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略談時代論的錯誤




使徒約翰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1:1),耶穌基督是把祂的啟示「曉諭」約翰的。「曉諭」,希臘文英文音譯為 Semaino”,意義為 to give a sign, to signify, indicate(1),是一個動詞。這個字的名詞是”sign ,希臘文英文音譯為“semeion”, 可解作 “指標, 記號, 表徵, 奇蹟, 徵兆(2),英文譯本中共有八個譯本把「曉諭」翻作“signified 或” signify ,還有一譯本Aramaic Bible in Plain English翻作 symbolized(3),因此《啟示錄》是一本以表徵或象徵來傳達信息的書信,象徵就是指以具體的事物或形象來間接表現抽象或其他事物的觀念,因此啟示錄當中所記載的事情無法單單以字面的意思來明白。故此,我們必須從字面中尋找事物所代表的意義,例如燈臺代表教會(1:20)666代表獸的數目或人的數目(13:18),大淫婦代表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17:1, 3, 18)。也即是說,除非不能從字面中找到其象徵意義,才接受其字面意義,如約翰(1:4)和拔摩的海島約翰的(1:9)皆是實有其人其地,而從上下文我們也看不出有甚麼象徵的意義,我們才以字面的意義去理解,否則就必須以象徵的意義作準。

至於怎樣去決定文字的象徵意義,這就必須由上下文和別處的經文來確定。聖經就是屬靈的話(6:63),用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就是以經解經(林前2:13;  13:1-9,17-23)

我們必須明白約翰寫啟示錄的目的在於使受信者,就是和約翰一同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有份的弟兄(1:9),因能聽見並遵守其中的記載而得福(1:3),因此其中的象徵意義應是當日的信徒所能明白的,所以把當時代所發生的事來解釋較為合理,例如獸可象徵當時的羅馬政權是十分合理的( 13:1,7:23),因為連耶穌也用動物來象徵當權者(13:31,32);但有些事必定在將來才發生就另作別論(如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不是指當日所發生的事)

但是現今華人教會多以時代論來解釋聖經(註4),時代論者一般堅持聖經以字面解釋為主,他們認為預言必須按字面應驗,所以神向大衛所立的約必須字面地應驗在肉身的以色列人身上(撒下7:12-16),並提出肉身的以色列人與教會是兩班不同的人,他們有着不同的前途。這種理論一旦應用在解釋《啟示錄》,就必定會曲解使徒約翰的原意,並生出一些怪異的理論。例如他們根據啟20章以字面解釋基督作王一千年是在地上,這就是千禧年的國度,也是從前應許大衛所立的國(撒下7:12-16),但是啟20章並無說這是一個地上的國度,撒下7: 16中所提到大衛那永遠的國也並無指明必然是屬地的國度。他們又大膽地提出肉身的以色列人要得的只是屬地的產業,並以在千禧年的地上國度復興為最終的實現;但是教會卻要得屬天的產業。這種把教會和以色列人分開的雙軌制的理論,是嚴重違反使徒保羅的教導(註5),保羅認為得救的以色列人和得救的外邦人是合而為一,成為一國 (弗2:11-19),這裏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在基督耶穌裡無論猶太人和非猶太人都成為一,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並照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承受產業(加3:26-29)。昔日使徒彼得與外邦人作出分隔都受到使徒保羅當面的責備(加2:11-14),今天我們面對時代論者提出這種不合理的雙軌理論,我們又豈可以不抵擋他們呢?

時代論的以色列地上千禧年國的理論實際是一種地上烏托邦的夢想,在思路上與馬克斯的共產主義有相似之處,共產主義是把人類歷史分成六個階段,分別是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無產階級專政社會,然後是共產主義的天堂社會。而時代論則把人類在地上的歷史分為七個時代,分別是無罪時代(從創世至逐出伊甸園);良知時代(從伊甸園至洪水);人治時代(從挪亞至亞伯拉罕); 應許時代(從亞伯拉罕至摩西); 律法時代(從摩西至基督); 恩典時代(從基督死至信徒被提);國度時代(基督在地上的以色列國度掌權一千年)。這種在地上實行天國的思想是政治家的思維,與耶穌所建立的國度毫無關連(約18:36)。


