(1:8)。他以自己的身體為殿(2:21),同時亦在他裏面,神的百姓聯絡成為主的聖殿(2:21),有聖靈居住其中(2:22),也可稱為神的家-教會,以真理作為柱石和根基(2:19, 提前3:15),由基督來治理(3:6)



主復活之後,彼得領受神特別的啓示,公開的見證說:「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豫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爲這事作見證。」(徒2:29-32)彼得清楚解釋神對大衛的應許所提及的後裔,就是指著復活的基督說的。後來使徒保羅作見證說:「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爲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從這人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爲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徒13:22-23),因此,保羅認爲神對大衛的應許就是要從大衛的後裔中為以色列人立一位救主,那人就是耶穌。這是使徒們共同給我們的見證,他們都一致地認爲神對大衛的應許都在耶穌基督身上得著應驗。



事實上,神應許大衛所要建立那永遠的家室和國度,不僅是關乎猶太人,也關乎外邦人。雅各特別印證此事:「方纔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衆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爲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徒15:14-17),大衛地上的王朝並沒有存到永遠,但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基督乃是榮耀的王,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6:13-16;啓19:6),祂要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就是要建立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教會(3:28, 3:6-10),祂要在大衛的帳幕中施行審判(16:5),所以根據聖經,當基督成了肉身首次來到人間的時候,大衛之約的應許是完全地應驗在基督身上了,他繼承了大衛的王位和國度,由於基督的國度是不屬這世界的(18:36),基督所繼承的王位也從屬地變為屬靈的,這不是眼所能見的,乃是在人的心裏(17:20-21),而這位大衛的後裔所要建立的聖殿(或重建的帳幕),就是教會。



因此,神對大衛的應許是關乎人類的救恩,而所指的後裔,就是耶穌基督,而所建立的國度就是神的國(3:3, 28:23-31),這個國度是血肉之體不能承受,只是信主的人所承受,他們要復活成為不朽壞(林前15:50-54),而這個國度也是存到永遠的(彼後1:11)

所以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所迷惑,根據聖經,亞伯拉罕之約,是對多國立的,不是單與以色列人立的,因為亞伯拉罕要作多國的父(創17:4正如保羅說:「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 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15:8,9)。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無論是國度和福氣都確實已經應驗在基督和教會身上,而有關地業的應許是屬靈的而不是屬地的;至於神對大衛的應許更是關乎救主耶穌,祂來要建立神的國和教會,祂要作王直到永遠,這也是已經應驗了




註:



衛力爾 (1989) 千年前派的信仰基礎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