 時代論強調 神在每一個時代都有獨特的原則要求人的順服,而神對待人的方法都與前一個時代不同;每一個時代的結束都在人不能經過當代啟示的原則的考驗而導致下一個時代的開始。時代論這七個時代的劃分是幻想和武斷的,時代論的推廣者司可福(Scofield)說:「以色列人匆忙的接受了律法……他們在西乃山將恩典變為律法」(司可福聖經,20),司可福的說法毫無聖經根據,也把自己所提倡的時代顛倒。時代論者聲稱神在每一個時代對待人的方法都與前一個時代不同,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在良知時代,良知成為人生活中的導引,但卻沒有聖經證明為何這時期中良心的重要性較其他時期更為重要,根據時代論的說法,保羅正生活在恩典時代,但是良心仍然對外邦人有重要的作用(2:14, 15)。另外,時代論者認為律法的頒佈使應許時代結束,但是保羅說律法並沒有廢棄應許,而且在保羅當時仍然是有效的(3:17)。時代論者強調律法時代沒有恩典,在恩典時代沒有律法。但事實是在律法時代有恩典(34:6, 103:8, 2:13),在恩典時代有律法(林前9:21, 3:24)【參伯特納著 《千禧年論》106, 110, 111頁 】。


此外時代論者往往隨意分割經文,例如他們認為但以理書9:25的六十九個七是從445B.C.重建耶路撒冷開始到公元32年耶穌上十架為止。他們隨即插入恩典時代(教會時代)。接著他們將啟示錄六至十九章的災難套入但以理書9:27的最後一個七。其實如此將漫長的教會時期塞進六十九個及七十個七之間,於聖經中是找不到證據支持的。聖經內文絕對不支持這種解釋,因為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之間(9:25)並無任何間隔,何故六十九個七和七十個七之間會有間隔呢(6)


時代論是一種人間理學(西 2:8),也是靈恩派的產物(7),這些地上國度論也是異端邪說的溫床(8 ),時代論者是用無知的言語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 38: 2)。時代論引導人以字面,而不照使徒約翰蒙 神指示用象徵的方法來看啟示錄當中預言的意思,使人無法明白耶穌基督的見證( 19:10),我們必須提防這種錯誤的理論。


有人對以色列地上千禧年國度提出聖經引據,其中最常用的就是以舊約的住棚節來預表這個千禧年國度,但是這無法從耶穌和使徒的話得到印證。耶穌提及住棚節的意義,是指信的人因着接受聖靈而有如活水江河那樣豐盛的生命( 7:2, 37-40),根本沒有提及甚麼地上千禧年國度。


那些提倡以色列地上千禧年國度的人,他們的講論是充滿矛盾的。例如在一本由約翰·理祁著的《耶和華的節期》64頁和67頁中在論到千禧年國度時便提到兩段互相矛貭的說話:
『在將來以馬內利作王的日子,天地的情況不會像如今的,並沒有敵對勢力的管治和隔離。因為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天地和其中所有的都認耶穌基督為萬有的主。』
「千禧年雖是一段福樂日子,卻未是完全無瑕的情景。未重生的人仍是 神的仇敵,那時會有撒旦勢力的最後攻擊,撒旦將從下頭的囚室釋放。」

在千禧年國度既是「沒有敵對勢力的管治和隔離」、「天地和其中所有的都認耶穌基督為萬有的主」,但卻有「未重生的人仍是 神的仇敵」,這就是千禧年國度所指的「萬物復興的時候」嗎? 這實在匪夷所思。

提倡以色列地上千禧年國度的人還提出基督同聖徒和天使一起來接管執掌世界的政權,「這種一半屬天、一半屬地的情況,說基督在耶路撒冷作兩種百姓的王,治理他們,即一種是有榮耀復活身體的人,一種是一般身體必朽壞的人,且這兩種人能自由地雜處這麼長的一千年,這種說法實令我們覺得不實在且荒唐」【參伯特納著 《千禧年論》230 】。當掃羅和約翰遇見榮耀的基督時,無不立刻仆倒在祂面前(9:3-5, 1;16,17),那些在世上帶着朽壞身體的人,如何承擔基督那聖潔的榮耀?血肉之體根本不能承受 神的國(林前15:50),這種把不朽的與必朽的人混然雜處矛盾理論是必須被禁止傳播的(提前1:3)

這種以色列地上千禧年國度的理論是基於一個錯誤的前設,就是以色列和教會是兩個分開且又不同的團體,兩者不單存在這世界,也要一直存到永世。這種把屬肉體的以色列人給予這樣的一種特殊地位的思想,是亳無聖經根據的。

若我們能明白保羅在羅馬書的信息,便會知道神與以色列在建立關係上是沒有特殊的地位的。在羅馬書11章,保羅說好橄欖樹根只有一個(11:16, 24),以色列是原來的枝子(11:21),因不信被折下(11:20);外邦人是野橄欖因信被接上好橄欖樹根(11:20, 24),但若然不信仍會被砍下來(11:21, 22),而以色列人若後來相信仍要被接上在好橄欖樹根上(11:23, 24)。從此我們便得知以色列在與神的關係上並沒有甚麼特殊的地位,他們和外邦人一樣,都是需要通過信心與神建立關係,並因不信而失去與神的關係。

在神的心意中,只有一種的以色列人,就是按應許生(9:6),即是從靈生的(4:23, 29),就是信耶穌的人(3:5,6,15)。從亞伯開始就有信耶穌的人,當時亞伯所獻的祭就是指着耶穌說的,因此亞伯就是因着所獻上的祭物而得以稱義(11:4),祭物只是本物的影兒,本物的真像乃是基督(10:1-10),當時亞伯雖然不知道耶穌的名字,但是他對祭物贖罪的信心已把他連上耶穌基督。而亞伯拉罕也是仰望耶穌的人(8:56),他們子孫就是同樣是以信為本的人(3:7),他們是裏面作猶太人,接受心裏的割禮,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28-29, 西2:11);因此從亞伯開始,那些以信為本的人就是真以色列人,也就是神的兒女。若只在肉身上作以色列人而沒有信心,就不會被神看上而成為神的兒女,他們的地位與不信的外邦人無異,必要因不信而被定罪(9:8, 3:18)

一般不認識真理的人會誤以為肉身的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必有特殊的眷顧。當然在某程度上是有多些關顧,因為神是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10:21),神對肉身的以色列人的呼喚比其他民族是多些,但對他們不信從的形罰也是很重的(28:15-68),所以他們能否得着神最終的眷顧還是在乎他們是否信服神的話而不是他們肉身的身份(4:11)

另外,神對肉身的以色列人的計劃又是甚麼呢?

我們可根據聖經的序事次序勾劃出下列八點:
1)  天國(神國)的福音(救恩)先臨到猶太人(3:2,1:151:16)

2)  因猶太人拒絕耶穌基督而無份於天國(8:11-12)

3) 神的國從此從他們當中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就是接待耶穌的人),作成那聖潔的國度。(21:43, 彼前2:9)

4)  耶穌基督堅立新約(26:28)、舊約廢除「無有vanish away(8:8-13)

5) 聖殿被毀、耶路撒冷成為荒場(23:37-24:2)

6)  猶太人同樣要如外邦人般因信耶穌而得救並且有一滿足的數目 (11:25,26 )“於是”(Greek: “houto” means “after this manner” or “in this manner”) 可翻作“這樣”(5:12)或“如此”(13:40)或“正如”(24:24)或“照樣”(5:21),即是外邦人中藉信得救的人有一個完滿的數目,猶太人也有一個完滿的數目,正如外邦人藉信得救一樣地被添上去。

7)  得救的以色列人被稱為“剩下的餘數”(9:27,11:5-7),後來得救的以色列人也被稱為從新接上的本樹枝子(11:17-24)

8) 得救的以色列人和得救的外邦人合而為一,成為一國(2:11-19)

因此,肉身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只有一個前途,就是因信耶穌而得著重生,並且得以進入屬天的國度。神應許亞伯拉罕要以迦南地永遠為業(17:8),但是亞伯拉罕卻在應許地作客(11:9),他羨慕的卻是天上的家鄉(11:16),可見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最終是屬天而不是屬地的,這正是亞伯拉罕對肉身的以色列人所要作的見證,所以以色列地上千禧年國度絕對不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那些持守這種理論的人只是活在空中樓閣的幻想中。

註:

1.      CBOL原文字典  4591 semaino {say-mah'-ee-no}

2.      CBOL原文字典  4592 semeion {say-mi'-on}

3.      Bible Hub: Search, Read, Study  Revelation 1:1

4.      時代論在華人教會的普及性

5.  Israel and the Church : The Fundamental Error of Dispensationalism

6.      真末世、假預言


7.      愛以色列是甚麼意思

8.      陳漁  東方閃電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misc/east_lightning04.html)